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童”曹雪芹的一生,才不止叛逆和潦倒

编者按:《红楼梦》这部融合了人间各种情爱的巨著一经问世,似乎也就意味着作者的驰名中外。可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们面对着如此伟大的巨著,竟然对作者本人缺少必要的了解。今天,就来带你认识一个与众不同的曹雪芹。

01

文学巨星的升起

在雍正二年即1724年,中国的文学天空中忽有一颗光芒四射、璀璨夺目的巨星,冉冉升起。

这颗巨星,就是中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曹雪芹。他的诞生,是中华民族的极大骄傲,也是全人类的骄傲。

那是雍正二年的夏天,闰四月的二十六日下午,二时左右,南京织造府的内院,传来了喜讯:“皇天喜赐麟儿”,曹家有了新后代!

此时曹父心头起了一个小小的波澜,又得一子,也觉可喜;可是十分镇静,面无多大喜色。他心里不自禁地发出了一个问句:

“这孩子——偏生赶这日月下生?来的怕不是时候!”他的微喜被堆在心头的焦虑给压倒了,他直觉地感到这个孩子是“生不逢辰”,未必是个通常值得庆贺的好兆头。

“神童”曹雪芹的一生,才不止叛逆和潦倒

曹父的焦虑,非自寻烦恼。京城里不断传来催逼款项的讯息。据康熙帝亲自询问、大臣回奏,曹寅、李煦两处织造亏空(还不包括两淮盐务的亏空)共达81万两之多!

据说在曹雪芹出生满7天的时候,按照中国的习俗,做父亲的就必须在当天给家中新添的丁取一个象征当时的心情或寄予自己希望的名字。曹家自然也不例外。

府中下人来请老爷赐名,曹老爷于是想起了7天前曹家新增加的那个不知带来的是福还是祸的小雪芹,不由自主地停笔沉思着。

忽然他一眼看见了正写的奏折里的几个突出的字: “淋漓霑霈。”

他又想起了《诗经》里的那句名言:“既霑既足,生我百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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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霑”字跃入了他的眼帘,引起了他的中国经典文学上的丰富联想,觉得这个字很有意味。于是小雪芹的名字也就产生了:

“就叫霑哥儿——上边雨字头,下边是个‘三点水’的。你们回太太,人们都说这场雨是这个孩子带来的,就从这雨上起名字。”

“霑”从中国的《辞海》中我们可以知道他是雨雪水量充足,灌溉稼禾的意思。但是在当时俗气的官场中,硬把其套到“皇恩”这层意思上来。

无辜而又迷信的曹先生被一种复杂矛盾的心绪折磨着:霑哥儿,这孩子大约不会是个吉兆。

02

少年时代遭逢巨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雪芹由一个呀呀学语的婴儿长成了一个爱听大人讲故事的小孩子。

故事各式各样,神话、寓言、民间传说、历史故事、戏文与小说的摘叙……,这些是儿童的另一种“世界”,另一处“天地”,小孩的智慧由它们启牖,文学艺术的种子由它们播植。但是对小雪芹而言,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经历:听西洋人讲外国故事。

按照当时中国的礼法,妇女与儿童是不允许听外国人讲故事的。由于南京、苏州、杭州是江南产丝和纺织的三大集中点,其中又以南京为首。当时外国丝绸商人的足迹自然会进入这些地方。

“神童”曹雪芹的一生,才不止叛逆和潦倒

有一位英国丝绸商人名叫菲利浦•温士顿的,到了南京,结识了曹頫,二人相交颇为投机,曹请他传授西方的纺织技术,在交往的时候,东道主经常即兴赋诗,以抒情怀。作为酬谢,菲就讲一些《圣经》故事,或者莎士比亚剧本的故事给主人听,颇有口才的他,讲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于是就吸引得曹府上上下下都在偷偷地传述着西洋故事。

在菲来访的日子,小雪芹经常偷偷地走到附近入迷地窃听那些动人的情景。当曹父获知此事时,十分生气,恼恨这个不听话的孩子的越轨行为,于是把小雪芹狠狠地打骂了一番。这段情景,被曹雪芹写到了《红楼梦》中宝玉受虐待上。小时的雪芹由于经常违反定规,所以总是备受打骂,因而他在描写贾父痛打宝玉的时候,才能把其时、其情、其景写得栩栩如生。

就在小雪芹沉醉在各种各样动人故事中的时候,雍正五年,曹家在政治风浪中勉维残局的能力达到了极限——一系列的新事态发生了——曹氏一门终于家遭巨变!

