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區3年後清潔取暖率達100%

定了,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區3年後清潔取暖率達100%

定了,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區3年後清潔取暖率達100%

​日前,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擴大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城市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試點示範期3年結束後各試點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100%。

《通知》明確提出試點申報範圍拓展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涵蓋“2+26”個城市、張家口和汾渭平原城市。試點期為3年,由中央財政根據大氣汙染影響程度、城市規模、採暖狀況等確定獎補標準,汾渭平原各市原則上每年每市獎補3億元。試點3年期結束後,要求各試點實現城市清潔取暖率100%,平原地區基本完成取暖散煤替代。

針對去冬今春天然氣供應緊張、一些地方盲目擴大“煤改氣”實施規模,影響部分群眾冬季取暖的情況,《通知》強調,要在符合清潔利用的標準基礎上,立足本地資源稟賦、經濟實力、基礎設施、居民消費能力等條件,統籌利用天然氣、地熱、生物質、太陽能、工業餘熱等各類清潔化能源,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油則油、宜熱則熱,“以氣定改,先立後破”,多措並舉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記者阮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