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副職與普通副職有什麼區別?「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又有什麼區別?

丐幫幫主喬某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常務副職和副職,聽起來有點像是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的意思,畢竟都是副職嘛,但其實熟知職場規則的小夥伴們都清楚,同樣是副職,前面加了“常務”兩個字,說小點就是工作分工不同,說大點甚至有天壤之別。而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也同樣如此,字面意思很相近,但實際差別可大著呢。如果用一句話來解釋的話,我覺得常務副職和主持工作的人都算是領導當中的領導,而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和普通副職就只是一般領導。具體來說,九品職麻官認為:


1常務副職和普通副職

這兩個聽起來好像都是副職,但是職麻官覺得,在很多體制內單位,尤其是政府還有國企和事業單位,很多常務副職往往就相當於是正職領導,因為待遇和級別基本和正職相當(一般要比正職矮一點,但是比其他副職高一點),這一點至少是其他副職不能比的,而且很多副職可能幹到退休也沒法跨過這個坎兒,而常務副職下一步晉升至少是轉正。不過很多單位之所以設常務副職,往往正職領導缺位,而副職領導直接轉正又覺得不是很合適還需要考察一下,所以就設置一個常務副職來過度,我覺得這種情況比較多。當然也有一些單位領導班子設置中就有常務副職這一職位,那麼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協助主要領導開展工作,分管比較重要的幾個部門,甚至主要領導可以管的他都可以管,尤其是主要領導休假或外出期間,常務副職是可以直接行使主要領導職權的。而對於普通副職來說,其實就真的只是普通副職,就是介於正職領導和中層幹部之間,雖然位列領導班子序列,但是一般往往分管幾個部門而已,甚至有些分管一般部門的副職領導的權限,還沒有一些重要部門負責人的權限大,當然還有一些領導只是副職,甚至都沒有具體分管的部門或者事項,那麼這類領導日常大多數時間都在幹嘛呢?我覺得差不多就是出席會議參加活動而已了。


2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

之所以前面說主持工作的領導往往是領導中的領導,是因為領導職位和職務裡面是沒有這個說法的,只不過有些單位正職領導缺位的時候,會在有些副職,比如常務副職領導的後面加個括號備註他是主持工作的,而主持工作不是主持某一項工作,指的是主持全面工作的,也就是說山中無老虎的情況下,他這隻猴子就是山大王。那麼分管日常工作,一般多見於一些普通副職領導的分工當中,在有些單位,分管日常工作其實指的就是主持日常工作,但是更多的分管日常工作,就真的只是分管日常工作,也就是說重要的事項或者情形下他是管不了的,那麼誰來管呢?正職領導來管,或者正職領導缺位的情況下,常務副職來管,或者直接就是上級來管了。


以上就是職麻官認為對於這個問題比較通用的解釋,但其實由於整個社會中不同的公司和單位的組織架構以及人員配備等都不盡相同,所以還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部委辦局和省市縣政府就不盡相同,而事業單位和國企央企也有不同之處,甚至同一家央企總部和下屬二三級企業可能也會有不一樣的設置。總之,各位小夥伴如有其他精彩回答,也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繼續交流,我會盡快予以回覆。


九品職麻官


知道什麼叫“論資排輩”吧,這就是其中一種。常務副職比副職多了兩個字,就是明明白白寫在腦門兩個字“二把”,告訴所有人要懂規矩,老大不在家,老二“說了算”,保證工作秩序正常運轉。

這裡面有職務和職級、實職與虛職、待遇與享受待遇、常委與非常委,等等太多的概念。黨政體系裡,一般情況下不設常務,除非規定的幾個一把手高配(上級兼任下級)的部門或單位。圈裡人或內行人一看就明白,門外漢聽三天三夜不明白。

這是一門很深很深的學問,有時候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那麼,簡單翻譯成民間俗話,就是:補位、接班、過度、安置等四種主要形式和功能。

一是補位。

平時替正職(一把手)主持日常工作,分擔一把手的工作負擔,正職不在家的時候要補位正職功能,懂事的常務副職還是要經常請示彙報的,但要過濾掉一些小事,替一把手分解壓力。

比如,市常委組織部長,屬於副市級幹部,進入了市常委班子,他還要分管其他部門的工作,一般分管組織、老年、黨校等其他部門單位的工作。設一個常務副部長,協助他主持組織部的日常工作。再比如,一些大城市的班子人數比較多,一把手管理幅度大,也可以設常務副職來補位。


記住,這些常務副職,一般都是正職職級,下文件任命,印名單都帶括號的,如:王某某,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正處級),那是正兒八經的正處級實職。你也見過,李某某,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享受正職待遇)。那可是天壤之別。

