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萬支假疫苗打進山東孩子體內,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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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長生"人為故意生產銷售假疫苗事件,產生的負面影響之大.危害之深是無法估量的。

從表面上看,"長生"做為專門生產疫苗的企業.敢於冒天下之大不諱造假,除了為謀取更大不義之財的貪慾趨使外,他們深知.只要把住滅菌關口,保持疫苗起碼的淨度.不至因注射疫苗而導至引發其它疾病是最基本條件,至於偽劣的疫苗能否起到阻擊病毒對幼兒身體的入侵,就憑命由天了。事實上,注射假冒偽劣疫苗的危害之處.不在於這類疫苗本身對人體有無其它傷害,而在於幼兒在接種這樣的疫苗後.認為巳做好了防範,不再採取其它的防疫手段。如此一耒,就給幼兒的生命安全留下了致命的隱患。一旦幼童在成長過程中遭遇此類病毒感染、後果不堪想像。況且注射這種假冒偽劣疫苗本身對幼童有無直接危害.還有待需要進行長期的跟蹤觀察才能下定論。做買賣要講誠信先不說,自古以來買賣人做生意遵從的最低底線還講究個、"童.叟″無欺呢。"長生"造假連最起碼的道德底線都不遵守,將謀取不義之財的眼睛盯在千百萬幼童身上,可見良心喪盡.十惡不赦。

連國家主席.總理都親自過問並批示必須嚴肅追查.依法嚴辦,可見問題之嚴重。針對此嚴重事件,並非把首惡.協從等嫌疑人拘留.起訴那麼簡單。此事件在全國範圍內產生的負面影響是極大的,導至人們對國家監管機構公信力的懷疑.對相關監管制度的質疑。就假冒偽劣疫苗本身來說:對幼童身體有無不良後果還有待觀察,有無注射此疫苗後.因疫苗失效導至幼童被此類病毒侵染造成死亡病案的發生,還有待核實調查。因對此事件承擔失查之責人員的查處等,後續的"剷除此案造成的影響、跟蹤數量龎大的接種此疫苗幼童健康狀況工作,改進對此類企業的監管工作條例丶如何堵住各類疫苗.藥品批次送檢中的漏洞等都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時間去做。案件發生在一個企業,但產生的負面效應是巨大的.危害的後果也是十分嚴重的。舉一反三.對全國範圍內的製藥行業,大檢查.大整頓工作都急需進行。全國一片要求嚴懲此案首惡的呼聲之高.也是少見的。對此,本人認為嚴厲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是必要的,同時做好各項善後工作,汲取教訓.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度發生才是最重要的。


用戶52116138116


疫苗是一種生物製品,生產環節比較複雜,審批生產運輸等環節容易出現問題。所以,我國借鑑發達國家制定的藥品標準,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也就是GMP標準。規範了疫苗等藥品的審批生產運輸。如果疫苗生產沒有嚴格執行國家GMP標準,就會產生質量差,效價低的不合格疫苗。


比如,國家藥監局根據線索(舉報?),對長生生物生產現場進行飛行檢查。檢查組發現,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GMP)行為。具體說,是擅自更改了發酵罐的規格等等。由於狂犬病不注射疫苗的死亡率百分之百,所以如果沒人舉報,這可能會害死很多人。

吉林省食藥監管理局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長春長生所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疫苗有效性不符合規定。吉林食藥監局對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格事件調查了264天。長生的百白破疫苗生產線去年調查開始後就停產了。百白破疫苗是一種主要面向3月齡-6週歲兒童接種的,用於預防百日咳、白喉和破傷風的疫苗。

上述不合格的疫苗,我估計多數情況任然有效,但是無效率和副作用率會有所提高。由於疫苗的使用量巨大,這些無效率和副作用率的小提高,也會導致很多孩子受到健康和死亡威脅!所以相關責任人必須判刑!相關私有企業既然管理不規範,應該國有化!

