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縣檢察院推出「四要」機制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本報訊 (通訊員 陳 蓉) 7月25日,貞豐縣人民檢察院推出“四要”機制,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企業是社會公器,企業發展的良性健康發展能更好地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更多就業崗位,而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更需要一個法治寬鬆穩定的社會環境,檢察官在辦理涉企的案件中,要結合實際開展創新辦案、靈活辦案,確保辦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為辦好新形勢下涉企案件,該院要求承辦檢察官須把握四個準則:一要準確把握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強化溝通協調,依法公平公正辦理案件,妥善化解社會矛盾,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二要堅持實體與程序並重,嚴格依法全面審查證據材料,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告知當事人相關的權利與義務,確保案件質量;三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綜合考慮涉案企業和人員的行為性質、危害程度和認罪態度,堅持罪行法定、疑罪從無原則,依法慎重妥善處理;四要對侵犯企業家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刑事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快捕快訴,儘量挽回企業損失。

據悉,該院為更好地保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發揮檢察職能,總結多年來從檢辦案經驗,在辦理涉企案件過程中,為確保案件質量與速度實現雙提升,創新實行“四要”機制辦理涉企案件,主動作為,為保護好縣域企業合法權益,維護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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