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管理者,員工因送孩子上學導致上班遲到了十分鐘,你會怎麼處理?

職慧人生


可以理解,但公司有制度,就按制度處理就行了。既然是制度,那就不論人,也不論理由,執行到底。

有人抬槓,說沒有制度呢?

沒制度就人治唄,看老闆有多大能耐,能把一個沒有制度的公司玩兒轉。

別看這些小事,但很多公司就是連這種小事都處理不好,自己定的制度不執行,估計國家的法律也會放一邊,慢慢地管理就爛掉了。防微杜漸,沒點鐵面無私和堅持到底的精神,真的弄不好一家公司。看看最近的疫苗問題捅出的驚天大窟窿,你還覺得制度無所謂麼?

有些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早來點早走,晚來點晚走;有些公司嚴格考勤;有些公司以工作量管理替代考勤。這些都沒有問題,適合就好。按自己定的規矩辦就好了。最可怕的就是明明有考勤制度,卻又讓人以種種理由免責,免來免去制度就架空了。

所以如果我的員工遲到了,我不會花時間去聽他講理由,沒有必要;他也應該不會講,因為講也沒用。偶爾遲到誰都難免,如果經常遲到,那就是時間管理有問題,改不了就應該考慮換人了。


HR那些事兒


要分情況處理,管理的本質就是隨機應變,我們中國有句話值得記住:“法理不外乎人情”,這是所有管理者必須要學會的一門課。

要區分是有意還是無意

如果是一個一貫準時準點的員工,偶爾出現遲到十分鐘的現象,我們就應該好言安慰,讓員工寬心。因為這個員工的遲到肯定不是故意的,這時候員工本身已經很自責了,管理者應該發揮以人為本的精神,安慰員工並幫助員工找到解決方法。

如果是一個一貫拖沓遲到的員工,就不能縱容姑息。社會上有句話叫做“人無信不立”,一個人連時間都不能遵守,怎麼放心交給他重要工作呢?這種人就應該嚴厲批評,並和他制定改進計劃,如果屢教不改,就應該果斷勸退、清楚,因為他的存在,是一個負面榜樣,只有副作用。

要區分是大事還是小事

如果沒有重大的會議和任務需要員工準時準點出席,那麼就不要因為員工的偶爾遲到大發雷霆,甚至故意去教訓一頓員工,誰沒個急事?員工是來上班的不是來賣身的,管理者大可不必過於苛刻。


但如果有重要的會議,事項需要員工處理,那麼身為管理者,要做好兩種方案,在重要員工不能出席的時候,想辦法臨時調整議題或者重新組織會議。

當然,如果員工在遲到之前沒有任何的預警,沒有提前和主管打招呼。這時候無論員工有沒有道理,都必須接受批評了。

公事和私事,公在先,如果一個員工這個道理都不懂,也不及時道歉和改進,這樣的員工,也不配交付重要的任務和事項!

畢竟你拿了這份工資,就要對得起這個工資!

小結

很多剛剛當上領導的朋友,喜歡小題大做,把下屬的任何不敬都當成是對自己權威的挑戰,故意上綱上線,把遲到問題抓得特別嚴重,認為這樣可以樹立威信,造成員工懼怕自己的表象。實際上是非常幼稚的!

我送各位一句名言:“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則吏不敢慢,公則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公正、嚴明、以身作則、發自內心的關懷下屬,下屬才會由衷的敬佩你!


談者無語




謝邀答!做為一名管理者首要的職責就是充分發揮個人的管理職能,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管理,確保本單位工作秩序得以有效運行。因而,對於因送孩子上學導致上班遲到,可以做出如下處理:

該罰就當罰。公生明,廉生威。上班遲到就是遲到,這既與遲到時間的長短沒有關係也與遲到的理由沒有關係,上至單位領導下至普通員工,只要違反單位規定,那就要受到處罰,至於處罰的方式是否合理正當,在這裡故且不論,否則,單位的規章制度無異於一紙空文,毫無作用。

對事不對人。工作歸工作,人情是人情,兩者不能混淆,否則,工作落實將寸步難行。對於上班遲到這類事,不專屬與某個人,也不獨立於某個人,對於處罰之事,管理者就是要針對事情,錯或對,黑或白,一目瞭然,不要摻雜半點情感因素在裡面,換了其他人也會採取同樣的措施、說同樣的話,如此,才會讓其他員工感受到做為管理者的公平公正。

舉一要返三。就是要善於借錘敲鐘,警鐘長鳴。上班遲到看似小事,但如果不重視,任意發展,時間一長,有可能會發展成開會晚到,下班早退等等,必然影響單位長遠建設。因而,做為管理者可以就這一事情,借處理遲到員工之際,在單位員工範圍內搞一次普及性的作風紀律教育,給自身要求有鬆散的員工再提一提醒兒,緊一緊發條兒,可謂一舉兩得!