有人會問,既然疫苗等生物製品生產如此複雜,不嚴格生產管理的話質量如此容易出問題,那如果每一批疫苗國家都詳細檢測,不就安全了麼?的確如此,但檢測完疫苗的有效期已經過半。因此,按照GMP等法律法規要求,中檢院對企業報請批簽發的疫苗,逐批進行安全性檢驗,但是對 效價、有效性指標,按國際通行做法,隨機抽取5%進行檢驗。尤其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人均GDP不高,藥品管理水平也是和人均GDP一樣處在發展中國家水平,所以很難完全杜絕安全隱患!很難完全監管住這些逐利的企業!私營企業逐利的本性,讓其生產存在隱患,應該對產品質量不穩定的那些企業逐步國有化!

事實上,中檢院年年都有發現疫苗不合格的情況,不管是國產疫苗還是進口疫苗。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產品!如下表拒籤數。

至於疫苗接種人,如果不放心可以去醫院查效價,效價不夠補打一針合格的疫苗就好。

最後,我要再次提醒大家,儘管疫苗管理不完美,但是如果放棄疫苗,那就是因噎廢食,非常反智!

沒人因為農藥化肥就不吃飯,沒人因為霧霾不呼吸,沒人因為車禍高發而不出門。同樣,不要因為疫苗的不完美而不按時打疫苗!


司大勇


已有權威消息,流向山東的疫苗,分散到了濟南、淄博、煙臺、濟寧、泰安、威海、日照、萊蕪等8個市,已經接種了247359支,涉及兒童215184人。

一開始有的地方是否認的,還在報紙刊登“闢謠”消息,後來不知為何,畫風一轉,有登報致歉,說是搞錯了。

2017年10月27日立案,八個多月後的7月19日,處罰決定書才下來,為什麼耽擱了這麼久後,現在又速速下發了處罰決定呢?為什麼在立案後不立即進行查封、召回,錯失了時間,讓更多的無效疫苗流進了無辜孩童的體內,是否有人應當為此負責呢?

我們常說二樣的兒童是祖國的花朵和未來,可這些無良的企業是怎麼對待我們的花朵和未來的,這樣的結果是哪個家庭都不能承受的疫苗之重,無論哪個家長看到這樣的消息內心都不能平靜,作為一個家中有小寶寶需要打疫苗的家長,除了憤怒,還是憤怒,但是憤怒過後,卻又非常無奈!

看到一些省份疾控部門已經發聲,要停止使用或暫停使用長春長生的疫苗,這是一個好的消息,可是其他企業的疫苗是否就安全呢?如果不是長春長生內部職工因為崗位調整、獎金分配不均憤而舉報,長春長生也是那個我們不知道的“好”企業,可一旦揭開了蓋子,才發現“裡子”都壞了!

罰就要發他個傾家蕩產,並且還要追究相關人等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打虎拍蠅


這件事刨到根,還是我們的老大難問題:作惡成本太低。這已經是這麼多年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但就是解決不了。

我先給大家講兩個自身經歷。

1,15年前,我在一家地產銷售公司做設計。當時正是房地產的旺季。有一個新項目馬上開盤,然後公司開會研究策劃方案。我們策劃部拿出的文案就是一部詐騙集。裡面全是虛假宣傳,全都是違法的。我這人法律意識比較重,我一看就說不行啊,你們這麼寫違反廣告法呀。我們老闆撓撓腦袋,這事個問題。然後策劃部的經理不緊不慢的說,這個問題我們也考慮了,違反廣告法最多罰款30萬,咱們公司可以先準備好這30萬,他要是罰就給他,不罰咱們這筆錢留著大家旅遊。老闆說很好。靠虛假宣傳,開盤當天就賣出100多套房子,哪套房子不30萬以上呀。拿出詐騙來的百分之一就夠罰款了,而且結局也不出乎意料,這30萬也是沒人來罰的。

