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越南做遊戲生意?這些條款要注意

作者|孫磊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本文系知產力獲得獨家首發的稿件,轉載須徵得作者本人同意,並在顯要位置註明文章來源。)

想去越南做遊戲生意?這些條款要注意

DECREE ON AMENDMENTS TO GOVERNMENT'S DECREE NO. 72/2013/ND-CP DATED JULY 15, 2013 ON MANAGEMENT, PROVISION AND USE OF INTERNET SERVICES AND ONLINE INFORMATION

No. 27/2018/ND-CP

Hanoi, March 1, 2018

第1條 2013年7月15日第72/2013 / ND-CP號政府法令,關於互聯網服務和在線信息的管理,提供和使用的某些條款的修正案(以下簡稱第72/2013 / ND-CP)

1.第3條修改如下:

a)第11條修改如下:

“11,公共遊戲中心是指組織和個人可通過在這些地點建立設備系統合法地向玩家提供互聯網和視頻遊戲訪問的場所,其中包括:

a)提供視頻遊戲的公共互聯網接入:互聯網機構; 提供公共互聯網接入的互聯網服務商; 在與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簽訂互聯網代理合同的酒店,餐館,機場,咖啡廳和其他公共互聯網接入;

b)無法訪問互聯網的局域網/廣域網(LAN/WAN)遊戲中心

b)第25,26,27,28條增加如下:

“25,新通用頂級域名(gTLD)是通用頂級域名,由互聯網地址分配機構管理局(ICANN)根據新通用頂級域名(gTLD)計劃向全球的組織和個人提供,以便擴展域名系統。

26. “服務”是指“.vn”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允許實體在域名數據庫和國家DNS系統的“.vn”域下創建,更新,維護和管理域名的服務,其中包括:

a)註冊和維護域名; 確保域名和域名數據庫的絕對安全;

b)保存,報告並提供有關申請域名註冊的組織或個人的域名和信息的信息;

c)收集,支付域名費用和收費。

27.“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是視頻遊戲服務供應商通常用來交換,購買虛擬物品,獎勵積分和遊戲技能的工具。

28.與新gTLD下的新gTLD和二級域名相關的國家利益保護,是指為防止新gTLD下的新gTLD和二級域名免費註冊和使用而違反國家利益而採取的措施。“

2.第9條修改如下:

a)第1條應修改如下:

“1,互聯網機構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a)在持牌場所建立終端設備系統,為用戶提供上網服務;

b)張貼代表互聯網代理商註冊數量的“Đại lý Internet”(互聯網代理)標誌; 互聯網機構同時為博彩中心的,將設置本法令第35條規定的標誌;

c)明確本企業互聯網服務的注意規定,尤其是本法第五條規定的禁止行為及第十條中的互聯網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d)根據互聯網代理合同,提供相應質量和收費標準的互聯網接入服務;

dd)提供在線遊戲服務的互聯網機構,也享有本法令第36條規定的遊戲中心所有者的權利和義務

e)防止互聯網用戶使用計算機實施本法令第5條中的禁止行為;

g)要求籤署互聯網代理合同的企業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指引和信息,便於企業接受檢查和監督;

h)參加當地國家機構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提供的互聯網培訓課程;

i)遵守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規定

k)不提供視頻遊戲的互聯網機構應當遵守省或中央附屬城市(以下簡稱省)人民委員會規定的營業時間規定。 提供電子遊戲的互聯網機構應遵守本法令第8條第3款規定的營業時間規定。

第二條修改如下:……

“第12a條 保護越南在新gTLD下注冊和使用新gTLD和二級域名的權益

1.新gTLD下與越南利益相關的新gTLD和二級域名包括域名,其中包含:

a)越南的名稱和代碼;

b)越南各地名稱或簡稱,越南國家圖片名稱;

c)根據越南法律的規定,位於越南海域邊界地區,內陸地區和空中邊境地區的地理名稱和地理名稱;

d)省和中心城市的名稱;

dd)越南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

e)越南國家紀念碑和國家特別紀念碑,國寶,國家有形文化遺產和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標誌和國家旅遊景點的名稱;

g)共產黨,監管機構和社會政治組織的名稱;

