注意啦!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工作启动!

注意啦!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工作启动!

浙江省“万人计划”是我省培养支持本土高层次人才、做大做强人才队伍基本盘的重要抓手。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的通知》,我市正式开展2018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推荐申报工作。

1、遴选范围

本次“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青年创新人才,探索遴选青年创业人才,并向数字经济领域予以倾斜。选拔范围涵盖我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青年创业人才。

高技能领军人才重点支持我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具有重大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单位和社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2、支持措施

对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并颁发入选证书。省财政给予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8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30万元的特殊支持。根据绍兴市“人才新政”要求,入选人才所在地财政按照省支持额度给予1:1配套支持。

对省“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并纳入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省财政给予每人30万元支持。根据绍兴市“人才新政”要求,入选人才所在地财政按照省支持额度给予1:1配套支持。支持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优先选送参加“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

3、要求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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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要求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在绍兴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 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具体要求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具体工作


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2)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青年创业人才

具体要求

1.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省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4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型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2)文创类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拥有自主品牌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具有创新性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金融类企业能够持续开展服务创新和产品研发,特别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产业融资和财富管理等领域,能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较好防范控制风险,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要求

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

3. 在我市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人员(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

具体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工作岗位上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攻克工艺和设备难题中做出重要贡献;

2) 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3)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效突出;

4)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以及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

4、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内容应一致。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青年拔尖人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包括申报书、附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技能领军人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包括申报表、候选人业绩材料(不超过1000字)、佐证材料以及所在基层单位公示材料。

△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截止时间:

相关通知和申报附件已下达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者须将材料提交到所属区、县(市)人社部门,提交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文件要求为准。

5、咨询方式

更多具体内容和要求,请阅读查询原通知文件。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青年拔尖人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1315室);

联系人:陆晓敏;

联系电话:0575-81503260;

电邮:[email protected]

高技能领军人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1309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575-81503237;

电邮:[email protected]

供稿:人才开发处、职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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