2,有一次我辭職,老闆直接說工資就不給你,愛哪告哪告去。真的沒辦法。你告他,肯定能贏。但是為了這點事,你需要去起訴,然後提供證據,最後調節,判決,沒倆月你折騰不完。你官司打贏了又能怎樣?大不了法院判公司給你開工資,然後你繼續等。公司那邊就不給你,你還得等。你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一套下來,半年不夠。所以怎麼算都是算了吧,有這精力就不如再找個工作去幹了。而這些老闆也就看死了這點。這就是我寧可餓死也得創業的原因。

為什麼這麼多公司就這麼明目張膽的欠薪、扣工資?我們維權的成本太高,他不講誠信的成本太低。如果說公司欠薪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罰多少,我們工作的環境也不至於此。

真的,我們這個時代,守規矩的人活的太難了。那些不講信用,甚至是喪盡天良的人活的太滋潤了。他們害人的成本太低了。

這次疫苗是件大家也不用顧慮太多,這兩天大領導已經發話了,法院那邊也就知道該怎麼做了。長生的頭目已經被抓,20年打底。善後也不用擔心。但問題是他們哪來的這麼大膽子?

還不是這麼多年的低作惡成本的社會造成的嘛。

你守法你守信用你講規矩,那你就吃虧,是你自己傻。這是文盲、法盲的狂歡派對,這是個文盲、法盲、沒有信用概念的人,不擇手段發財的年代。如果不是媒體發達的時代,如果大領導沒發話,長生這件事頂天幾百萬就擺平了。十幾年來大家就是這麼幹的。第一你發現不了,第二你發現了,我擺事兒的錢早就準備好了。

我姑剛從泰國回來,說導遊介紹那邊沒有假藥,販賣假藥槍斃。

他們對犯罪分子很殘忍,但這就是對老百姓的善良。而我們對犯罪分子很善良,這就是在懲罰我們全國老百姓。

這麼多年我始終搞不懂,我們的司法為什麼總是在維護犯罪分子的權益?當出現取捨的時候,我們都是在保護施暴者的利益,而在損害受害人的利益。就像前一陣一個小女孩被同學搶劫,就是因為搶劫的男生未滿14歲,無法立案。這就是典型,這種事情有爭議,但在有爭議的時候,寧可去保護暴徒也要犧牲小女孩。很滑稽,很荒唐。你可不可以犧牲暴徒,就算不滿14歲也處理一下?做不到。

販賣假藥,製造銷售假疫苗,這屬於赤裸裸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咱們以前都是怎麼判的?按銷售假冒偽類產品處理一下。我真的寫不下去了,氣吐血了快。

現在悟空問答裡也經常出現這類的問題:劫匪闖進我家,他摔倒磕死了,我需不需要負責。按照我們的慣例,劫匪拿刀闖進你家,他是享受全部公民權利的,你不能侵害他的合法權益。他是受保護的。如果劫匪持刀闖進我家,我把刀搶過來把他捅傷了,我肯定會受到制裁。因為刀在我手,他是弱者。標準的操作流程是我把刀搶下來,然後放在地上,然後我打電話報警,這期間劫匪會安靜的在旁邊等著,然後我倆愉快的等著警察的到來。

我把刀搶下來,該不該捅傷劫匪?這個問題有爭議。這個時候法律應該有個傾斜。向誰傾斜?我覺得應該向我傾斜,首先應該保護我守法者的權益。我們兩個之間說不清,這這時候需要作出個犧牲,那也肯定應該犧牲劫匪的權益。但現實的情況是這個時候,還是會按人人平等來考量。劫匪和我有平等的權益。

我就不總結了,大家湊合看吧。


銳視覺何老師


252600只疫苗,全部銷往山東,這是為什麼呢?其他省先見之明?買不到?大局意識背鍋?還是其他原因? 理論上,是不應該銷往一個省的。

原來說,疫苗問題是流通領域問題,好吧,我信了,可能是買的假廠假藥,所以整治流通領域,現在我們發現,是真廠假藥,這就尷尬了。

假疫苗的危害是什麼?有人說沒效果而已,就像扎點水,也沒有毒副作用。 我想說,這個觀點就是偷換概念的欺騙。 比如被狗咬了,打了失效的狂犬病疫苗,耽誤治療,得了狂犬病,這就跟殺人沒啥區別了。 這就是假疫苗的危害。其他疫苗,道理相同。

