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錯位!三明公安局梅列分局原局長陳興淪爲階下囚!涉案850萬元!

政商错位!三明公安局梅列分局原局长陈兴沦为阶下囚!涉案850万元!

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原局長陳興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2018年3月28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賭博罪判處陳興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三萬元。陳興從“明星”幹警淪為階下囚,教訓極其慘痛。那麼,他是如何將警服換成囚服、蛻變為貪贓枉法的反面典型的呢?

陳興在任尤溪縣公安局政委、局長和梅列區副區長、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局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知法犯法、以權謀私,大肆收受賄賂,甚至參與賭博、開設賭場抽頭漁利,涉案總金額達850萬餘元。2017年5月,陳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政商错位!三明公安局梅列分局原局长陈兴沦为阶下囚!涉案850万元!

(網絡圖)

初心不在,“能人”更敢腐

“忘了初心,失去了自我、失去了方向,沒能常懷感恩之心,忘了自己從哪裡來,要去哪裡,要去幹什麼?”

陳興是在勞改農場出生的苦孩子,從小受到母親的諄諄教誨,經過自己的努力,大學畢業後成為一名頭頂國徽的人民警察,工作勤勉,從最基層的派出所民警幹起,24歲任副所長,26歲任所長,32歲任副局長,39歲成長為副處級幹部,併成長為縣級公安局一把手,曾多次立功受到嘉獎、被評為福建省“優秀人民警察”,這樣的進步並不多見,曾被視為當地公安系統的“明星”。

然而,隨著身份的轉變、環境的優越、仕途的順意和年齡的增大,陳興開始放鬆了思想政治這個“總開關”,喪失理想信念,權力的使用逐漸變得任性,貪圖安逸、貪慾難遏,藐視法紀、胡作非為。

正如他在悔過書中所寫:“自己經常去提審人犯,今天卻成了被人提審的人犯,是在權力和職務的光環籠罩下,變得飄飄然了,直至走到權力的錯位,違法犯罪的地步。”“忘了初心,失去了自我、失去了方向,沒能常懷感恩之心,忘了自己從哪裡來,要去哪裡,要去幹什麼?”

忘了初心,思想就要出亂子。在黨的十八大以來高壓反腐的態勢下,陳興仍然我行我素、膽大妄為,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斂,頂風違紀、收受他人財物,是典型的“三類人重中之重”的領導幹部。

陳興違反多項紀律,且大部分違紀違法行為都是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以後。2017年春節期間,陳興明知組織正在調查其違紀問題,仍然膽大妄為、頂風違紀,收受網安設備採購安裝項目老闆黃某某送上的10萬元現金及2名分局下屬借拜年名義送上的1萬元禮金、3000元購物卡。

2017年1月,剛從尤溪縣公安局局長崗位轉任梅列區副區長、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局長的陳興,得知某民用爆破物資公司分公司負責人陳某某配合三明市紀委調查相關案件,擔心與陳某某問題敗露,找到了陳某某打探組織談話內容。

之後,陳興要求陳某某按照自己的口徑“只能說是借款,不能說是投資”,訂下攻守同盟,企圖以此來對抗組織審查、欺瞞組織。審查組再次找到陳某某談話時,迫於陳興施加的壓力,遂按照他的要求做了虛假陳述,否認之前交代的事實。

“我作為一名黨員,喪失信仰,精神上就缺鈣了,患上了軟骨病,必然也會患得患失,對組織不夠忠誠。沒了政治定力,人的精、氣、神就沒了,錯誤的東西不斷擴大,像癌細胞一樣最後吞噬了自己,最終必然受到法律的懲處!”陳興在悔過書中寫道。

政商錯位,把權力當作商品

“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搞借貸、放息、投資入股,甚至入乾股謀取私利。”

權力永遠姓“公”。以“親清”定位新型政商關係,不僅讓政商雙方有規可依、有度可量,更為官員和商人之間交往釐清分寸、劃出底線。然而,一些黨員領導幹部一旦獲得權力,利益勾連之下,難免出現與利益關係人沆瀣一氣、利益捆綁等問題。

剛提任尤溪縣公安局政委崗位時,陳興對自己要求還是嚴格的,但這樣的定力並沒有保持多久,各種各樣的朋友便紛沓而來,把他當作資源來開發。

2006年、2008年、2010年,陳興為了規避在轄區經商辦企業,另闢蹊徑,違規與他人投資縣域外的房地產共200萬元並獲利132萬元,卻均未如實向組織報告

。此外,2015年8月,陳興以其妹妹名義開設賬戶進行股票交易。2016年1月填報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時,他並未如實報告開設賬戶持有股票的情況。

