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涉及法院、检察院

河南商报讯(记者宋晓珊)7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涉及法院、检察院

免去:

免去尚修星、郑凯乐、赵建祖、万金生、王玉芳、李平远、王锡芬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新平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巍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免去刘甦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薛艾一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任命杨巍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董抒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江长涛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梅建桥、肖贺伟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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