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懷彥涉嫌貪汙、受賄案提起公訴

據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容城縣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懷彥(副縣級)涉嫌貪汙、受賄一案,由保定市監察委依法立案調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高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終結依法向高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懷彥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對其進行了依法訊問。高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懷彥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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