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14年!“城市建设能人”在悔恨中黯然谢幕

“宋邦友出事了!”一时间,这个消息成了山城毕节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这位“谦谦君子”“城市建设干将”出事了……

宋邦友在农村生产队干过,勤奋的表现加上聪明的头脑,使其很快就从同龄人中脱颖而出,从一名招聘乡镇干部转为国家干部,并相继在乡镇书记、环保局长、政协副主席等多岗位干过。和宋邦友工作过的同事、下属总是这样评价他:“平易近人,不摆官架子,工作能力强,有担当精神。”他常用“我是一名标准的农民子弟,吃过苦,过过困难日子”的“口头禅”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农民本色,告诫自己清白做官。可惜,“口头禅”毕竟只是“口头禅”。

近十年来,七星关区城市建设如火如荼。2003年11月,宋邦友兼任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后,对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倒天河综合治理等工作上成效突出,因此被提拔为毕节市(县级)政协副主席。2010年,毕节市(县级)成立德溪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宋邦友调任管委会主任,兼任德溪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新城开发建设。通过几年努力,新区面貌焕然一新。然而,这个“城市建设能人”却没抵挡住腐败的侵蚀,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2015年3月30日,宋邦友被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有期徒刑14年!“城市建设能人”在悔恨中黯然谢幕

“懂感情”“信得过”就是“好朋友”

宋邦友当上总经理后,有能力、敢拍板,成了干部眼中的“能人”,同时也成了别有用心者“围猎”的目标。在金钱的诱惑下,宋邦友忘记了党员的职责,大肆用手中的权去“圈”老板包里的钱。

2008年,倒天河二期工程安置房项目300余万元监理工程招标,挂靠湖南已太监理公司的梅某经人介绍,找到宋邦友,顺利中标后梅某到宋邦友办公室送上6万元感谢费。监理过程中,为了避免停工带来损失,增加监理收益,梅某再次送上4万元。收钱后,宋邦友将该公司监理费率从1.6%提为2.45%。从此,梅某连续5年春节都送给宋邦友2万元“拜年”,感谢其“关照”。“监理工程简单,公司又是外地的,收点小钱也没什么大不了。”宋邦友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在稍后的倒天河二期景观绿化监理工程中,宋邦友如法炮制,收受杭州城市监理公司莫某某感谢费8万元。

2009年,政府规划在碧阳湖畔修建同心阁楼,工程老板赵某某在贵阳某宾馆塞给宋邦友20万元。宋邦友经过“协调”帮助赵某某拿下了该工程。事成后赵某某又追加10万元作为长期感情投资。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朋友”。在宋邦友的关照下,赵老板先后获得车坝村苗圃基地系列工程、流仓桥环境整治工程、德溪新区一号、二号路部分绿化工程等共计5000余万元的工程项目。2011年,德溪公司准备购买一辆道奇越野车,宋邦友安排驾驶员请赵老板“代购”,赵老板垫资24.9万元购车后将车交给德溪公司。报销车款后,宋邦友借到贵阳出差之机安排驾驶员把钱还给了赵老板。“懂事”的赵老板原封不动提到宋邦友房间,几句寒暄后,如数塞回宋的怀中。这些掩耳盗铃的折腾,难掩他内心的不安和恐惧,但两人走得越来越近,宋自认为赵“靠得住、信得过”,胆子也越来越大。宋邦友翻修长春堡老家住宅时,赵老板又主动购买了门窗、楼梯、木地板等材料“送货上门”,前后花去25万余元。

在宋邦友腐败历程里,还有一个重要角色——重庆远海建工集团(以下简称“远海集团”)副总经理李某某。2008年,李某某从网上得知毕节滨河路工程招标消息后,凭借多年从事建筑行业的经验,认为该工程竞争应该不大,可以争取一下。于是,李某某便找来另外3家公司参与围标,因为开标时只有4家公司报名,李某某如愿中标。然而,在施工中才发现矛盾问题特别多,必须有当地领导关照打招呼才行。2009年7月的一天,得知宋邦友要到工地检查,李某某意识到“机会来了”。他提前准备好20万现金,在检查结束后放到宋邦友车后排座位,并请其督促工程进度。宋邦友心知肚明,从此对李某某关照有加,对其承揽的工程项目大开“绿灯”。