講法亦講情。制度無情,人有情。特別是當所屬的員工受到了處罰,自感委屈之後,更需要管理者能上前一步、多講一層,聽一聽受處罰員工的心裡話,深入瞭解遲到的具體成因,是不是還有其他無法抗拒的遲到因素,進一步掌握受處罰員工的思想反映,是不是還有較強的牴觸情緒等,穩妥地做好安撫工作。切不可,執行規定“一根筋”,面對員工“冷冰冰”,把處罰當成“發威”的工具,自感理所應當,本該如此,倘若如此,必定會引發負面效應,慎重!


心生福田


對一個管理者來說,這樣的情況是經常遇到的。處理的好,員工會感恩戴德,處理不好,領導和下屬之間就會形成對立。一旦團隊內部不合,對領導能力無疑是一個挑戰。

很多人認為,公司有制度,就要嚴格按制度執行。制度面前沒有理由,該考核了就要考核。管理還真沒你想象的那麼簡單。如果這也算是管理的話,隨便弄條狗也可以當領導了。作為一個領導,核心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幹出成績。有了成績,自己的位置才能穩固。而成績源於大家齊心合力。沒有綠葉的光合作用,哪來紅花的鮮豔奪目。所以,在執行制度的時候,既要有原則性,又要靈活性。既要考慮剛性,又要考慮人性。任何沒有人性的管理,都不是好管理。

我在私企當領導的時候,也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因為公交車晚點,或者是下雨、堵車,員工遲到了幾分鐘。自己也有孩子,也是從早上送晚上接的年代過來的,所以我很理解。但是理解歸理解,制度還是要遵守的。此時,作為領導,絕不可睜隻眼閉隻眼,否則,口子一旦撒開,隊伍就不好帶了。所以,對違紀員工,該敲打的時候絕不可心慈手軟。

員工遲到,批評是必須的,但是要有技巧。不到萬不得已,輕易不要進行處罰。面對下屬遲到違紀,最好是私下批評,提醒一下打好提前量,每天早出來幾分鐘,省得晚起的蟲子被鳥吃。如果近期還有他人遲到,則應該在例會上進行警告,語氣可以嚴厲一點,起到警示的作用。一般來說,只要領導發出了警告,下屬都會循規蹈矩起來。最令人頭疼的,就是有的人拿領導的話當耳旁風,旁如無人,屢教不改,這時,就不要進行遷就了,該考核了堅決考核。既然他不尊重你的領導權威,你也沒必要給他留什麼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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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作為管理者,員工遲到十分鐘按公司管理制度該怎麼罰就怎麼罰。為什麼這麼說?換個角度想,現在大多數公司的員工都已經成家了,不是送孩子上學就是送媳婦上班,如果開了先例,那麼其它員工送孩子上學遲到了是不是也應該原諒?送老婆上班遲到了也要原諒?原諒了甲肯定也要原諒乙,原諒了乙那麼丙呢?今天原諒甲,明天原諒乙?。。。這樣下去就是惡性循環,公司還想正常運行嗎?接送老婆孩子這是作為男人的義務,也是自己的私事,既然要做一個負責任的男人,連最起碼的時間安排都做不好怎麼說的過去?

無規矩不成方圓,因為送孩子遲到值得同情,不過這不是免責的理由!既然作為家長,更應該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守時守信的榜樣。

社會的秩序是存在於方方面面的,高考中考學生遲到連考場都進不去!你說是高考制度耽誤了學生,還是學生自己遲到耽誤了自己的人生?學生不可能說因為路上堵車就會改變考試製度吧!坐飛機火車地鐵,更不可能因為你去吃個飯耽誤了幾分鐘而延時等你!賽場上對手、裁判不會因為你頭疼腳疼同情你而把金牌讓給你。。。由此可見規則存在於人生的每一個階段和社會的方方面面!遲到最重要的不是獲取管理者的原諒,而是自己反省好自己,合理規劃好自己的時間和生活!


獨家粗糙


誠摯謝約。

高峰堵車,心急火燎。送女上學,上班遲到。雖是頭回,也是心焦。違犯規章,心咚咚跳。“我的媽呀!如何是好?”。

每個公司、廠礦、單位、院所,都有規章制度的制定與制約,這是生產經營必不可少的制度戒規。公司經營的好壞,與嚴格的規章制度是雙輔雙成的必然反映條件之一。嚴明的軍紀,是英雄的部隊,“戰可勝,守必固”。同理,模範執行規章制度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可以是“人心齊,泰山移”的優秀單位。

員工不論何因遲到,雖然有理由可證,但這是個人範籌內的“小事”,與單位的制度規章是格格不入的對立關糸,因此必須照章辦事l

該罰你則罰,該記過就記過,不能不予執行。否則,豈不是制度成了“擺設”?何以服眾?何以約束他人?“無規炬,無方圓守制度,是必然”。

人性化管理不等同漠視制度的不存在,同理,嚴管守紀的作風卻是公司、崗位的必要。單位可以參考員工在廠的歷史業績,其中工作態度、技術能力、同事團結、守紀考查。好事就獎,錯事就罰。人人平等,對事不對人。