一個鄭筱萸被執行死刑,換來了中國十年的食品藥品安全。鄭筱萸(1944年12月—2007年7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翫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6月22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韓東言


這件事情確實在山東颳起了一陣旋風。事情的起末也讓人大跌眼鏡。

根據國家部門的認定這25萬隻不是假疫苗,而是劣質疫苗,或者說無效疫苗。按照權威部門的說法,基本上不會對孩子們身體構成危害。

其實這件案子防疫部門早已經注意到,從2017年11月起,就開始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不過為了你的影響,有關文件沒有公開。

截至目前,山東省215184名接種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兒童中,已有208579人(佔總人數的96.93%)使用其他企業生產的合格百白破疫苗,完成後續相應劑次的常規接種。其他6605名兒童將根據接種間隔時間要求等相關情況,陸續開展接種。

因此,這件事情並不是後知後覺,而是早點行動,否則就憑信息傳播的這幾天,絕對完不成20多萬孩子的補種工作。

實際上我們父母帶孩子去打疫苗,基本是防疫人員讓打什麼就打什麼,有的父母根本就不記不住疫苗的名稱。

對於公眾如此信任政府防疫部門,希望相關部門也切實履行責任,讓公眾們打放心的疫苗。

很多人說帶孩子去美國、去香港打疫苗,一針2萬。這對於我們普通人的孩子來說,實在承受不起。

不過現在已經進步了。孩子所打的疫苗批次、廠家都已經明明白白的在接種本上登記,看到孩子沒有打,心裡也放心不少。


通過這件事情,還是希望政府尤其是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讓我們大家保持更多的知情權吧。


暖心人社


25萬支百白破假疫苗都打進了山東孩子體內,多少家長憂心忡忡。

1、白百破是一類(免費)疫苗,用來預防百日咳、白喉、破傷風三種比較危重的疾病,必須接種;百白破疫苗需分別於 3、4、5 月齡和 18 月齡各接種 1 劑次,共接種 4 次。這樣,寶寶的體內,才會產生抗百日咳、白喉和破傷風三種傳染病的抗體。




2、大量百白破問題疫苗流入市場,打入孩子們的身體,不但沒有起到應有的,預防疾病的作用,而且有可能已經產生副作用。有沒有孩子因為問題疫苗患病、健康受損?家長們如何判斷自己的孩子接種的是不是問題疫苗,有無救濟渠道?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是父母的心肝寶貝,那麼小的孩子居然有可能被打了假疫苗,真令人痛心!

國家醫療水平提高,並且越來越重視人民的身體健康程度,由國家出資讓所有孩子都能免費接種到百白破疫苗。為什麼會現在出現假疫苗呢?

1、無良商家為了謀取暴利,節省成本,把人民的健康當兒戲,抱著僥倖心理,生產不合格的疫苗。

2、《藥品管理法》規定,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吊銷相關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希望有關部門能嚴格執行!



疫苗接種,關係到千千萬萬孩子的身體健康,身為家長,我們希望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疫苗安全監管的重要性,把好疫苗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關鍵環節,加大日常監管頻次,確保不發生疫苗安全事件。


天使寶貝樂樂


孩子接種疫苗,是為了預防疾病,結果“25萬支假疫苗打進山東孩子體內”,“250000支”這個數量詞令人驚怖,

山東省一個省的人口數量近乎一億(2018年),0-14歲人口占總人口的17.21%,也就是接近1721萬,這也是個極其龐大的數量。

如果這25萬支假疫苗都打進了山東孩子的體內,也就是說,山東省每一百個孩子當中,就有一到兩個孩子被注射了假疫苗。

造成的不良的社會影響可想而知,不僅僅是孩子本身的身體健康問題,更是孩子所在的家庭的生活狀況問題,孩子是一個家庭的未來,是城市的未來,是國家的未來,是社會的未來,如此層層相因,像多米諾骨牌。