二是接班。

一般情況下,國家在黨政序列裡,不允許隨意設置常務副職,明文規定的除外。但在一些國企,也有不少單位自行設置常務副職的。比如,有的國企班子人數眾多,有時候一正二十副,這麼多副職,都有資格晉升正職。怎麼辦?一把手向上級推薦一個最可靠、最有發展前途、最有潛力的副職,準備培養接班人,既是培養鍛鍊,也是明確培養目的,讓其他副職少折騰一點。

比如,張某某,某集團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正局級)。總經理不在家的時候,可以委託他行使正職職能,比如需要簽字審批,許多流程不能等啊。另外,即使總經理在家,也要有意識地全面培養鍛鍊他,比如,讓他擔任某項難題的領導小組組長,讓他牽頭抓總,熟悉面上的情況。

三是過度。

有些單位正職空缺,或者即將退出現職。一時半時找不到合適的接替人選怎麼辦?先副職裡找一個排名靠前或有全面能力的副職,擔任常務副職。主要是壓擔子觀察,幹好了,威望高了,可以接替正職。也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外面又空降一個正職過來。

四是安置。

在一些國企單位,有些副職,由於學歷、年齡、水平等原因,不適合擔任正職。但是作為副職,又立下過汗馬功勞,怎麼也要給個甜棗吃吧。有的時候,給這類副職安排一個常務副職,加一個括號(享受正職待遇)。本來年薪60萬,加這個括號就是年薪100萬,其他副職還沒脾氣,這是上級批准的。

關於主持工作和分管日常工作,完全是兩個不同份量的事情。比如,正職分工,一般寫主持部門行政全面工作。比如,沒有正職的副職,一般寫(主持工作),就是臨時行使正職職權,考察合格了,可以提拔為正職。分管日常工作,就是一項分工而已。比如大單位的正職,一般分管辦公室、人事處、審計處,抓住人權和財權就可以了。有的正職懶得管日常雜事,就讓一名副職分管日常工作而已。


職場火鍋


常務副職與普通副職有什麼區別?“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又有什麼區別?這兩個問題還是分開來回答吧。

我們在日常的工作中或者在電視、手機等媒體上的可以看到相應的報道會有常務副省長、常務副市長、副省長、副市長。具體的常務副職與普通的副職有什麼區別呢?常務副職雖說也屬於副職,但是在副職中的排名是第一位的,他的權力也要比其他的要高一些,並且負責單位的日常工作,負責的工作相對全面一些。在正職外出或者授權的情況下,可以行使正職的部分職權,並且在一定情況下對其他副職有約束的權力。所以說,常務比一般的,權力要大,管理的工作面要寬,並且在正職缺位的情況下有很大的可能遞補成為正職。

“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區別?該問題中的“分管日常工作”實際上就是常務副職的職權。而一個單位一般都是由一把手來主持全面工作,而當單位一把手出缺的時候,就會安排相應的人員來“主持工作”,這裡的主持工作是全面的工作,其職權基本上等同於正職幹部,“主持工作”的這個人是組織上已經認可的了,不出意外的話很快就會被任命為正職。所以來說“主持工作”要比“分管日常工作”的權限更大,並且“主持工作”已接近成為正職。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歡迎再評論區留言討論交流。


工作不工作呢DG


小公在組織部待過,看到這樣的問題不自然會進來回答,權當普及一下幹部工作常識吧。

首先要釐清一個概念,在幹部序列中,明文上是並沒有常務這樣的說法,常務只是在行政體系通用的口頭叫法,比如常務副市長,下文實際上是市委常委、副市長,和其他的常委副市長沒什麼區別,那麼從哪裡看出來他是常務副市長?這就要從他另外的職務比如市政府黨組副書記,以及下文明確的工作職責“分管日常工作”等描述的字眼辯別出來。

明確了這個概念,我們再來一一分析常務副和普通副職以以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區別。

關於常務副職和普通副職的區別

分析常務副職和普通副職概念,要從不同區塊來說。

1、如果是部委辦局,按慣例,一般不設常務副副職,只有在一些常委部門和上級領導兼任部門主官的單位,比如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才會設常務副職(也有不設的)。

此時,常務副職與普通副職最大的區別就是在職權上。正常程序,常務副職需經當地常委會同意並由組織部門下文明確,基本上是實職,如市委宣傳部,其副部長一般是副處級,很多也高配了正處級,屬於非領導職務,但如果是明確了的常務副部長,那是實打實的正處長級職務,是屬於正處的領導職務。縣級和省級部門依次類推都是這個情況。

