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原南郊分局黨委書記、局長趙武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大同市公安局原南郊分局黨委書記、局長趙武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日前,經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紀委監委對大同市公安局原南郊分局黨委書記、局長趙武官同志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趙武官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趙武官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武官簡歷: 趙武官,男,1966年8月出生,漢族,山西應縣人,本科學歷,1980年10月參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7年1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2008年3月任渾源縣公安局局長,

2012年1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1月被免去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分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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