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那些追求巨大合同,而拒絕大合同,最後被迫大幅降價的球員

盤點!那些追求巨大合同,而拒絕大合同,最後被迫大幅降價的球員

有一名大聯盟的棒球手在巔峰期為了球員作為人的權利,為了自由球員這一個身份,拒絕被母隊交易,放棄了到手的11萬美元年薪的合同(相當於當時美國人平均工資的十倍,也是那個年代運動員絕對意義上的高薪),毅然決定不去新東家報道,而是提告大聯盟違反反壟斷法,為球員爭取成為自由球員的權益。因為這一個訴訟案的緣故,他整一個賽季無球可打,在這個訴訟案過程中,他受到了各方巨大的壓力,而沉迷於酒精,兩年之後不得已在33歲的年齡宣佈退役。儘管他這一個訴訟案沒有為他自己帶來任何的利益,以至於他在退役之後,因為得罪了各球隊的老闆,連一份大聯盟的教練合同都拿不到,然而從那以後,棒球手們拿到了數以百萬,千萬,上億的合同,歸根結底,他的這一個訴訟案就是推倒一切的第一片多米諾骨牌。

這名球員的名字叫做柯特弗洛德(Curt Flood)。單單以棒球手的角度,15個賽季裡(12個完整賽季),三次全明星,兩次世界大賽冠軍主力成員(類比於NBA的總冠軍),7次金手套獎獲得者(類比於NBA的防守一陣),毫無疑問是一名極其出色的球員,但是在未來他將被另一種方式銘記在大聯盟的史冊之中。

弗洛德從1956年出道於聖路易斯紅雀,擔任球隊的中外野手。經歷了兩個賽季的歷練之後,從1958年開始,成為球隊的主力成員。在之後的十年裡,他以出色的防守能力和優秀的速度成為球隊的重要一環,也幫助球隊三次得到國聯冠軍(類比NBA東部/西部冠軍),兩奪世界大賽冠軍,自己也數次入選全明星賽,巔峰球季在MVP票選中高居第四。然而在1968年的世界大賽中,他的一次防守失誤,直接葬送了球隊奪冠的努力。因此在1969年整一個賽季裡,他都一直身處被交易的漩渦之中。1969賽季結束之後,他被交易到了費城費城人隊。一方面作為非裔美國人,他不願意去有著嚴重種族歧視傳統的費城人效力,另一方面從紅雀這樣的世界大賽冠軍有力競爭者轉去費城人這樣勝率不足四成的爛隊,都讓他對這一個交易有很深的牴觸情緒。更為重要的是,他覺得他在這一個交易中沒有受到球隊足夠的尊重,作為一名效力超過十年的功勳老將,交易的消息竟然是通過一名球隊普通辦公人員,而非球隊總經理所傳達的。

而作為一名非裔美國人,處在民權運動巔峰的美國,他看問題的角度也都是站在民權運動的角度上來思考。當時大聯盟的球員,不管黑人白人,

在合同中都有一個保留條款,規定球員的所有權歸於球隊,即便是球員的合同到期了,會成為一名保留球員爛在母隊,除非是母隊將其交易出去,球員並不能像今天的自由球員一樣跟其他的球隊簽約。由於這一個條款是當時所有大聯盟球隊老闆間的共識,而大聯盟也總共只有20多支球隊,也就是說一名球員除了被交易之外,沒有任何去其他球隊的方法,如果悖逆老闆的意思,也只會落到無球可打,不得已退役的境地。弗洛德也意識到了,除非他按照老闆的意願被交易到費城人隊,不然他也就只有退役這一條路可走。這種局面很快讓他從自身的背景做出了聯想,這就是奴隸制的另一種表現形式,球員所有權歸屬於球隊,可以像奴隸一樣被販賣,交易,自己對自己的未來沒有一點的話語權。在與自身的律師和當時非常弱勢的球員工會商量了之後,他決定不去費城人報道,拒絕簽下非常優渥的合同,而是通過大羅斯福時期通過的反壟斷法,控訴大聯盟壟斷,以爭取成為自由球員的權利。

他此時非常清楚自己的處境,他走出這一步,因為法律訴訟的週期長達數年之久,就算將來球員因此受益,也不會是已經年過三旬的自己,而會是後輩的球員。就從他自己而言,他也基本不太可能再在大聯盟找到另一份工作,他的職業生涯也算是廢了。

而財政上,他還要支付給前妻鉅額的撫養費,早已是入不敷出。更重要的是,他還有無比強大的敵人和近乎真空的隊友。

他的敵人有誰?二十多位腰纏萬貫,竭盡全力想要阻止他破壞遊戲規則的大聯盟球隊老闆自然不用說。更為重要的是,他還要嘗試去推翻以往美國大法院的判例。自從反壟斷法出臺之後,美國大法院曾經兩度裁定,棒球作為美國的國球,大聯盟是豁免於反壟斷法的。而要推翻以往的判例,等同於讓美國大法院打自己的臉,他們自然不會特別想要這麼做。除此之外,他最大的敵人還是美國千千萬萬的民眾。儘管他在電視節目等公開場合中闡述了他關於大聯盟球員等同於奴隸制下的奴隸的看法,卻經常性招到主持人的嘲諷,“年薪九萬的奴隸?”這些民眾視他為破壞美國國球,破壞美國國民娛樂的貪婪小人,據他自己所說,他每天都會收到來自球迷們的數封死亡威脅。

