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江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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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3日,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在2楼会议室召开检察官会议,通报自2018年4月江北院出台《线上办案不规范情形纳入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以来线上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
↑ 会议现场
← 检察官易瑞云通报情况
会上,案件管理部检察官易瑞云对江北院近3个月的案件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详细通报了线上办案不规范情形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后江北院取得的成绩和问题,结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具体案件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时间
办案数
抽查案件数
20日预警数
25日后巡查不规范数
涉及检察官人数
报表锁定前整改率
5月
551
24
12
86
8
7%
6月
1368
37
42
24
5
83%
7月
323
26
17
1
1
100%
↑ 2018年5-7月相关工作数据
↑ 巡查整改数据对比分析图
江北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鲁常山参加会议,他对线上办案不规范情形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对案件管理部召开检察官会议积极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给予肯定,并强调:
要深化认识,强化自觉
检察官作为业务办案“关键少数”,要当好表率,在规范办案线上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问题上从严要求,认真负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要求,越早规范越好,越主动规范越好。
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
不规范情形明显减少说明对接绩效考核的工作抓对了,案管部门要增强定力,大胆管理,敢于较真碰硬,坚持随机抽查,做好线上办案情况预警,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参考。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增强自我纠错、自我修复、自我完善能力。
要聚焦绩考,完善制度
目前我们抓的都是应知应会的线上办案基本规范,要体现越往后越严格的管理要求,善于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抓好制度的完善、落实。检察官在办案中要高度重视线上规范办案,不仅要亲力亲为,还要管理好、督促好检察辅助人员线上办案。
据悉,2018年4月13日,江北院经第5届第3次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线上办案不规范情形纳入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并于4月20日向全院印发。为了保证该实施办法有效运行,江北院建立了每月预警自查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案件管理部每月15日至20日上线随机抽查当月案件,对发现的线上办案不规范情形向检察官发出书面预警通报;检察官组织办案组根据预警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改正线上流转错误;每月25日后,案件管理部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情况集中巡查,制作巡查台账,对仍然存在的不规范情形予以登记并通知检察官纠正;每季度通报巡查情况并按规定扣分,该项扣分将于年终对接个人绩效考核。
编审:张 浪 校对:陈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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