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以下醫療機構確定取消審批,更多利好消息進一步放寬基層醫療

6月1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醫療機構、醫師審批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 ,這意味著二級以下醫療機構已經正式確定取消審批。

二級以下醫療機構確定取消審批,更多利好消息進一步放寬基層醫療

二級以下醫療機構確定取消審批,更多利好消息進一步放寬基層醫療

以下是關於“兩證合一”的具體內容:

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舉辦其他醫療機構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僅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申請執業登記前,舉辦人應當對設置醫療機構的可行性和對周邊的影響進行深入研究,合理設計醫療機構的選址佈局、功能定位、服務方式、診療科目、人員配備、床位數量、設備設施等事項。在申請執業登記時,申請人應當提交《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材料(不含驗資證明)。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後,應當對申請登記的醫療機構基本情況進行公示,並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材料(不含驗資證明)

(二)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

(三)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平面圖;

(四)資產評估報告;

(五)醫療機構規章制度;

(六)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複印件;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他利好消息:

  1. 全國全面推行電子化註冊管理,加速實現信息的互通共享,同時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今後或許就能不用為了工作調動,到處去找相關部門開相關資質證明了,因為註冊資質信息網上有,一查便知。
  2. 基層醫療機構可以通過與有相關資質和技術能力的組織機構合作,開展更加全面的疾病診療項目。之前可能由於條件限制,基層的小型醫療機構比如個體診所或者門診部,由於缺乏相關的醫學檢驗檢查配套服務,致使很多診療科目無法開展,今後就有望通過機構合作實現合理創收,達到共贏了。
  3. 對於盈利性醫療機構的命名給與規範化引導,在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監管核查時,衛生主管部門應積極主動提供相關材料,助力盈利性醫療機構的正常運營。
  4. 婦產科執業醫師證書與母嬰保健技術資格證書二證合一。婦產科醫師通過母嬰保健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在醫師執業證書上加註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相關內容,不再單獨發放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意味著母嬰相關的醫技服務實現統一,母嬰服務領域將會更加規範化,同時對於基層的婦產科執業醫師而言,可以開展的相關服務項目更加豐富,可以為自己合理創收。

醫療惠民政策為醫務人員開路,就看大家自己的努力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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