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執十年,檢察官助少年討回60萬

“剛剛罵人是我不好,對您說了這麼難聽的話,我也是因為被這事折磨了十年,一時情緒失控……”在平度市人民檢察院刑事辦案工作區,一位中年婦女拉著檢察官孫萍的手,泣不成聲。“沒事,我理解你的心情,這下終於拿到賠償款,你們一定要對生活有信心。”孫萍一邊安慰著對方,自己的眼圈也紅了……

這原本是一起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的案件。

2008年,18歲的小濤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到重傷,失去了一條腿,肇事者徐某負全責,法院依法判決徐某賠償小濤各種經濟損失共計60餘萬元,於判決十日內付清。可是,徐某在賠償了2萬餘元后便再也沒有露過面,並且將被法院查封的房產賣給他人,還以他人名義買了一套新房。而另一邊,小濤本並不富裕的家庭因為為他支付醫療費、安裝假肢費、後續維護等費用已是負債累累,更糟糕的是,正值青春年華的小濤由於腿上安裝假肢,行走不便,四處求職卻屢遭碰壁,人生的不幸和現實的殘酷,讓小濤一度失去生活的信心。同時備受折磨的,還有小濤的父母。原本如朝陽一般帥氣又活力蓬勃的兒子,一夜之間肢體殘缺,學業無法繼續、生活沒有保障……更不能接受的是,10年間,他們為兒子四處奔波、連續催討,肇事者就是遲遲不支付賠償……

直到2018年6月,案卷放在了檢察官孫萍的桌上。

“怎樣能最大程度幫助到小濤?”這是孫萍在瞭解了案件始末後一直思考的問題。“一定要儘快幫助小濤依法拿到法院判決的賠償款,這是他今後生活的保障。”

但是,在法院執行難的現實情況下,逃避執行十年的徐某會主動拿出60萬賠償款嗎?

在看守所提審徐某時,孫萍除了例行訊問之外,將更多的時間用來對徐某進行說服教育。從徐某逃避執行產生巨大的精神壓力到給10年前的事故給小濤的人生帶來的不可彌補的傷害,從小濤對生活失去信心再到小濤父母所承受的物質和精神的雙重壓力,從拒不執行判決的法律後果到積極賠償取得諒解帶來的好處……一個多小時過去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終於使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他承諾將積極履行法院判決,儘快賠償。

約定的交付日很快來臨。當天,在平度市人民檢察院刑事辦案工作區,徐某前來履行自己的承諾,他委託律師和親屬一次性賠償小濤60萬元,並和小濤父母約定在檢察官的見證下籤署諒解協議。隨後,雙方先是到檢察院附近的銀行完成了60萬元轉賬匯款,後回到辦案工作區,準備簽署諒解協議。

然而,就在要簽署協議的那一刻,小濤的母親的情緒突然崩潰,要求徐某家屬必須向其下跪!孫萍見狀立即上前規勸,而小濤母親卻將矛頭轉向孫萍,開始大罵辦案檢察官,咆哮聲久久迴盪在辦案區內,拒絕理性交流。

此時,錯誤的安撫只會讓情緒升級。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宣洩需要,孫萍多次往返辦案區,直到小濤母平靜下來,才再次耐心講解相關法律知識,並對小濤的人生規劃、精神開導等提出意見建議。終於,小濤母親和徐某達成諒解協議。

“對我們而言,案件進入批捕階段,也許一捕了之會更簡單。”孫萍說:“但這樣的執法的效果肯定是不好的。例如此案,雖然我們在批捕環節用了大量的時間來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節,但最終縮短了執法程序、第一時間為被害人順利拿回了賠償款,實質上節省了司法資源,取得了多贏的執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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