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市檢察院依法對2名廳官提起公訴

「要闻」市检察院依法对2名厅官提起公诉

檢察機關依法對丁麼明提起公訴

日前,湖北師範大學原黨委書記丁麼明(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麼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丁麼明,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丁麼明在擔任湖北工程學院副院長、院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承接工程項目、工程款支付、職工錄用和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依法對閔家勝提起公訴

日前,中國十五冶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閔家勝(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由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閔家勝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閔家勝,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閔家勝在擔任中國十五冶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以及中國十五冶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多人的財物;同時,為感謝中國十五冶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馬文洲(已另案起訴)對其職務晉升上的關照,2012年至2013年先後送給馬文州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黃石日報

「要闻」市检察院依法对2名厅官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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