h)根據越南國家安全和防務條例需要保護的短語;

i)越南人物,民族英雄和領袖的名字;

k)總理規定的其他名稱

2.中國共產黨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和監管機構在保護與域名有關的國家利益方面的責任新通用頂級域名下的新gTLD和二級域名:

a)信息和通信部將負責與相關實體合作:評估新gTLD下新gTLD域名和二級域名的註冊和使用情況; 根據本條第1款的規定,在註冊或使用可能侵犯國家利益的域名時,對ICANN或國際域名管理組織採取行動;

b)共產黨各部委和監管機構應與信息通信部及有關單位合作:制定名單,按照標準監督單位管理下的域名註冊和使用情況 在本條第1款中規定; 提出註冊使用域名的資金,必須根據有效利用國家預算以保護國家利益的原則予以保護; 根據信息通信部的要求,參與評估註冊要求並使用新gTLD下的新gTLD域名和二級域名

c)財政部應評估並提供本條第2款規定的域名註冊資金。

……

“第23dd 申請發放許可證以建立新聞網站或社交網站

1.申請建立新聞網站或社交網站的許可證

許可申請應在1套文件中進行,包括:

a)使用附錄I中的表格23建立新聞網站的許可申請表;

b)以下文件之一的有效副本,包括從主登記簿中提取的副本,附有原件的經核證的真實副本或副本:工商登記證書,投資登記證書,設立決定(或有效的證書副本, 在投資法第67/2014 / QH13號法和第68/2014 / QH13號企業法生效之日之前); 行動章程(在工會或協會的情況下)。

c)申請人的商業計劃應包含簽署並蓋章的:信息提供的目的; 內容,預期欄目; 官方信息來源,印刷的主頁和關鍵欄目; 人事,技術,信息管理和財務計劃,保證新聞網站按照本法令b,c,d和dd第5條第23款的規定運作; 越南DNS服務器所在地;

dd)接受信息提供者的通知,證明信息來源是合法的

……

“第31a條 視頻遊戲的年齡評級

1.視頻遊戲按以下年齡組分類:

a)適合成年人(18歲以上,標記為18歲以上)的電子遊戲:武裝戰鬥; 但沒有色情行為,聲音或圖像的遊戲;

b)適合青少年(12歲以上,標記為12歲以上)的電子遊戲:武裝戰鬥,沒有密切的圖形武器圖像; 限制/減輕武器衝擊聲; 沒有行為,沒有形象,暴露皮膚特徵的聲音,或近距離注意人體敏感部位的遊戲;

c)適合每個人(標記為00+)的電子遊戲:無武裝戰鬥的動畫卡通; 鬼魅,恐怖和暴力的形象,聲音; 行為,暴露皮膚角色的圖像和聲音; 並特別關注人體敏感部位的遊戲。

2.電子遊戲服務供應商在電子遊戲分級的責任:

a)按照本條第1款的規定,進行自分級;

b)在視頻遊戲G1的授權應用程序中或在提供視頻遊戲G2,G3和G4的通知中表示電子遊戲的評級。 電子遊戲分級是評估視頻遊戲G1的標準之一;

c)當玩家運行電子遊戲時,在廣告窗口和設備屏幕的左上角顯示視頻遊戲年齡等級。

3.如果視頻遊戲G2,G3,G4相關的視頻遊戲年齡等級不符合本條第1款的規定,隸屬於信息通信部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司應要求遊戲提供商在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修改評級。

如果遊戲提供商未按要求修改評級,隸屬於信息通信部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司應採取措施保護玩家的利益,書面要求遊戲提供商停止運營遊戲。 如果遊戲提供商未在提出請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停止運營遊戲,則隸屬於信息通信部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司應撤銷其視頻遊戲註冊的資質證明。

18. 第32條修改如下:

a)第1,2,3條應予修改,第3a條應增加如下:

1, 符合下列條件,可獲得電子遊戲許可證:

a)企業根據越南法律成立,其與線上博彩服務相關的業務線已登載於國家工商登記網站;

b)註冊域名以提供服務;

c)其財務、技術資源和合格人員足以符合本法令第32條第32款規定;

d)採取措施確保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

2,企業可自行申請電子遊戲G1許可證有效期,但不得超過10年。

3.如果遊戲提供商發生以下任何一種違規行為,信息通信部將暫停在線提供視頻遊戲G1在線許可業務3個月:

a)違反本法令第1條第5款的規定d,dd,e; 或

b)不符合本法令第32b條第32a條規定的所有條件,發證機關以書面方式要求其予以糾正。

暫停許可程序應與本法令第32k條相同。

3a 如果組織或企業違反本法令第5條第1款第a、b、c點,或者屬於本條第3款規定暫停執照情形的,發牌機關應吊銷其遊戲服務G1許可證。

撤銷程序應與本法令第32k條相同。

b)第4章中規定的短語“Điều kiệ(條件)”應被廢止

19.第32a條應增加如下:

第32a條 G1遊戲負責人員的條件:

1、總部有明確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2、根據經營範圍,有負責電子遊戲管理的工作人員,1名工作人員管理2臺服務器。

20.第32b條應增加如下:

“第32b條 有關G1電子遊戲技術方面的條件

1.電子遊戲設備或設備系統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能夠存儲和更新玩家的完整信息,包括:全名; 出生日期; 永久居留地址; 身份證或護照號碼,簽發日期,簽發地點; 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如果有的話)。 年齡小於14歲且未取得身份證或護照卡的玩家,應按本項規定由其法定監護人登記其個人信息;

b)電子遊戲的支付系統必須位於越南,並與越南支付企業相關聯,確保準確和充分的更新和存儲,並使玩家能夠搜索其支付賬戶的詳細信息;

c)上午0點到下午24點的競技時間進行管理, G1視頻遊戲確保18歲以下玩家運行的總時間每天24小時內不超過180分鐘;

d)持續在廣告或所有遊戲公佈電子遊戲的分級; 在遊戲運行界面的顯著位置持續給予警告“

想去越南做遊戲生意?這些條款要注意

”(遊戲超過180分鐘將會嚴重損害您的健康)

2.制定計劃以確保服務質量和玩家的興趣

3.根據本法令第2條第23d條,管理遊戲論壇內容(如有)的技術措施和做法已到位

4.設備和連接備份計劃和數據庫備份計劃已到位,以在系統發生任何故障時保持安全。

5.制定確保玩家的安全,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安全的詳細計劃

21.第32c條增加如下:

“第32c條 G1電子遊戲授權腳本的條件?

a)電子遊戲的許可證有效期至少為1年

b)遊戲腳本不違反本法令第1條第5款; 無謀殺,酷刑,煽動暴力,色情,違反國家的道德和文化傳統和優良習俗,扭曲和摧毀歷史傳統,侵犯領土主權和完整性,慫恿自殺,使用 毒品或酒精,吸菸,賭博,恐怖主義,虐待,販運婦女和兒童以及其他有害或被禁止的行為的圖像和聲音。

c)電子遊戲腳本的年齡分級適用於本法令第31條第1款第2款規定;

2.管理玩家賬戶的措施已經到位,符合以下要求:

a)直接連接和同步玩家的信息管理系統;

b)直接連接並同步遊戲提供商的一般遊戲服務支付系統;

c)保持遊戲存檔的連續和準確更新,包括:賬戶名稱,遊戲時間,虛擬物品所有權信息,虛擬貨幣和玩家獎勵點數。”

22 第32d條應增加如下:

“第32d條 申請電子遊戲G1牌照

電子遊戲G1的許可申請包括:

1. a)使用附錄I中的表格15的許可申請表格。

2.有效副本,包括從主登記冊或經核證的真實副本中提取的副本或隨工商登記證書原件附上的副本(或法律生效日期前簽發的其他有效證書,等效許可證的有效副本 關於第67/2014 / QH13號投資和第68/2014 / QH13號企業法)。

