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爲,離過婚的人不可饒恕,沒成想自己也會被離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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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婚姻個個相似,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以前總認為離過婚的人一定是人品極差或是犯了不可饒恕的過錯,才導致對方鐵了心要離婚。可是等到離婚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才明白不一定是離婚的人有過錯,而可能僅僅是陰差陽錯的誤會,令對方覺得你不是可以託付終生的人,因此無論如何都想與你離婚。

是的,我離婚了,準確來說是被離婚,更嚴格來說,只是領了一個多月的結婚證然後再領離婚證,連婚禮也未曾舉行過。

要想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得從半年前說起,作為一個年過30的大齡單身青年,工作穩定,有車有房,在別人看來我最大的問題無疑是婚戀問題,除了父母介紹對象,就是朋友幫忙撮合。

從踏入28歲開始至今,我至少談了十幾個女生,結果不是我看上了對方看不上,就是對方看上我沒看上,戀情總是無疾而終。

一直以為,離過婚的人不可饒恕,沒成想自己也會被離婚(上)

去年過完國慶節,朋友介紹了一個我聽上去條件很適合的女生,還和我打包票說,介紹這個包你們今年肯定能結婚。

我按朋友給的聯繫方式,加了女生的社交賬號。女生叫燕,剛加的第一天她就很熱情,看了我的朋友圈,然後和我說,她覺得我們有不少愛好是一樣的,同樣喜歡看日劇和電影,喜歡看歷史書籍,又從愛好聊到其他方面見解都很一致,我們都有一種遇到知音的感覺。

談過的女生中我從未遇到過一開始就能聊到如此不亦樂乎的女生,心裡也樂開了花,於是我們很快就約好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第一次見面我們是約在市區廣場噴水池前,那晚的氣氛很歡快,看噴泉的人很多,廣場上很擁擠,我和燕並肩走著,不知不覺我就摟著她的肩膀。

我們邊走邊談,才發現原來我們竟是高中校友,條件也差不多,都是在事業單位上班,對彼此的容貌和性格也很滿意,都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儘管是初次見面,當我把手伸向她是,只見她也羞赧地遞了過來,那天晚上我們手牽手在廣場逛了很久還一起看了場電影。

一直以為,離過婚的人不可饒恕,沒成想自己也會被離婚(上)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就有一種終於遇到對的人的感覺,開心得睡不著覺了。

第二次見面是我出差到燕工作地(她在同市的另一行政區工作)辦公,中午約了她吃飯,吃完飯到她辦公室喝茶,燕和我說,覺得我人很不錯,她也真心想和我交往,只是她的右手有兩節手指頭出生後就沒有了,她讓我和父母說一下看是否能接受。

我倒覺得這不是什麼大問題,畢竟不影響工作和生活。而且這還是第一次有女生和我說真心想和我交往這樣的話,這更讓我覺得她就是我一直在等的人。

我回家和父母說了這事,他們認為只要我自己覺得合適就可以。再次見面我把父母的想法和她說了,並邀請她到我家看看。燕想了想答應了。燕第一次到我家給我父母留下了大方得體有禮貌的印象,我父母都認為燕是個好姑娘。我也很快去燕家見她媽媽,燕媽媽也對我們的交往沒有任何意見。

接下來很多事情都順理成章水到渠成地進行著。一方面是我父母覺得我們年歲也大了,並且也要過年了,著急年前把我倆的事給辦了,於是很快到燕家裡拜訪她媽媽,說了過年前想把婚禮舉行了,無奈她母親認為剩下一個多月把事情辦了太倉促了,而應該是我家先去把房子裝修好,明年農曆三月房子裝修好就可以舉行婚禮了。

一直以為,離過婚的人不可饒恕,沒成想自己也會被離婚(上)

我父母拗不過她母親,只得答應先去裝修房子,過完年再辦事。

另一邊是我照常和燕見面約會,我們一週見3、4次,每週三下班我會開車去她單位等她下班一起吃飯,吃完飯散步,週六一起看熱門電影,週日晚我再開車送她回單位(週一到週五她住在單位的)。

因為是熱戀期,當時也沒考慮以後結婚的事,加上這時我經濟是寬裕的,因此每次和燕約會吃飯看電影都是我買單,並且每個節日我都會買禮物送給燕。

這些都使得燕很感動,終於有一次約會,燕主動和我說,要不我們把證領了吧,你說情人節領還是元宵節去領?當時我也認為既然我們已經打算過完年,家裡裝修好就舉行婚禮,而且又是燕主動提出領證的,幹嘛不先把結婚證領了?我高興得不能自已,就說情人節很有紀念意義,我們情人節去領證吧。

當時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個輕率的決定後來令我有多麼的痛不欲生、悔不當初。

此後一直到情人節領證,我們的感情都是在不斷加溫的,我照常工作,下班時間我的世界只有燕的存在,她成了我生活的所有寄託,只要有空我就和她聊微信,隔三差五晚上去她家陪她看電視,偶爾我會說她看的綜藝節目有點低齡令她不悅,但即使如此,我一直堅信她和我一樣深愛著彼此。

作者簡介:寒山居士,一個用心寫情感故事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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