只有獎罰分明,才能激勵員工,不犯錯誤與過失,深刻警醒對於制度的守護與敬畏。才能萬眾一心,被紀律約束與制裁的員工,就會心服口服,沒有怨言或心生不滿。

當然,極為特殊的特例事件,當屬特殊對待的範圍內以特殊處理的方式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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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呢,遲到這件事本身就是錯的,遲到意味著違反公共規則。至於遲到的原因是否可以被原諒是執行者的問題。我是一個班主任,有的學生遲到了,同一輛校車大概十個左右因為堵車遲到了十分鐘,從學生進門到坐好,只有一個學生對我說老師不好意思,堵車遲到了。

還有一個案例,就是兩個學生自習課吵架,我詢問情況,一個學生抻著頭告訴我老師是他先罵我的。你可以問問我同桌。

這個學生的行為絲毫沒有認識自己的錯誤,我拿出班規,詳細告訴他自習課打鬧是要重罰的,至於他先罵你,你可以告訴班長,告訴老師。當你選擇對罵的時候就是和他同罪了。

只可惜到現在很多人都學不會這些。

所以遲到按照公司的公共規定進行處罰。不過我認為只要不是天災人禍都不可以被原諒,送孩子堵車都是可以避免遲到的。除非是自己不能主觀影響的遲到可以被原諒。


飛翔的丁丁丁丁丁丁


沒有規距,不成方圓。

國有國法,廠有廠規。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這樣才能保證單位有序正常運行。

如果有員工違反了規章制度,當然要照章辦事。該罰的罰,該教育批評的教育批評,以儆效尢。

如果員工因送孩子上學路上堵車而遲到了十分鐘,我會視情況作處理。

如果這個員工平時規規距距,沒犯過什麼錯誤。偶爾因為特殊原因,象這種送孩子路上遇到突發的長時間堵車,而遲到十分鐘。我會稍作通融,先就此事進行嚴厲批評,然後話鋒一轉緩下語氣,拍拍他肩膀說:算了,這回我原諒你,不對你進行處罰,但是,記得絕對不能再有下一次。



這樣有硬有軟,員工既得到批評,又不會帶著情緒工作。

但是,理不過三,如果這個員工老是以堵車為由遲到。我會在不違反《勞動合同法》條規下堅決的照章執行,該處分就處分,該罰多少就罰多少。

現在人民生活條件改善了,一下子冒出那麼多的私家車。市政建設跟不上經濟發展的步伐,堵車是司空見慣的事,怕遲到就起早一點。

好了,此事我就簡單說到這裡。歡迎大家到評論區發表自己的看法,記得點個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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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西門迎風


上一份工作的企業文化是“軍隊+學校+家庭”,軍隊的執行力,學校的學習力,家庭的溫情力。軍隊文化怎麼體現?舉個例子:每天早上幹部會議是8點,遲到樂捐100,全員會議是8:20,遲到是20元一分鐘,由值日部門執行樂捐。

如果我是管理者,該罰罰,該樂捐樂捐,先執行公司的制度,遲到肯定有原因的,要麼送小孩、要麼堵車、要麼睡過頭了、要麼臨時有事,這些都不是理由,不管是什麼情況,公司的制度是定在前面,必須執行。

但中國是情理法的社會,制度後面也有以人為本的理念,作為管理者,在執行完後可以去了解員工遲到的原因,比如有的瞭解到員工是家裡父母重病,還可組織團隊去看望,這樣既遵守了原則,又幫了員工,員工會很認領導的,如果只是執行了制度,員工覺得領導無情,如果不執行,制度又形同虛設,所以遇到這種事情首先是堅決執行,然後是瞭解具體情況,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是送孩子上學這種遲到作為員工就要更好的規劃路線,早點起床送孩子去學校,或者在預計堵車比較嚴重的時候請家裡其他人去送等方式去解決。


午道南來


員工送小孩上學遲到10分鐘,作為管理者我是這麼看的?


我原來是一個基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大小職工近200人,當時獨生子女家庭孩子上學的有40%左右,而且又都是雙職工多,初到單位,職工見我每天早上端著椅子坐在進出的大門口,送小孩上學,甚至有的職工抱小孩去醫院看病,見到我比喻老鼠見貓,躺瘟神似的。

其實他們不理解我的初衷,我的要求他們子女都在一個學校讀書,總共有30個小孩上學,經過外地考察學習,別的地方小孩早晨上學,單位領導是怎麼安排的,每天由家長們五人一輪護送全部子女上學,回到單位經過一段時間的適應,絕大多數職工們對我提出的意見紛紛表示贊同,我的這一做法也受到上級主管局的口頭表揚。


人要換位思考,要人性化管理,即使員工送子女遲到10分鐘左右,也不至於扣工資等懲罰,我開職工大會強調,只要上班競競業業,有事先說一聲,自己心中做到有數,即使班組長彙報,也要說服他們,小事不要斤斤計較,通過我的言傳身教,單位營業額大幅度上升,職工也平良心對我說,跟著我幹有做人的尊嚴。幹得開心,三年期滿沒有扣發職工一分錢遲到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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