3. 符合國際域名規則,需要使用合法域名的認證。

4.運營電子遊戲G1的方案,其至少包含:

a)符合本法令第32條b、c、d規定條件的服務和財務狀況,人員和技術方面的計劃;

b)設備系統總體佈局,設備系統位置;

c)設備系統的詳細信息,包括主要部分和備用部分:每個設備的名稱,功能和預期配置;

d)關於服務供應方法和範圍的詳情; 連接互聯網和電信網絡的計劃(企業名稱,域名,IP地址,連接通道容量,遊戲分銷渠道);

dd越南支付服務提供商的遊戲支付系統和計劃的詳細信息(名稱,連接方式,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e)計劃使用互聯網資源;

g)確保服務質量和玩家利益的計劃

h)服務監視系統(硬件,軟件)的詳情; 規劃數據備份和設備以及與連接有關的備份; 運營,提供和使用服務的過程; 保護玩家的隱私和個人信息的方案;

i)保護玩家信息安全和個人信息的系統(硬件,軟件)的詳情; 專門機構之間在確保信息安全和保障方面的合作。”

23.第32d條應增加如下:

“第32dd 頒發運營電子遊戲G1的許可證:

1.申請者應如下方式提交一份由原始文件組成的申請,向電信和信息部下屬的電子信息部門申請電子遊戲G1的許可證:

a)窗口提交;

b)郵寄;

c)通過互聯網

2.在收到合格的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信息通信部將考慮使用本協議附錄I中的表格第16號發佈G1電子遊戲許可證。 如果拒絕申請,信息通信部必須提供書面解釋。“

24.第32e條應增加如下:

“第32e條 電子遊戲G1許可證的修改,更新或替換

1.如果發生以下任何變化,許可證持有者應在10天內申請修改電子遊戲G1許可證

a)更改許可證持有人的姓名;

b)更改許可證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許可證持有者既可以申請修改許可證,也可以申請視頻遊戲G1的腳本授權。

2.許可證持有者應提交一份由原始文件組成的申請,用於向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修改電子遊戲G1許可證

a)窗口提交;

b)郵寄;

c)通過互聯網

3.修改許可證以提供視頻遊戲G1的申請包括:

a)修改電子遊戲G1許可證的申請表,規定要修改的事項及其原因;

c)證明修改理由的文件

4、在收到合格的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信息通信部將考慮頒發經過修改的許可證。 如果申請被拒絕,信息通信部必須提供書面解釋。 修改後的許可證的有效期與前許可證的剩餘有效期等同。

5、在更改總部、交易辦公室、服務器託管地點地址之前5個工作日內,許可證持有人可無需修改許可證,但需要向隸屬於執照持有者總部所在省的信息通信部的廣播電視部發送通知,告知詳情:許可證持有人的姓名; 電子遊戲G1許可證數量;相應調整。

收到通知後,接收當局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許可證持有人發送確認通知。

6.在G1電子遊戲執照持有者因企業法律分立、合併、收購或轉換而改變其組織結構的情況下; 由於資本持有的變化導致持有至少30%的註冊資本的出資人(或股東)的更換,必須向信息通信部的廣播電視部以及執照持有人總部所在省的信息通信部發出通知,在作出修改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通知詳情:許可證持有人的姓名; 電子遊戲G1許可證數量;調整內容。

收到上述內容的部門應於7個工作日內回應提交者。

7,電子遊戲G1許可證丟失、損毀、過期的,應予以替換。

a、電子遊戲G1許可證若出現丟失、損毀或過期,許可證持有人應向隸屬於信息通信部的廣播電視電信部門提交替換申請:窗口提交、郵寄或通過網絡。

b、電子遊戲G1許可證的替換申請應包括:姓名、持證人地址、電話號碼、地點、日期、原許可證生效日期、替換的原因、許可持有人就申請中提供的信息作出聲明;

c、收悉合格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信息通信部應對是否替換作出回應。如果拒絕,應作出書面答覆。

B許可證更新

a)許可證在停止生效前,在許可證持有人仍希望繼續運行但未申請更換許可證的情況下,必須申請續展。 許可證可以延長1次,最長為1年。

b)許可證持有人應向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部門提交申請許可證複印件和許可證副本:窗口提交,郵寄或通過互聯網;

c)續展申請詳情:許可證持有人的姓名,地址; 號碼,發行地點,發行日期; 編號,簽發日期,原許可證生效日期; 續約理由; 許可證持有人對申請中提供的信息作出聲明

d)收悉合格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信息通信部應對是否替換作出回應。如果拒絕,應作出書面答覆。

25. 第32g條應增加如下:

“第32g條 申請電子遊戲G1的腳本

用於電子遊戲G1的腳本應用手續包括:

1.使用本協議附錄I中第17號表格的申請表,附有授權持有人的承諾,充分履行本法令第34條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關於授權在越南發佈視頻遊戲的版權證書和協議(其有效副本,包括從主登記冊或經核證的真實副本中提取的副本)如果這些文件是用外文寫成的,則應翻譯成越南文並認證為真實副本的原件)。

3.電子遊戲腳本的細節:

a)電子遊戲的名稱和淵源;

b)腳本細節; 人物系統,職責,地圖(圖表); 虛擬物品,虛擬獎勵點數; 通信,角色之間的戰鬥; 付款,版本;

c)電子遊戲年齡評級方法和結果。

4.技術提案:

a)設備系統所在地的具體地址和服務器託管提供商的名稱(在服務器託管的情況下);

b)根據本法令第2條第32c款有關玩家信息系統的詳情。

5.在遊戲中記錄圖像,活動和典型聲音的設備:各類型的角色照片,各種物品的照片,角色的裝備; 特別是5個最高級別(如果有的話)的圖像和活動;角色戰鬥畫面。“

26. 第32h條應增加如下:

“第32h條 批准電子遊戲G1腳本的程序

1.企業應向原信息部提交申請,將電子遊戲G1的腳本授權給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部:窗口提交,郵寄或通過互聯網;

2.在收到合格申請之日起25天內,信息通信部將使用本協議附錄I中的表格第18號核實並考慮授權電子遊戲G1腳本。 如果申請被拒絕,信息通信部必須提供書面解釋。

3,G1,G2,G3,G4等電子遊戲經授權的,其通知程序應按本法第32d條的規定免除。“

27. 第32i條應增加如下:

“第32i條 修改或替換電子遊戲G1的授權

1.在以下任何情況下,授權持有者必須申請修改對視頻遊戲G1腳本的授權:

a)改變電子遊戲的名稱;

b)與前一版本相比,版本更新或升級以及對遊戲腳本的修改

2. 授權持有者應向原信息和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提交一份由原始文件組成的申請,用於修改電子遊戲文本G1:

3. 修改對電子遊戲G1的內容和腳本的授權的手續程序包括:

a)修改視頻遊戲G1腳本授權的申請表格,指定要修改的事項及其原因;

b)關於待修改事項的細節和相關文件證據

4.在收到合格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信息通信部將考慮頒發經過修改的授權。 如果申請被拒絕,信息通信部必須提供書面解釋。

5.在5個工作日內,電子遊戲G1相關的供貨方式或供貨範圍發生變化(在網站上提供遊戲時提供域名,移動設備中提供遊戲時提供分銷渠道),授權持有人無需要求申請對授權進行修改,但需要向隸屬於信息通信部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以及授權持有者總部所在省的信息和通信部發出通知。 通知詳情:授權人名稱; 提供視頻遊戲G1的許可證數量;修改

收到通知後,接收當局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許可證持有人發送確認通知。

a)若電子遊戲G1的腳本授權丟失或損壞且不再有效,則授權持有者應向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部發送授權替換申請, 具體編號,授權日期和更換理由;

b)收到合格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信息通信部將考慮更換許可證。 如果申請被拒絕,信息通信部必須提供書面解釋。

28.第32k條應增加如下:

“第32k條 暫停或撤銷提供電子遊戲G1許可證的程序

1.當執照持有人違反本法令第3條第32款的規定時,信息通信部可決定暫停在線提供遊戲服務G1的許可。

2.信息和通信部應書面要求許可證持有人書面消除本法令第b條第3款第32條規定的違法行為。 自通知書規定的有效期起10個工作日後,如果執照持有人未能消除違規行為,信息通信部應當作出停牌決定。

3.如果執照持有人違反本法令第3a條第三十二款的規定,信息和通信部將就撤銷執照作出決定。

29.第三十三條修改如下:

“第33條 註冊電子遊戲G2,G3,G4的條件:

1.企業根據越南法律成立,其與線上博彩服務相關的業務線已登載於國家商業登記門戶網站。

2.提供互聯網遊戲服務,已依法註冊域名。

3.電子遊戲負責人的條件:

a)總部有明確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b)電子遊戲負責人適合相應服務範圍和類型。