家人同事朋友扯出“一窝”

宋邦友的“精明”不仅体现在城市建设上,敛财也十分老到。宋邦友与其弟宋某国商量说:“现在做工程赚钱,直接收老板钱不太安全,把工程直接拿给亲人做又不太合适,不如由你参与做工程分点钱。”宋某国没有资质,没有经验,没有实力,找谁“合作”风险才最小?宋邦友把目光投向了远海集团副总李某某。三人“一拍即合”,由宋邦友“坐镇幕后”,宋某国、李某某具体“操盘”,在2011年、2012年两年时间里,在倒天河三期流仓桥至陆家桥截污干管工程、倒天河三期一号路工程、百里杜鹃大道及安置工程、德溪二号路延伸工程等工程中“精诚合作”,获利颇丰。2011年以来,宋邦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提前透露信息、设置投票附加条件、向下属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人员谋利,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800余万元。

权力笼罩之下,将工程分给谁由他说了算,谁拿到工程谁就能大捞一笔。除了亲人外,部分好友和同事也分到了一杯羹。

有期徒刑14年!“城市建设能人”在悔恨中黯然谢幕

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案发后,拔出萝卜带出泥,其关联的天河公司、德溪公司、建筑商以及家人近20名涉案人员相继落网。看守所中,他的一个涉案下属这样写道:“在公司工作,起初自己也没有想到这样的泥潭自己会涉足进去……以为大家都这样,应该没问题,别人还不是好好的,从没想到会有东窗事发的一天。”

公益事业公私“兼顾”

作为政协副主席,宋邦友还参与了一些社会公益事业。2012年,在郭家湾高架桥设计中,他发现广东某设计公司利润比较高,就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何某开始赞助民生事业。2013年,宋邦友想为老家长春镇王官村修建一个爱心广场,在与家乡有关人员商量规划后,于是宋邦友又联系何某请求全额赞助,何某称经费紧张,只同意赞助53万元,宋邦友收到53万元后为何某出具了盖有政协办公室印章的收条。事后,宋邦友从53万元中列支2万元用于政协网络维护,剩下51万元带回家中挪作家用,直至案发广场也没有动工,51万元被上缴国库。

在大家眼中,宋邦友就如同他的名字“帮友”,为人很讲“义气”,但正是因为“义气”,使他在围猎、追捧中放松对自己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崇尚起金钱至上的法则,利用职权进行权力寻租,“以项目换钱,以权力换钱”,最终在“亲情债”“感情债”中堕落成为巨贪,面对铁窗,悔恨终身。

有期徒刑14年!“城市建设能人”在悔恨中黯然谢幕

【忏悔书】

在我联系和分管具体抓城市建设的十年当中,忽视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缺乏了法律的敬畏心,同时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大潮中,心里有失衡的现象,所以出现了犯罪行为,可以说我的犯罪,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辜负了领导,组织上和各位朋友对我的关心和希望,同时也对我的家人带来了灭顶之灾,从良心上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各位领导和关心我的朋友,更对不起我的家人。

我从事十年城建工作当中,送钱的人非常多,有上百万的,几十万的,非常多,拒绝不了,就收了。

我从一个农民变为一个干部,也从一个干部变为阶下囚,担心、惧怕、绝望,担心我的家人,我想自杀了此一生算了,但是我想判决后,今后能出来更好。如果在里面畏罪自杀,今后儿孙更无法面对。

我接受法律的判决,面对今后的伏法,好好的改造,争取在有生之年以自由之身回到七星关,以自己刻骨铭心的教训教育家人,遵纪守法、敬畏法律、贡献社会。请给予我从轻量刑,我一定好好接受改造。

(摘自宋邦友忏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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