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92)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2019/11/14(492)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11月13日、14日,由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万恒君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案,在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鄂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五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是我市首例境外追逃首犯回国接受审判的涉黑案件,还是省、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及庭审前,省市检察院多位领导多次到院进行专门指导。

2019/11/14(492)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世纪90年代初至2018年5月,被告人万恒君、余建丰等人非法聚集,逐步形成了以万恒君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比较稳定;有组织地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该组织为争夺非法势力范围、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组织、领导者万恒君称霸一方,在鄂州恶名昭著,该组织对鄂州一定区域内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威慑,对采砂、房地产开发等行业或领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鄂州当地的投资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生活秩序,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等6项罪名,先后实施了29起违法犯罪行为。

2019/11/14(492)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依法追究被告人万恒君、余建丰、吴涛等15人的刑事责任。该组织及其成员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予以没收。

2019/11/14(492)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鄂城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万恒君涉黑案件专班,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提出引导侦查意见60余条。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在原有6名专班成员基础上,新增3名检察官作为专班成员,以保证案件高效、准确提起公诉。期间,为确保全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专班成员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涉案款物及个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共列出补充侦查提纲230余条、完善收集证据72册,追捕2人。提起公诉的起诉书达37页,随案移送案卷128册。

2019/11/14(492)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庭审前,为确保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该院在总结原办理部督案件熊某某等32人涉黑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指派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带队,选派“3名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的6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专班成员加班加点精心制作了讯问提纲、询问提纲、举证提纲、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全案示证思维导图及80余页的庭审预案。

2019/11/14(492)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向法官、辩护人、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客观、清晰地展示了全案的证据及相关材料,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逻辑严密、脉络清晰地举证、论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观点逐一进行了严谨、有理、有据、有力的答辩和说理。同时,为充分落实庭审实质化的要求,主动申请鉴定人出庭就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出庭作证;并坚持扫黑除恶和“打财断血”同步进行,建议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返还被害人;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依法予以追缴和没收。

18名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告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群众70余人参与旁听。

因该案重大复杂,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