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濱縣檢察院出台《實施意見》爲「鄉村振興」助力護航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發揮檢察職能,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綏濱縣檢察院於近日出臺了《關於服務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立足檢察職能和縣域特色,主動服務和融入鄉村振興發展全過程,為打造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打擊黃賭毒、盜拐騙犯罪;既要嚴懲坑農害農犯罪,又要妥善處理因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引發的輕微刑事案件。

  二是護航農村經濟發展。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對農村的企業負責人、技術骨幹慎重採取強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企業財產;定期深入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三是打擊涉農職務犯罪。加強與監察機關的配合,堅決排除非法證據,嚴厲打擊涉農惠民領域職務犯罪;適時開展專項打擊活動,確保支農惠農政策落地。

  四是發揮民行監督作用。通過檢察建議再審、強化執行監督等途徑,切實維護農民利益;運用司法調解等手段,促成雙方當事人息訴和解,避免引起新的訴訟糾紛。

  五是參與治安綜合治理。探索有效途徑,完善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發揮控申部門的窗口作用,做好涉農信訪工作,化解矛盾糾紛,解決農民告狀難、申訴難問題。

  六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對農村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案件及時提起公益訴訟;持續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

  七是延伸涉農檢察觸角。發揮鄉鎮檢察聯絡室的一線平臺作用,強化對鄉鎮派出所、法庭、行政執法單位的監督;作為“掃黑除惡”的分戰場,協助開展各種專項活動。

  八是加強鄉村法治建設。舉辦形式多樣的“送法下鄉”和“送法進村”活動;適時開展法律諮詢;引導農民自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維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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