這裡需要糾正一個誤區,很多人經常把部委辦局排名第一的副職當成常務副職,這是不準確的,

這個排名只是黨內職務或行政級別(高配)的常規排序,並不代表他就是常務副,常務副必須是要組織下文明確才能作數。

至於權力上,部委辦局的常務副職和普通的副職差別並不像在政府序列那麼大,只是分管的領域權重大點,以及在主官不在家時負責任主持工作而已。

2、如果是在地方政府,常務副職和普通副職差別還是比較大的。

首先常務副職肯定是黨委班子成員,即常委,而普通副職除了有一兩個常委副職外,其他都不是常委。成為常委,就意味著進入當地最高權力核心,在人事和重大事項、重要事務擁有了發言投票權,其權重不是一般副職所能比擬的。

其次,在分管部門上,常務副職比普通副職要重要的多,常務副職一般分管發改、財政、國土、審計、人社、統計、政府辦等,負責聯繫國地稅、金融機構,幾乎都是重要單位和部門,權力可以說是非常大的。

最後還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就是提拔。常務副有很大可能一步到位上政府主官,而其他普通的副職基本不太可能,一般都是要轉任常務或副書記才有可能進一步。一步差,步步差,這在行政序列中可是天差地別的關係。

當然,在四大班子中,除了政府(黨委有副書記一般不設常務),省市兩級人大由於主任一般都由書記兼任,也會設常務副主任,主持人大工作代表人大列席常委會。而政協一般不設常務副。

除了上述機構,很多開發區、高新區也會設常務副,產生方法和職權大致相當,在此不表。

關於主持工作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區別

分管日常工作,其實就是常務副職的基本職責,協助主官管理部門或政府日常性的工作。一句話,常務分管的工作常務自己要管,其他沒人管或者有人管管不過來,常務也要管。所以常務一般都是最忙的人,會多,事多,麻煩多,一年到頭忙不完。在體制內普遍的認識是,常務要幹,但不宜多幹。

至於主持工作,小公認為有三種理解,一是指一把手主持全面工作;二是指常務副在一把手不在家的時候,臨時主持工作;還有一種是在一把手暫時空缺的時候,由組織指定一名副職主持工作,有常務的一般由常務主持,沒有常務的一般由排名第一的副職主持,也有直接從外面調其他副職過來主持工作,這種一般已經明確提拔了,在主持一段時間後就會轉正。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常務副職與普通副職,不僅有區別,而且不在一個等量級別上。我以縣一級政府首腦機構的設置為例解釋,縣政府的核心班子為常務委員,由縣長牽頭組閣五至七名(或更多)常務委員,由於我國政府體制是一正多副的班子設置,因此,常務委員多為正副縣長組成。這些進了常務的副縣長,官方稱為常務副縣長,當然這些常副縣長還要按職責權大小排名次,如第一常務副縣長,第二常務副縣長,名次越靠前權力越大。這些冠有常務頭銜的副縣長們便是縣長的左右臂,也是決定該縣施政的核心領導人物之一。他們除了協助縣長出謀劃策以外,也還要分管若干條戰線的指導工作(如某人分管教衛、司法等),若縣長因工作需出縣出省出國考查,或因其他原因要離開所在縣一段時間,上級領導或由縣長本人提名,指派第一或第二常務副縣長,暫時主持日常工作。至於普通副縣長,其權力和資格就小了去了,他們一般今效勞於某一常務副縣長,但也有具體分管的部門(如消防、學校、交通),他們只有執行權,基本沒有決策權,但縣長為了某一重大決策,需要召開擴大常務會議,這些普通副縣長也會被邀請或列席參加。

至於黨務內的機構設置,下次有問答再講。


莫姥爺6


您問常務副職與普通副職有什麼區別?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又有什麼區別?自古以來,官場就是門學問,令很多人刻苦鑽研,努力追求,有的人通過科舉走向官場,有的人通過背景走向官場,有的人通過關係走向官場,在過去封建社會里為什麼那麼多人削尖腦袋去做官呢,顯赫功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當官不僅可以做老爺,還可雞犬升天。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當官是為人民服務,淡化了當官的功名意識,強調了為民謀利的服務職能,所以國家對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掌權者,是老虎必打,老爺必治,貪官必懲,這也帶來了社會風清氣正,人民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老百姓的幸福指數感不斷提高。

因為社會在不斷髮展,而今國家是管理得更細,職責也更明確,所以副職有常務的,也有普通的,有分管日常工作的,也有主持工作的,這些都是便於管理上不脫節不斷層不露點,確保管理效力更高。

常務副職與普通副職的區別在於,常務副職是在正職不在時隨時準備頂缺,代為履行其職能,普通副職則是一心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好。