這件事情的惡劣性質,不容置疑。

首先,“假疫苗”必然無法起到“真疫苗”的預防效果,商家為了牟取暴利,必然“偷工減料”,或者私自在藥物成分上面做手腳,最終導致的結果有兩個:一,

“假疫苗”毫無作用,孩子家長的錢打水漂,感染疾病的風險依然存在;二,“假疫苗”適得其反,不僅無法“強身健體”,而且還引發新的身體健康問題。兩者權衡,前者雖惡劣,卻還是謝天謝地,如果是後者,更讓人髮指。不過無論哪一種結果,對於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來說,都是極其不容樂觀的。

然後,“假疫苗”事件反映出的不良商家利慾薰心置人身安全、社會道德於不顧的問題容易引發連鎖反應,大眾脆弱敏感的神經很難平息——除了“假疫苗”,是不是還有其它的藥品惡劣交易?如果國家政府在這件事情上不能夠大有作為,那麼人們還如何安心度日?可想而知,這件事情的發生,一定會使民眾杯弓蛇影,對醫療藥品的信心產生低靡情緒。

最後,生產“假疫苗”的廠家該受到嚴厲處置,好讓這種“妖風邪氣”不再橫行,

那些接種過“假疫苗”的孩子和家庭,應該得到應有的賠償,在事情已經發生的前提下,這是唯一的補救。同時,國家有關部門對藥品安全的監管力度應該加大,以使這種悲劇不會再發生。


席越


我們能怎麼看?

為了自己的私利真的不管別人的死活,誰都有孩子,都曾經,現在或者未來為人父母。可是為什麼會有這麼殘忍的人,殘忍的集團作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

25萬支假疫苗!這是什麼改變,也就是說有25萬條無辜的生命可能會受到威脅,這不是一個人,不是一個家庭,而是殘害了幾代人,殘害了千千萬萬個家庭!

我真的為無辜的老百姓感到心痛,現在打了疫苗的父母們一定非常著急,可是又有什麼辦法呢?所以真的希望國家這次能出面好好對我國的疫苗市場進行整治。這不是賣假鞋假衣服,這是賣假藥啊!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

我相信我們的政府將會妥善處理這件事情,將會對這些利益操控者進行沉重的打擊,對這些不法分子進行制裁!

這個事件的背後引起我們的思考,希望在以後的發展過程中某些企業真的不要只為了自己的利益,替別人想一想,替那些幼小的生命想一想,替那些無辜的家庭想一想!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我是王大貓。喜歡大貓的可以關注一下啦!

大貓聊三農


山東孩子倒黴了,花錢受罪不說,並且打的還是假疫苗。這讓山東孩子怎麼受得了啊?

藥廠總共就生產253000支假疫苗,而山東孩子體內就打進去了25萬支假疫苗,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一、製藥企業應當擔當起社會責任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藥品關係著千家萬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半點馬虎不得。製藥企業不要光想著錢,而應當想著社會道義和責任。賺昧心錢,賺黑心錢,終究會惡有惡報的。



二、對於生產銷售假藥的企業,光罰款是不夠的,還要依法追責。

那些明知道是假藥、劣藥而進行生產的企業,其進行的不僅是非法斂財,而且與圖財害命沒有什麼兩樣。

能想到非法的企業生產假藥,但是想不到合法的企業會生產假藥。說穿了,合法的企業生產假藥,比非法的企業生產假藥危害更大、性質更嚴重。

應當加大打擊力度,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以震懾違法犯罪。

三、對受害者應當進行賠償。

被打了25萬支假疫苗的山東兒童,應當要求生產企業予以賠償,並對這些兒童重新注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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