而他的朋友又有誰?儘管球員工會承擔了他的訴訟費用,並且得到了前任大法官哥德堡(Arthur Goldberg)拔刀相助擔任律師,然而原本應該會從他的這一個訴訟案中得到最大利益的其他現役球員卻刻意的迴避了

。這些球員本身也都拿著優渥的工資,怕得罪老闆失去自己已經擁有的一切,以至於從地方法庭開始的每一次庭上交鋒,沒有一名現役的球員為他出庭作證。

在殘酷的庭上交鋒的巨大壓力下,弗洛德的精神近乎崩潰,染上了酗酒的毛病。而因為無球可打,被前妻的贍養費逼得焦頭爛額,經濟狀況一塌糊塗。就當他的財務顧問勸他申請破產保護的時候,他拒絕了這一個建議。因為他如果申請破產保護的話,他訴訟中的這一個案子很有可能就會被撤回,他之前的努力也就付之東流了。但不得已之下,他還是被迫在費城人把他交易到華盛頓參議員隊之後簽下了年薪10萬美元的合同,重新出戰。只不過因為一年的停擺,酒精的傷害和巨大的精神壓力,他早已不復當年之勇,在僅僅打了13場比賽之後,就草草結束了自己的職業生涯。

另一方面,他的這一個訴訟案雖然一路闖關進入了大法院,但最終在5-3的投票結果下,維持了大聯盟豁免於反壟斷法的原判(Flood v. Kuhn),他的一切努力,最終在這一個時刻還是沒能得到一個理想的結果。

不過這一個案子卻成為了球員工會推動改革的第一片多米諾骨牌,經過多方後續的努力,在1975年,也就是弗洛德最後一場大聯盟比賽的四年之後,那一個備受爭議,把球員當做球隊私產的保留條款終於被自由球員的條款所取代。球員們終於取得了在合同結束之後,自由的選擇自己球隊的權利。1980年,也就是弗洛德退役不到十年的時間,諾蘭萊恩成為了第一名簽下年薪超過一百萬美元合約的自由球員。1997年,59歲的弗洛德因為癌症去世,同年芝加哥白襪的阿爾伯特貝爾簽下了大聯盟的第一份年薪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合同。

到現在大聯盟最大的合同已經遠超三億美元,最高年薪也已經超過三千萬美元,而這一片屬於球員的經濟榮景有很大程度都是源於當年那一個拒絕了大合同,而陷入一生窮困潦倒的柯特弗洛德。

布蘭登-詹寧斯

2013年,他拒絕和雄鹿4年4400W還是4000W續約,最後跟活塞簽了3年2400W。考慮到他們之前的主教練斯科爾斯能以“極度厭惡球隊”這樣*炸天的理由辭職,我也吃不準建寧是不是想找大合同。

來到活塞以後,建寧的職業生涯開始一路走跌,也就是在大范甘迪教練辣手裁掉約什-史密斯之後,高光了個位數的場次,然後就~跟腱斷裂~失去主力位置~離開聯盟~接受社會主義改造~出工不出力~被中國球迷狂噓~來到華盛頓坐替補~來到雄鹿坐替補~沒簽新合同~我粉他真是遭罪。

同樣在2013年,斯蒂芬-庫裡接過了球隊的4年4400W續約合同。飄著的,是命運。落下的,是人生。

諾埃爾,前年拒絕了小牛4年7000w的報價,結果表現稀爛,只能籤底薪再搏一把。

胡德,去年拒絕了爵士4年7000w報價,後來被交易到騎士,表現斷崖式下跌(被交易前已經下跌了),簽約前景暗淡(至今仍未接到報價)。

考辛斯,上賽季結束前拒絕了鵜鶘2年4000w報價,球員市場開啟後無人問津最終只能拿勇士的迷你中產。

這個話題最佳答案就是邦奇威爾斯,這個刺頭當年在開拓者成名,季後賽打的馬刺灰頭土臉,轉戰國王表現不錯球隊送上5年3600w的合同,哥們和經紀人極度自信啊要試水自由球員市場,結果轉了一圈要麼沒空間要麼補強了,回頭國王簽了薩爾蒙斯徹底沒出路了,最後2年500w加盟火箭,再也不復巔峰還打過CBA。

狂人斯普雷維爾,三頭怪時期和加內特,卡塞爾化學反應不錯,森林狼開出3年2700w的報價(當時34歲),被他拒絕並說出了那句經典名言“我要養家”,經紀人還揚言要給他拿下千萬合同,最終失業,然後破產。

斯普雷威爾,03年被交易到了森林狼,跟加內特還有卡塞爾一起組成了森林狼三頭怪,大概就是最早的三巨頭模型吧。

那個賽季森林狼打到了西決,倒在了f4的湖人面前。

賽季結束後,卡塞爾和斯普雷威爾都合同到期,由於斯普雷威爾要年輕一些,所以森林狼覺得他更值得續約。

續約金額似乎是三年3600萬美金。(大概是這個數字,年代太久遠記不清了,不對也差不多)

在04年的時候,除了加內特奧尼爾,剩下的能拿到一千萬年薪的,都絕對可以稱得上巨星了。

結果斯普雷威爾說開什麼玩笑,我還要養家餬口!

然後他拒絕了這個合同。

之後大概就是試水自由市場,但是由於這哥們脾氣太壞,屬於更衣室的不穩定因素,再加上獅子大開口,最終似乎是無人問津,好像是涼了……

而本來滿以為要起飛的森林狼隊才崛起了一個賽季,就再次沉淪,第二年我忘記是止步首輪還是連季後賽都沒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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