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是「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方面的高手!

馮小剛是“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方面的高手!

行業動態觀察

崔永元揭露的“大小合同”偷稅漏稅現象只不過是娛樂圈冰山之一角。

其實馮小剛和范冰冰發財除了拍戲之外,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發家致富之道那就是“資本運作。

那什麼是資本運作呢?其實說白了就是左手倒右手的遊戲,其中不乏坑蒙拐騙現象!

被譽為“女版巴菲特”的趙薇想必大家都熟悉吧,她就是這方面的行家裡手。依靠自己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先後搭上了阿里影業的順風車,買下中國創意5400萬股等,左手倒右手,短短几年間身價超過57億元,這是拍戲所達不到的。可惜以6000萬元收購萬家文化失敗,要是成功的話,身價早就超過百億了呢!

可見,資本運作遠比拍戲撈錢要快的多,且更省事。而馮小剛正是這方面的高手!

2015年,馮小剛成立了一個小的不能再小的公司,卻起了一個很氣派的名字“東陽拉美傳媒有限公司”。讓人想不到的是,這家公司資產只有1.36萬元,負債卻有1.91萬元,還欠別人5500元人民幣呢,還真不如一家狗肉攤!

可正是這樣一家公司,在馮小剛的運作下,被一家財大氣粗的上市公司“華誼兄弟”以10.5億元的價格收購了其70%的股權。根據協議,5年間東陽拉美稅後利潤總計要達到6.74億元。也就是說,五年間,就算是馮小剛躺在床上什麼都不幹,也能獲得3.6億多元的收入。

那最後誰來買單呢?

不是上市公司華誼兄弟,也不是機構投資者,只能是廣大股民了。其實遠在上市公司華誼兄弟上市之前,馮小剛就是華誼兄弟的股東了,持有華誼兄弟288萬股,2014年已套現2億多元。

看明白了沒有,馮小剛只要賣賣老臉,大筆的財富就能進賬,可見其資本運作能力之非同一般!

要問娛樂圈誰最有錢,范冰冰?可能不是,而是馮小剛這樣的大佬!打工的怎麼可能比老闆還有錢呢?只是不太願意顯山露水罷了!

因為他們把持著娛樂圈,不但可以決定一個明星的黑與紅,甚至還可以控制投資方。

一部影視劇需要投資多少,一億、兩億還是三億、五億,一個明星的報酬是多少,一千萬、兩千萬還是三千萬、五千萬,可能馮小剛都具有很大的決定權,不完全是投資方和明星說了算,這裡面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了。

比如說,某個電影作品拍攝完成實際需要一個億,馮小剛預算後認為需要一點五億,如果投資方(資本方)覺得太高不願意,那沒關係,以馮小剛在娛樂圈的地位以及資本運作能力,不怕沒有資本來投資,這樣就有了五千五的操作空間。怎麼用呢?

從明星身上著手。如某個明星合理報酬應該是2000萬,經過與馮小剛洽談之後,最後報價可能是4000萬,那多出來的兩千萬是誰的呢?當然是馮小剛的了!

明星要想辦法把這兩千萬返給馮小剛,馮小剛掏五百元錢買的一個假古董正放在拍賣店裡呢,說不上那天就被那個明星通過自己名下的公司以兩千萬的價格買走了!

明星敢不反還嗎?不敢,除非你不想在娛樂圈混了!

這也是為什麼明星限酬越限越高,以及出現大小合同問題的主要原因!

最後誰來買單呢?只能是廣大觀眾朋友了!

還有一個現象大家也許都能注意到,在娛樂圈有許多明星名下都註冊有不少公司,有的幾家,有的十幾家,有的幾十家,為何這麼多?難道他們都是神人,能力超凡?非也!

除了有一些明星確實想辦一些實業,開辦了諸如:飯店呀,餐館呀等等之外,其中很大一部分基本上都是空殼公司,而註冊這麼多公司的目的可能只不過是為了方便資本運作罷了!投資、入股、空買空賣、大小合同,甚至偷稅漏稅等可能就是通過這些公司來完成的!

只是有的公司署名科技公司,就讓人難以接受了,搞不明白這些所謂的科技公司到底研究什麼?是研究如何偷稅漏稅?還是對娛樂圈的潛規則進行革新改造?

馮小剛除了精通“資本運作”,在“投資理財”方面也是高手!

2014年前後,馮小剛分別掏500萬美元和220萬美元在美國購買了一套別墅和一套公寓,現在價值分別為500萬美元和300萬美元,不但做到了穩定增值,更重要的是保證了財產的安全。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作用,那就是萬不得已還可以到美國去繼續享受自己的榮華富貴生活!所謂狡兔三窟嘛!

馮小剛的“投資理財”手段不可謂不高!

這些還都是明面上的,暗地裡還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說馮小剛不但是娛樂圈數一數二的大佬,更是“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高手,遠不是一般人可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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