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濟南市槐蔭區政府發佈房屋徵收決定公告,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項目一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已經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東至京臺高速,西至濟西編組站,南至經十路,北至小清河。
二、徵收部門、徵收實施單位
房屋徵收部門:濟南市槐蔭區城市更新局
徵收實施單位:濟南市槐蔭區房屋徵收服務中心
三、房屋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自房屋徵收決定公佈之日起60日內。
四、徵收補償安置
按照附件《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一期建設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執行。
五、被徵收人權利和義務
被徵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徵收工作,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按照補償方案規定的標準,與徵收部門簽訂徵收補償安置協議,並完成搬遷。被徵收人如對房屋徵收決定有異議,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濟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其他事項
(一)徵收範圍內房屋被依法徵收後,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被徵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區房屋徵收部門報區人民政府按照徵收補償方案標準和有關規定作出補償決定。被徵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強制搬遷。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魏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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