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法院簽署框架協議 十項協作機制助力區域協同發展

來自唐山的商律師,5月4日下午通過唐山中院立案訴訟服務中心的跨域立案一體機,對一起發生在北京懷柔區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進行了網上跨域立案。在同一天召開的三地法院司法協作簽約儀式暨新聞發佈會上,北京一中院、天津一中院、唐山中院就十項具體協作事項達成了共識,並就協作的具體內容向社會公開推介。

京津冀三地法院簽署框架協議 十項協作機制助力區域協同發展

參加會議的除了來自三地法院的院長、副院長,相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外,還特別邀請了唐山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法制日報、民主與法制雜誌社等多家媒體。發佈會伊始,唐山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牛向陽向來賓致歡迎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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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這份《京津冀協同發展司法服務保障機制框架協議》由三地法院共同協商擬定,通過分析京津冀協同發展中可能出現的矛盾糾紛及三家法院的服務保障方向確定最終協議內容。協議所轄範圍包括北京、天津、唐山的33家法院,內容具有全面系統、務實可操作性強、開放發展等特點。

京津冀三地法院簽署框架協議 十項協作機制助力區域協同發展

北京一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吳在存在介紹框架協議時談到,協議共有4章23條,詳細規定了十項具體協作機制,涵蓋了跨域立案、送達取證、審判協作、執行聯動、矛盾糾紛化解、審判信息數據共享、人才隊伍聯合培養、共同開展司法調研等多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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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蔡志萍在發佈會上結合“天津實踐”分享了一些探索經驗。據蔡院長介紹,2017年8月24日,天津一中院就與唐山中院下轄的路北區法院,實現了首例13件系列案件的跨域立案。截至目前,該院已為京冀兩地8家法院協作立案21件,委託和接受委託兩地9家法院協助執行11件,司法協作效果初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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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立案的商律師,就是搭上了“司法協作”的順風車。立案階段,依託跨域立案自助一體機及網上立案等信息化平臺,商律師可以在所在地完成三地法院的跨域立案申請、材料上傳以及訴費交納等工作。不僅如此,在未來的案件審理過程中,如另一方當事人與商律師不在同一轄區,雙方還可以通過遠程視頻庭審系統、審判輔助及訴訟材料移轉等方面的協助,避免來回奔波,實現同城化的訴訟服務。甚至在未來執行階段,協作機制也實現了執行委託範圍的拓展,進一步加強了異地執行協作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京津冀三地法院簽署框架協議 十項協作機制助力區域協同發展

儘管框架協議的內容已覆蓋從立案到執行的各環節,但為保證協議能夠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形勢,在協議的附則中,還特別規定了關於未盡事宜的安排。也就是說,協作機制一方面在內容上是開放的,需要在具體運行過程中根據需要定期補充完善;另一方面,協作法院成員也是開放的,除了今天參加簽約的三個法院外,其他法院也可適時加入到司法服務協作的大家庭中。這樣的安排既有助於京津冀三地法院的進一步合作,也有利於京津冀司法服務保障機制的進一步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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