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持續升級,到底誰的錯?

此文對事件不作具體的評價,目的是梳理各方的進展和媒體的態度。

長生生物的疫苗問題,引爆了朋友圈。

尤其是最近才爆出來的百日破疫苗,更是引發了家長們的強烈擔憂。很多人有疑問:在進行接種時,為什麼只有長生生物這一種選擇,能否有進口的?

疫苗事件持續升級,到底誰的錯?

長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風波尚未平息,昨日,公司子公司長春長生又因“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簡稱“百白破”)檢驗不符合規定,遭到吉林省藥監局行政處罰。

蹊蹺的是,監管部門早於2017年10月對此立案調查,公司也稱目前百白破生產車間已停產,但這一重要信息卻未在此前公告及2017年年報中予以披露。距今已近9個月。

疫苗事件持續升級,到底誰的錯?

一位業內資深人士分析稱,這或許是因為此次狂犬病疫苗事件被媒體翻出來,發現其長期未公佈處罰結果而被催促所致。(據瞭解,在2015年年報中,其公司百白破批簽發量約562萬人份,位列公司在售的6種疫苗產品之首。而在2016年、2017年公司年報中,則再未披露百白破的批簽發量。隨著行政處罰決定書曝光,長生生物重要產品百白破消失的疑團或層層揭開,上市公司恐難逃信披違規之嫌。)

長生生物公告稱,2018年7月18日,長生生物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春長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在國家藥品專項抽驗中,長春長生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 號:201605014-01),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檢驗結果[效價測定] 項不符合規定。

長春長生生產的上述藥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第六項“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規定的情形,應按劣藥論處。長春產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禁止生產、銷售劣藥。”的規定,並於2017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該批藥品生產數量共253338支,由吉林省藥品檢驗所抽樣552支, 銷售到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52600支,現庫存186支,銷售價格是3.40元/ 支,該批藥品的違法所得共858840.00元,貨值金額共861349.20元。

7月15日,國家藥監局發佈了《關於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同時,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組成調查組進駐企業全面開展調查。

疫苗事件持續升級,到底誰的錯?

吉林省食藥監局認為,長春長生行為違反《藥品管理法》第49條第一款“禁止生產、銷售劣藥”的規定,並已經於2017年10月27日立案調查。

疫苗事件持續升級,到底誰的錯?

“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這是李克強總理就近日疫苗事件作出的批示。近10 餘年來,每次“疫苗問題”都會引起社會不滿,並影響到民眾對國產疫苗的信任。一位曾在西方疫苗生產企業工作過的業內人士告訴《環球時報》記者,涉及國民健康、特別是兒童成長的疫苗就是國家的“戰略產品”,來不得半點馬虎。從歐美和鄰國日本、印度這些年的疫苗生產與監管來看,除了國家和政府層面的嚴格立法、嚴格審核、嚴厲懲罰,企業更要自律自查,只有多管齊下,才能儘快打消民眾心中的“疫苗恐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