4.財務和技術能力,組織結構和人員適合相應的遊戲服務。

5.電子遊戲G2,G3,G4相關技術條件:

b)電子遊戲的支付系統(如果有的話)必須位於越南,並與越南支付企業相關聯,確保準確和充分的更新和存儲,並使玩家能夠搜索其支付賬戶的詳細信息;

b)制定計劃以確保服務質量和玩家的利益;

c)採取措施確保信息不受侵犯和信息安全。”

30,33條a應增加如下:

“第33a條 申請電子遊戲G1資格證書

申請電子遊戲G2,G3,G4的資格證書包括:

1.使用附錄I第19號格式提供電子遊戲資格證書申請表。

2.有效拷貝件,包括從主登記冊或經核證的真實拷貝件中提取的拷貝或隨工商登記證書原件附上的拷貝(或法律生效日期前簽發的其他有效證書,等效許可證的有效副本 關於第67/2014 / QH13號投資和第68/2014 / QH13號企業法)。

3.使用國際域名的,需要使用合法域名的認證。

4.按照本法令第33條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提供電子遊戲的方案,其中包含:

a)適合經營範圍的服務,人事和財務計劃;

b)設備系統總體佈局,設備系統位置;

c)設備系統的詳細信息,包括主要部分和備用部分:名稱,功能,配置;

d)有關方法和供應範圍的詳情:互聯網(EP地址,域名),移動電信網絡(預定分銷渠道);

dd)付款條件,支付卡和支付服務提供商(提供商名稱和付款條件);

e)確保服務質量和維護玩家利益的措施

31.第33條b增加如下:

第33條b 頒發提供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的程序

1. 申請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申請人應向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提交由原始文件組成的申請,:

a)窗口提交;

b)郵寄;

c)通過互聯網。

2.在收到合格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部門和電子信息部門應審核頒發相應電子遊戲的資格證書(20號表格附錄I隨附)。 如果申請被拒絕,其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解釋。“

32.第33條c應增加如下:

第33條c 修改並更換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

1.在以下任何情況下,合格證持有人必須申請修改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

a)更改證書持有人的姓名;

b)更改證書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2. 擬修改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合格證持有人應向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提交包含原始文件的申請:

a)窗口提交

b)郵寄;

c)通過互聯網。

3.修改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的申請包括:

a)修改電子遊戲G2,G3,G4的資格證書申請表,具體說明要修改的事項及其理由;

b)修改原因的證明文件。

4.在收到合格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應審核簽發修改後的證書。 如果申請被拒絕,其必須提供書面解釋。

5.在改變G2,G3,G4電子遊戲方法或供貨範圍(互聯網域名,或者在移動電信網絡上提供遊戲分發渠道)或更改總部的5個工作日內,合格證持有人不需要申請修改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但需要向隸屬於所在省信息通訊部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部門發出通知,。 通知詳情:合格證持有人姓名; 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號碼;修改內容。

收到通知後,接收當局應在收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發送確認通知

6.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持有者,因企業分立,合併,收購或轉換而改變其組織結構的; 資本持有變動導致更換至少持有30%股份的出資人(或股東)的,在作出修改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企業必須向廣播電視電子信息和電視部以及執照持有人總部所在的省通訊信息部發送通知,。 通知詳情:合格證持有人姓名; 提供視頻遊戲G2,G3,G4的資格證書號碼;修改內容。

收到通知後,接收機構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證書持有者發送確認函。

7.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丟失或損壞且失效,需要更換的。

a)如果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丟失或損壞且失效,證書持有者應向隸屬於信息通信部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和電視部門發送證書更換申請,列明證書持有者的姓名,地址; 號碼,簽發地點,商業登記證的簽發日期; 號碼,證書籤發日期; 更換原因; 證書持有人根據申請中提供的信息作出的聲明;

b)收到合格申請10個工作日內,信息通信部下屬的廣播電視部門和電子信息部門應考慮更換證書。 如拒絕申請,其須提供書面解釋

33.第33d條應增加如下:

“第33d條 暫停和撤銷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

1.通訊信息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門,在持證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時,暫停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業務3個月:

a)違反本法令第1條第5款的規定d,dd,e; 或

b)儘管通訊信息部要求其以書面方式予以糾正,但不符合本法令第3條第4款和第5條第33條規定的所有條件。

2. 證書持有人違反本規定第1條第5款規定a,b,c條款的,信息通訊部下屬的廣播電視電子信息部門應吊銷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或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連續中止兩次。

3.暫停和撤銷電子遊戲G2,G3,G4資格證書的程序

a)通訊信息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應書面要求證書持有者消除本法第33條第1款規定的違規行為。 通知書規定的有效期滿10個工作日內,合格證持有人未按規定消除違規情況的,由其作出暫停許可證的決定。

b)通訊信息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在證書持有者違反本法令第33條第3款的情況下,應發佈撤銷證書的決定。

34.第33dd條增加如下:

“第33dd 電子遊戲G2,G3,G4的通知

1. 正式運營電子遊戲G2,G3,G4至少30個工作日前,遊戲提供商必須使用附錄I中附錄I中的表格21發出通知給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門。 方式:

a)窗口提交

b)郵寄; 或

c)通過互聯網。

2.在收到合格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訊信息部下屬的廣播電視部門和電子信息部門應當審核並使用附錄I中電子遊戲服務表格編號22發佈通知確認。超過上述期限後,若其仍未發表意見,遊戲提供商可以按照通知中規定的預計日期提供網絡遊戲。

3.如果出現以下任何變化,遊戲提供商必須另行通知通訊信息部下屬的廣播電視和電子信息部門:

a)遊戲名稱;

b)電子遊戲年齡分類;

c)電子遊戲類型(G2,G3,G4);

d)有關方法和運營範圍的詳細信息:域名,IP地址(在網站上提供遊戲的情況下)或分銷渠道(在移動設備中提供遊戲的情況下)。“

35. 第35條應修正如下:

1,組織和個人在獲得運營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後,才可以運營公共遊戲中心。

2,滿足以下條件,可頒發經營公眾博彩中心資格證書:

a)已經註冊公眾遊戲中心;

b)公共遊戲中心距離小學,初中,高中,中學,繼續教育中心,高中民族寄宿學校和高中民族日校至少200米,以最短 從公共遊戲中心到這些學校的正門或側門的路段長度;

c)標有“公共遊戲中心”的標誌,指明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和商業登記號碼。 如果公共遊戲中心繫互聯網公司,則該標誌還必須表明系“互聯網公司”。 如果公共遊戲中心也是公共互聯網接入點(public Internet access point),則該標誌還必須表明系“公共互聯網接入點”;

特殊類別,I類,II類,III類城市的公共遊戲中心的計算機房總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IV類,V類城市,區域不少於40平方米,其他區域不少於30平方米;

dd)電腦室的光線和亮度均衡;

e)根據公安部的規定,防火和滅火的程序和設備充分;

g)已支付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發放費用

3,省,中心城市(以下簡稱省)人民委員會,信息通信部門或者人民政府委員會有權授權,發佈,修改,更新,更換,撤銷公共遊戲中心證明書。

4.各省人民委員會有權:

a)針對本省法令第2條第2款、第3款規定的有關機房區域的條件,對省內城市地區的類型提供具體指導

b)核實申請,對設施進行檢查訪問,並審核簽發,修改,更新,更換或撤銷在該省經營公共遊戲中心資格證書,

c)授權通訊信息部或區人民委員會擔任發證機構

d)指導通訊信息部公佈的公共遊戲中心資格證明的名單,或在省內撤銷電子遊戲G1列表和視頻列表證書; 通知公共遊戲中心的所有者電子遊戲G1的授權列表以及撤銷列表; 負責和配合區人民委員會提高公眾法律意識,檢查並採取行動,打擊全省公共互聯網接入點和公眾遊戲中心的違規行為。 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向通訊信息部提交附錄I中第14號的表格報告。

5.財政部應與通訊信息部合作,徵收發放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的費用。“

36.第35a條應增加如下:

第35a條 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

1.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

2.運營公共博彩中心的資格證書至少應包含:

a)公共博彩中心的名稱和地址:房屋號,村/社區,公社區/社區鎮,區/郊區/區級鎮,省/中心附屬城市;

b)註冊公共遊戲中心的號碼

c)個人所有者的:公共遊戲中心所有者的全名,身份證號碼,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組織或企業所有者的:全名,身份證/公民身份證/護照,電話,組織代表或運營公共遊戲中心的企業的電子郵件地址

d)證書的有效期限;

dd)計算機房的總面積

e)公共遊戲中心所有者的權利和義務。

3.經營公眾遊戲中心資格證書的範本,以附錄一的第03或04號格式為準。

37.第35b條增加如下:

“第35b條 頒發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的程序

1.申請頒發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

尋求運營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的實體,應親自或郵寄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包括:

a)使用附錄I中的表格05或06的證書申請表;

b)經核證的公共遊戲中心註冊證書的真實副本;

c)個人所有者:公共博彩中心所有者的身份證/公民身份證/護照的真實副本;組織或企業所有者:運營公共遊戲中心的組織或企業的代表的身份證/公民身份證/護照的身份證明真實副本。

2.時間限制和申請處理

自收到本條第二款規定的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證機構應當對申請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頒發運營公共遊戲中心資格證書。 如果申請被拒絕,簽發機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說明。

3.如果持有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的持有人希望續展業務,則應至少在本證書本條第2款和第3款規定的現行證書有效期滿前20天,申請另一份證書。

38.第35c條增加如下:

“第35c條 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的修改程序

1.在運營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的有效期內,如果出現以下任何變化,業主必須申請修改證書:

a)改變公共遊戲中心的名稱;

b)個人所有者發生變化或公共遊戲中心負責人(如果所有者是組織或企業)改變

2.申請修改運營公共遊戲中心資格證書

申請修改運營公共遊戲中心的資格證書,應親自或郵寄至發證機關,包括:

a)本協議附錄I中的表格07或08表格修改證書的申請表格;

b)與變更有關的文件(如有)。

3.時間限制和申請處理

發證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核實並頒發修改後的公共博彩中心經營資格證書。 如果申請被拒絕,發證機構必須提供書面說明。

4.修改後的公共博彩中心經營資格證書有效期為前證書的剩餘有效期。

39.第35d條增加如下:

“第35d條 更新和替代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

1.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的持有人,希望續展公共博彩中心經營業務,無需依照本法令第35b條規定的有效期限內申請另一證書,應在到期日前至少20天,窗口提交或郵寄申請續簽證書,包括:

a)附錄I中的表格09或10填寫續展申請表;

b)個人所有者,需出示身份證/公民身份證/護照的真實副本。

2.5個工作日內,發證機關應使用本協議附錄I中的第11號表格,核實並作出續展公共博彩中心的資格證書的決定。 如果申請被拒絕,簽發機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說明。

3.經營公共博彩中心的資格證書可以延長1次,最長可延長6個月。

4.如果運營公共遊戲中心的資格證書丟失,燒燬或損壞,公共遊戲中心所有者應親自或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第12號表格更換證書的申請或 附錄I中的13表格。 發證機關應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更換經營公共博彩中心的資格證書。

如果申請被拒絕,發證機構必須提供書面說明。

40.第35dd條增加如下:

“第35dd條 撤銷運營公共遊戲中心資格證書

1.在下列任何情況下,應撤銷業主持有的經營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

a)進行欺詐或偽造申請運行公共遊戲中心的資格證書;

b)改變計算機房的總面積,但未達到本法令第35條第d條第2款規定的條件;

c)由於本法令第35條第2款b點規定的學校繼續教育中心近期開始運營或由於其他客觀原因,未能滿足35條2款第b條規定,自發布機關通知公共博彩中心的要求之日起6個月的。

2.根據本條第1款第1項規定,被撤銷經營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的業主,在重新符合條件後,有權在其證書被撤銷之日起1年後申請新證書。根據本條b點和c點條款的規定,只要恢復資格,業主有權申請新的經營公共博彩中心資格證書。

41.第36條第3款修改如下:

“3 在提供遊戲服務的顯著位置上發佈相關提示,包括本法令第5條中的禁止行為,本法令第10條和第37條中的互聯網用戶和玩家的權利及義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