仿佛就在一夜之间,小雪芹就成了犯官罪人的孽子孤童。此时的小雪芹才只有五岁,可是他的生活之路却走到了人生的第一个重大转折点。

雍正五年对曹家来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

五月,因为进贡物品奢泰,遭到斥责;

六月,因江宁所织御用褂面等落色,罚俸一年;十二月初,因山东总督塞楞额参奏三处织造送龙衣途中人员勒索骚扰,降旨严审。

十二月十五日,传旨命李秉忠接替杭州织造孙文成,命绥赫德接管江宁织造曹頫。曹頫罢职待罪。

在这里要注明的是山东所弹劾是统言三处织造。结果单单是曹頫被“严审”在案,已然是一名“犯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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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过年”是全民最盛大、最欢乐、最美妙、最富有诗意的重要节日。但在曹家,1727年的“老年”,过得却是无比的悲惨。全家一夜间就成了罪犯。家产被查抄,人被赶走,所有的财产——哪怕是最琐屑的用具——都得逐件清查登记,然后用官印的大封条封闭,任何人都是不能启动的。一句话,曹家满门,立刻失去了生活必需的一切,被置于从未经历过的绝境之中。

此时的小雪芹已经四岁,自从出生以来,第一次领略了什么叫做灾难,尤其是大祸临头时全家的成员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恐惧、窘迫、无助和绝望的神情及失常的举措,在小雪芹小小的心灵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是他一生都没法忘记的。

后来人们心痛地发现,对曹雪芹而言,似乎那种人间万民喜庆、举世同乐的节日,并不属于他,当时的人们是无法预料的,曹雪芹后来竟会死在几十年后的除夕呢!

03

天赋聪慧 喜爱杂学

从此曹雪芹的京外生活也随着家道的衰败而结束。他不得不随着父亲的犯罪,被迫逮问还京,还“享受”到了浩荡的皇恩,住进了新拨给的恩赏住房。在他随着家人进京的时候,他肯定是不会想到他竟然也要逝于斯。

当曹雪芹随着父母亲来到北京蒜市口的一个小四合院里居住的时候,作为犯罪之家,当时父亲的命运,可以说吉凶未卜,行动自然大大地受到了控制。相应的小雪芹尽管也才五岁,可是他还小,无论他去何处都需要有家人的携带,而照顾他的人却又是受管制的人。

所以生来就极其聪慧,由于家道的变迁而变得早熟的雪芹(用现代人的话来说他就是“神童”),用他对事物的高度的敏感性,去深刻地观察、认识、思索、体会一些人、物、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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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势的不公,他成为罪家的孩子,家境和世态,都在他心上烙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与他的同龄人相比,童年对他是一场恶梦。

就在这种环境下雪芹到了上学的年龄。关于他的聪慧,人们有这样的传闻:“四岁已毕《四书》、《五经》!”一般说来,一个学生要读完这些艰深的书,快的也需要读到二十来岁。四岁就读完,这是不可想象的奇事!

这似乎有点夸张,但是至少有一点是应该相信的:少时的雪芹赋性颖慧异常,实是亲友尽传,远近咸闻的。这孩子确实具有过人的天才,他的祖母与母亲特别钟爱,把他视为生命一般。

逐渐地,私塾里的老师发现这个令人喜爱的学生并不仅仅是聪明过人,他也有同龄人的脾气,会淘气,但是他会思索,常常对一些事情发出疑问,使先生张口结舌,无以回答;有时还提出一些令人惊诧的怪话怪论,听起来十分的胆大妄为,使先生颇为为难,有时就只好以先生的威严来斥责他不守规矩,胡言乱语而对他的提问不了了之……

“神童”曹雪芹的一生,才不止叛逆和潦倒

对于聪颖而又“淘气”的小雪芹来说,终日死板的认字、背书是不能满足他的求知欲望的,很快自己就偷偷地转入了另一个新的阶段:即“杂学”的涉猎和追求。

小雪芹天性不守正规,求知欲强,感情丰富敏锐,极需要的不是那种应考的东西,而是真正展露才华、抒写灵性的中国古代的诗文词赋,以及被士大夫轻贱的民间通俗文学:小说、剧本、弹唱典词等在中下层社会流行的文学形态,这在当时称为“闲书”。

幸好,当时的曹家由于政治地位的骤落,不得不摒居于外城,因此,使他得到了比内城、皇城里的孩子们多得多的接触“杂学”和“闲书”的机会。

04

把可怜可痛的女儿写进书里

一天,十岁的雪芹终于被大人领着,走出了蒜市口他家的小院。

从曹家出来,往四周看,大小寺庙,远近为邻,不可胜数。雪芹的第一次外出,就是随家人到曹家的家庙。

往东。是最令小雪芹神往的庙宇——太平宫,俗称蟠桃宫。座落在东便门通汇河的南岸。庙里供的是王母娘娘,玉皇大帝的妻子。这座小庙的情趣,几句话是无法表达的。

首先是一个佳节和一段神话的结合,然后还加上一部与《三国》等名著齐名的小说《西游记》的密切关联。于是这个庙宇就少了一些迷信的意味,多了一些韵味。而在小雪芹的眼中,那就是一处奇趣横生的最好玩的文艺游览宫殿——这座“宫殿”每逢暮春之初、三月初三是正庙期。