所謂“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軟”,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隨之而來的便是利益捆綁、利益輸送,甚至赤裸裸的權錢交易。按照陳興自己的說法,“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搞借貸、放息、投資入股,甚至入乾股謀取私利。”

在陳興看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只不過是一種擺設。他熱衷於與商人觥籌交錯、吃喝玩樂。2016年11月,陳興接受網安設備採購安裝項目老闆黃某某的宴請,花費1900餘元。案發後,審查組在其辦公室、汽車後備廂內發現大量尚未開封的“紅包”和名貴香菸。

但在朋友圈和商人眼裡,陳興則是一個十足的賭徒和貪官。陳興背地裡長期違反紀律,遊走於官場與商場之間,兩頭通吃,“按比例”收息是其典型的斂財手法。如果想從當地涉及公安的業務中賺錢,就得找陳興借款再進行投資,並按比例給他付息“分紅”。

這“按比例”是多少呢?2012年5月,陳興任尤溪縣公安局局長後,對從事礦山經營、火工品銷售、酒店經營等管理服務對象,按“1:1或1:0.5”月利息比例收息“分紅”。最短的一筆50萬元“入股”53天,他就要回50萬元本金,後每年向該老闆索要50萬元,四年共計獲利200萬元。

陳興把權力當作私有財產,把權力當作商品,權力尋租,辦事收錢,在工程項目發包、礦山管理、酒店經營、查辦案件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大肆收受賄賂。陳興藉此手法先後收受、索要6名老闆財物400多萬元

2014年8月,三明市公安局紀委接到群眾反映,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參股礦山、插手經濟案件等問題,對陳興進行談話、函詢,但陳興均予以否認,也未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

2016年7月,陳興轉任梅列區副區長、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局長後,因為同學的說情送禮,對該局刑警隊偵辦遊戲機賭博案件進行干涉插手,在處理上做了不正確的指示,把本應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給案件的後期偵辦帶來困難。

陳興經常混跡於朋友圈內玩牌賭博,人格生活情趣低俗,把自己等同於社會上的商人和一般的人,八小時以外沉浸於燈紅酒綠的場所,泡茶、聊天、閒言碎語、情調低俗。尤為惡劣的是,身為基層公安系統主要領導,陳興卻長期參與賭博,賭資數額巨大,甚至開設賭場從中抽頭漁利。

“究其原因還是在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上全盤失守,才導致錯誤行為氾濫成災。”陳興喪失了法律底線,忘了自己是黨的幹部和頭頂上莊嚴的警徽,貪婪成性、知法犯法、毫無黨性原則等行為躍然紙上。

任人惟錢,帶壞系統風氣

“我的這種錯誤做法不僅帶壞了公安隊伍的風氣,也給下屬做了極壞的榜樣。”

人生的變化不是一夜之間就完成的。思想滑坡,也是一個從注意到不注意、從放鬆到最後放棄的過程。陳興當尤溪縣公安局政委時,對一些所隊負責人春節期間拜年送禮堅決抵制。到當上局長後,逢年過節,收受所、隊負責人提任感謝、拜年送禮已成了一種常態。

為了積累更多的財富,除了藉著自己的“官帽子”大搞權錢交易之外,陳興還找到一條更穩妥的斂財路,即任人惟錢。經查,陳興利用提拔調整幹部大肆斂財,涉及20多名公安幹警,其中大多為中層業務幹部,行賄最多的1名幹部,3次送錢數額就達40萬元。

如果下屬不送禮送錢、或送禮送錢少了,陳興就會在公開場合點名責難。每到春節、中秋等重要節日,送禮的幹部太多,常常要排隊進入其辦公室。就這樣,從拒絕到順從再到心安理得,金額從三五千到一萬再到幾萬十幾萬,從少到多,從“代表單位”到代表個人。

陳興的貪婪成性,嚴重破壞了當地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正如陳興在悔過書所說:“這些年收了和自己朝夕相處、一起摸爬滾打戰鬥在治安一線的基層所、隊幹部的提拔‘感謝費’和拜年禮金140餘萬元。靜心想想,感覺自己毫無廉恥。”

權力,是人民給的,應該用來為人民服務的。陳興可謂少年苦難、青年得志、中年成功,卻在不知不覺中逐漸貪念膨脹、利慾薰心,最終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縱觀他的墮落之路,警示著人們,守住初心方能自身正,違紀違法往往是思想上先出了問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政治必修課,牢記黨的宗旨,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戒貪止欲,克己奉公,警鐘長鳴,切實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造福於民。

領導說了!

你點一個政商錯位!三明公安局梅列分局原局長陳興淪為階下囚!涉案850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