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價格違法行爲 可撥12358舉報

省物價局發佈《旅遊價格違法行為投訴指南》

N海都記者 袁麗群

海都訊 正值暑期旅遊高峰,日前,省物價局發佈《旅遊價格違法行為投訴指南》《旅遊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函》,提醒旅遊者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據瞭解,旅遊者遇到下列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58向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進行投訴: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價格投訴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省物價局提醒,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經營者有上述第二類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此外,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將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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