“神童”曹雪芹的一生,才不止叛逆和潦倒

在“三月三”春季气候宜人的日子里,大家都要在水边上找一地方聚座饮食游览,文人骚客还要作诗抒怀。每到此日,成群结队的男男女女,盛妆而出,可以说是倾城出游,盛况难以描述。

于此,对小雪芹已是十分的引人入胜了,偏偏在他偷看的“闲书”里面有一本名为《西游记》的书,又写到“美猴王”的故事。猴王来到天宫,玉皇让他守桃园,他却馋得把仙桃吃得一干二净——直到王母请了客人来,方知蟠桃已一枚不剩,大为恼火。美猴王闯了一场大祸。

……

这些故事,使小雪芹为之神游。小雪芹完全被这一座小巧的《西游记》艺术宫迷住了,舍不得走开。他觉得比什么玩具都好玩得多。

这是一块对小雪芹影响颇大的地方——一直联系着他日后写作小说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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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曹雪芹的创作发生重大关系的还有崇文门以东的东岳庙。少年的曹雪芹觉得最奇特的是,这座庙里竟然会有“阎王殿”,殿的东西厢两边有“阴曹地府”的“七十二司”,这里面,各种鬼卒的形象极其狰狞可怖,酷刑的场面也惨不忍睹,胆小的人和孩童不敢进去!

更妙的是有些鬼卒脚下暗装活轮,通连着地下的“机关”,一脚踏上,那鬼卒会动起来。据说真有人活活吓死。雪芹只觑了一眼,就心惊胆战,异常地憎恶和反感。

但是当他到了正殿后的寝宫,却使他屏住了呼吸,张大了眼睛——他所见的是一百多个千姿百态的侍女塑神群!这些少女,都美丽可爱,她们各自在“做着活计”,简直就是活的人物!雪芹惊呆了,脚下不肯移动了。

中国的古老文化就是如此复杂地把好的、坏的、美的、丑的、真的、假的、善的、恶的……都缠结在一起,没有极高的智力,是难以审辨取舍的。然而,年少的雪芹却从这里汲发了他的灵源智府——他把“七十二司”和“侍女群”这两个绝不相干的、性质全然异致的意念,忽然一下子结合起来了,他产生了一个绝顶奇特的想法。

“七十二司太丑恶了!寝宫太美了!人说七十二司掌管人的亡魂;我则也可以另创一个“世界”,非阴非阳,那儿是少女们的灵魂的归处,有一个美丽智慧的仙姑在掌管她们的“命运的簿册”。

少年雪芹的这个想法,是一种对俗世迷信的嘲讽调侃,也是对妇女命运的一种最新奇最圣洁而又最沉痛的“社会主张”与“哲学思想”。

这是一种神奇的“结合”的产物。他头脑与心灵中爆出了这样一个火花,成为他写小说的构思契机,天才光焰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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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庙里的“七十二司”、“地狱”的鬼卒和灵魂,寝宫的百十名侍女群,给了雪芹以反、正两面的启发。

侍女群像是雪芹熟悉的。在现实生活中满洲八旗富贵之家,都买有大量的侍婢、使女、丫环及丫头。她们个个都是可爱又可疼,可怜又可痛——贫寒被卖的,孤伶无依的,被拐骗落难的,还有大批“犯罪”官员人家的妇女“入宫”派给仇家作奴受辱的!

更令雪芹难过的是当时贵家豪族对待使女的残忍态度。用使女的眼珠做菜的,遭府主荒淫蹂躏的,至于用红热的烙铁烫胳膊等只能算是小菜一碟了……

曹雪芹把这些和东岳庙的“少女”联在一起,心想:古往今来,可有谁把这些可怜可痛的女儿写进书里?