分管日常工作與主持工作,我的認識是分管日常工作有明確的事務,有具體職責,主持工作可能側重於職權,即一把手可能沒有明確,由主持工作的代為行使其職能。

本人對自己的要求是踏踏實實工作,對領導職位關心的不多,不知說對沒有,如認識有錯誤,望糾正。


楚人一丁952


常務副職和負責主持工作,與其他的副職領導是有極大的區別的。常務副職,就是在規章制度上認可二把手。而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則是代替一把手領導主持工作。也就是說代理一把手,常務副職就算是一把手的備胎,而主持工作期間就是一把手。所以他的行政級別,要比較一般副職領導高,也就是在規定製度上規定了二把手。


愛看愛思考


在中國的相關法規文件中,其實並沒有“常務副”這樣的職務,這只是一種體制內部的叫法,與普通副職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項。

在人數上,普通副職可以有多個,常務副的數量上一般為一名。但是在某些過渡時期,也會有可能超過一名。比如2012年,廣東省省委班子更換的時候,新晉省委常委徐少華任常務副省長,排名各副省長之首;常務副省長肖志恆卸任常委,但仍繼續擔任常務副省長。

在行政級別上,常務副一般和普通副職一樣,比如常務副省長和副省長一樣是副部級,常務副市長和副市長一樣是副廳級,但是部分部門比如地級市的組織部、宣傳部的常務副,因為正職一般都是副廳級,所以常務副一般都是正處級,普通副職大多是副處級

在權利上,常務副會比普通副職更大。一般分工是協助正職負責日常事務,並且分管相關重要部門,比如科技、財政、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統計等。常務副省長或常務副市長正常都是常委,在常委會上討論重要事項的時候,是具有投票權的。

在前途上,常務副都是提拔的重要“候補”人選。不少的正職都是由常務副直接提拔的,比如常務副省長是有可能提拔省長的,但是普通副省長肯定是不會直接提拔到省長這個位置的。

“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區別主要就在於:

分管日常工作說明你應該是二把手,上面還有一個一把手。

主持日常工作則說明要麼你已經是一把手了,要麼上面還沒有任命一把手,你有可能成為一把手,當然也有可能只是暫時代理一把手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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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常務副職比較常見的在省、市、區縣、管委會這些機構中,這些機構幾乎是都會設常務副職。而委辦局只有極個別才設常務副職。

省、市、區縣的常務副職大同小異,都有三個共同特點:

1、正職不在時,可以代替正職主持日常工作,也就是問題中說的“分管日常事務”,在嚴格措辭中沒有分管日常事務這個說法,但也是一個意思。一般不包括重大事項,只是日常事務,但這權力足夠大了,因為其他普通副職會因此向常務副職彙報日常工作。

2、常務副職都是常委會成員,常委會屬於權力核心層,而普通副職就未必了,大部分普通副職不是常委。

3、常務副職有機會直接升遷為正職,而普通副職幾乎不可能直接升為正職,不可能。所以普通副職與常務副職,本質上就是差一個級別了。

隨著空降部隊成為常態,常務副職在原單位直接升正職也已經越來越難,通常會讓一個重要區縣的常務副區長調到另一個不重要的區縣當正職,出任區長。

市一級也差不多,但省一級就沒那麼簡單了,在此不做具體表述。

而管委會的常務副主任,相對權力是要比省、市、區的常務高的,不是指絕對權力,不要誤會了。

因為管委會主任通常是高一級的正職掛名的,比如市長兼職開發區管委會主任,但平時不太管事,那麼權力就都在常務副主任那裡,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約等於正職權力。

“主持工作”一般指某個管理層裡最大的領導,比如市長全面主持本市工作,區長也是全面主持本區工作,一些工作小組也是由最大的那位主持工作。書記一般是“全面負責”,帶有監督的意思。


山下木頭


沒什麼太大的區別,上面幾個人回答的很全面了,我這簡單說說,當做補充吧。

1,一般說這個副職管常務或者常務副市長,副局長的情況下,證明此人是單位的第二把手,一般情況下,此人還會兼任副書記一職。

2,常務管什麼?主要管辦公室,財務室等後勤保障方面,為什麼說常務是二把手?因為單位最重要的是公章,公章在辦公室,如果想要蓋公章,必須要有領導簽字,而能夠簽字的人除了一把手就剩下二把手,當然不絕對,有些業務局長也有簽字的權力,但只限於業務範疇。財務也一樣,如果想在單位內資金使用,必須一把手或者二把手簽字,如果業務簽字,則計入業務經費中。

3,常務與主持的關係,大領導不在,自然是常務主持工作,當然,如果單位書記與局長分立,主持工作的將會是書記。

4,主持工作是什麼。主持工作是幹全部工作,一般單位會將工作分為,辦公室,財務等後勤保障類的常務工作,業務工作,紀律工作。主持工作就是全都管,但沒有正式認命,很有可能出現命令誰,誰都不執行的情況,如果強行推進,而正式認命領導卻給了他人,最終造成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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