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折射出的困境與希望

當下最火熱的電影當屬《我不是藥神》,上映4天票房即突破13億元,引發全民關注與探討。影片的故事原型是曾經轟動一時的“陸勇案”。《我不是藥神》和“陸勇案”反映出來一個需要高度重視的社會問題:國內患者吃不起天價進口藥。

《我不是藥神》折射出的困境與希望

國內進口藥基本上都是原研藥,它們價格昂貴的原因在於巨大的研發成本。一個新藥的誕生,時間跨度動輒十年八年,投入資金以數十億計,為收回鉅額研發成本,新藥上市後研發公司往往藉助知識產權保護來形成市場獨佔地位,獲取高額利潤。如果沒有知識產權保護,願意在惡性重大疾病上投入鉅額成本來研製治療藥物的企業就會減少,醫學技術的革新速度就會減慢,這對人類的生命健康反而是更大損害,因此從長遠來看,給予藥品知識產權保護對人類的生命健康是有助益的。但是國內有個獨特現象,在專利到期之後,多數進口藥品的藥價仍然居高不下,而在其它國家,專利到期之後,原研藥價格通常會大幅下降。可見,知識產權保護不是進口藥品藥價過高的決定性因素,臨床試驗成本、仿製能力不足、稅負、藥品定價及招標、醫療報銷制度等因素都影響著進口藥品的最終銷售價格。

面對現實中存在的天價進口藥,如果完全適用市場經濟的邏輯,勢必會犧牲掉那些無法承擔藥價的患者的利益。生老病死麵前,人人平等。正是由於藥品有這樣的特殊性,制度調控對問題的解決至關重要。

目前,國內有關部門也在積極通過完善制度與規則來努力減輕患者負擔,從藥審環節和醫保環節入手,一方面加快藥品上市審評審批,國內國外新藥有望同步上市,保證藥品的可及性;另一方面也在降低新藥的醫保準入門檻,引入談判機制,通過談判降價把新藥品種納入醫保。換言之,未來像格列衛這樣的進口藥,在藥審環節耗費的時間將大大縮短,上市後或將迅速通過進入醫保目錄的方式進入國內市場,患者用藥成本將通過醫保的統籌機制轉給社會承擔。

影片的結尾字幕,也在向觀眾宣佈著國內出臺的若干項利好政策,但前方的路仍然很長,相信隨著國內對藥品領域的愈加關注和相關利好政策的逐步落實,會如影片中男主角在法庭上所說:“今後都會越來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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