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从2018年8月1日起,
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将在现行基础上下调20%。
调整后,我市八类工伤保险风险行业缴费平均费率为1.71%,较调整前的2.13%下降了0.42%。
此外,以建筑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基准费率由按照项目合同造价的2‰降为1.6‰。
据悉,此次调整涉及全市5000多家企业,惠及近20万名参保职工,预计每年将为企业减少负担2460万元。
什么是工伤呢?又该怎样认定工伤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纠纷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发生较多的纠纷,在现行经济发展中,已愈来愈成为主流之势,针对工伤认定,政府主管部门及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诸多的法律法规解释,以期明确权利义务,定纷止争。
一、认定工伤的7种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4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四、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哦~
眉山网记者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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