在少年曹雪芹的心中忽然萌发了这样一个念头:我要写一写,不是像死板的史传那样,宣传什么烈女贞妇,而是要“传神写照”——让人看了不仅如见其形,更要如闻其声,如睹其丰神意态,而且领略她的内心世界。

这个念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坚定,以至最后竟成了他毕生的事业。

05

胆大包天创出“意淫”

从乾隆改元到乾隆四年,雪芹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正是他逐渐成长的重要岁月,赶上了这几年的崭新气氛的太平盛世。这盛世新风使他得到了两大方面的进展:一是更加迷陷在歌场舞榭的赏艺寻欢的放浪生活之中;二是更加开扩了自己的“杂学”天地。

曹家事发以后,雪芹祖父一生的藏书,大部分都被雪芹的祖姑设法弄到而保存了下来。随着雪芹年龄的增大,他就想办法到傅家表叔昌龄处去求借书籍,自己用心研读。

在傅家,他惊喜地发现祖父的书籍都安然无恙,而且大部分都是十分名贵的版本。

雪芹借了许多唐宋以来的野史小说,随笔杂记之类的书,眼界大开。同时,还阅读了大量的古时的诗文名集。其中包括他祖父监刻的《全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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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雪芹欣喜若狂的是,一天他终于看到了祖父的《楝亭诗集》四大册,简直兴奋得通宵难眠。

雪芹从祖父的诗句深深地理解了这位高品诗人的文笔之美和心灵之秀。这是多少先天、后天的优越条件把他培养成的?雪芹从此暗暗地自思自忖:应当继承祖父的家学与诗风,作一个不入时流俗派的真正诗人。

雪芹此时的决定,似乎比以前小时候的想法更深沉了些。他想:无论是《三国》写争雄斗胜的文武将相,还是《水浒》写逼上梁山的草寇英雄,如果剥掉了政治身份的外皮,就都是古人对于人材的赞美和咏叹,包括惋惜与悲愤。

雪芹悟到:古人写小说都是为了人、人物、人材,为了他们的光彩与命运而留下的锦绣文章,感动着千古的读者。但是这些人物、人材是如何产生的呢?如何看待他们的价值?这可是需要自己从头思考、自出手眼的事。

因为雪芹早已立下了志愿——专写女子,而他所亲见亲闻的女子正如他最喜爱的海棠花一样,开得正美,可是不几日就必然沦为泥中的胭脂雪了。好花就是美人,她们飘落的命运令人难以理解,也无法排遣这极大的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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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雪芹认真想了一个主题:“千红一哭,万艳齐悲。”

这也就是祖父诗里说的“排荡万古愁”了——人、人材、人生、人的命运……这都是一个个等待他去解决的奥秘,这样的问题在他心中潮汐一般地起伏激荡。

他有一个独特的想法就是,天地之生人,不能全用那种死板机械的“两分法”去看待,不能用简单的好坏,贵贱,贫富……等观念去硬分死判。他仔细体会寻味,天地之生人生才生材,并不是那么样的,应该另有一番理论。

“情”的本身并不复杂难懂,就是人的感情。既然是人的感情,自然从人类为始,就具有此怀了。曹雪芹认为“情”就是“人”、“我”关系的哲学大问题,即应当如何对待人的社会大问题。

雪芹之所谓“大旨谈情”绝不是像一般的讲解者所描绘的,《红楼梦》只是为了写出一对少男少女“爱情悲剧”——婚姻被人破坏了,女的气愤而死,男的“看破”了人世的一切,出家做佛僧去了。如果仅仅是这样一种品级的小说,我们也就很难称之为“中国的最伟大的小说”,也就大无必要来研究介绍曹雪芹这位作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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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芹首先对男女有特别的看法,认为女优男劣。他的“怪论”说道:“女儿是水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他将男子(包括他自己)呼为“须眉浊物”。他能体察出女儿的心灵境界是一种“幽微灵秀地”,而其处境则是“无可奈何天”。

“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心胡涂。”

“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两个宝同号还要尊荣无对的呢!(男子们的)这等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嗽了口,才可说得。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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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写的这种书中之“两赋”的男孩子:“其暴虐浮躁,顽劣憨痴,种种异常。只一放了学,进去见了那些女儿们,其温厚和平,聪敏文雅,又变了一个人。”

这已奇绝。更奇的是他竟然胆大包天地创出了“意淫”这个骇倒世人的词语与意念。

这个“意淫”命题的提出,是小说中掌管人间女儿命运的“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姑”创造的。据仙姑解释“意淫”,那就是——

……'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度,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推断,推许)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吾不忍君独为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

——摘自《红楼梦》第五回

这段重要无比的新谈奇论,乃古今中外前所未有,可当“石破天惊”之誉!这说的是一个“情”字,一个人我的关系问题,一个古代中国妇女的命运问题。

曹雪芹勇敢地提出他自己的贵女贱男的理论。他处处以其“天分中生成的一段痴情”去体贴女儿的处境与心境,深寄其同情、怜惜、感叹、赞美、亲近的情怀。然而这却被世俗之人认为是“色鬼淫魔”之下流子弟了。

小说中的老祖母评议这样的孩子(贾宝玉)曾说:他专门喜欢在女儿群中厮混,也曾疑心是年龄大些了,渐渐懂得“人事”(两性之事)了,谁知暗中仔细察验他的行为,却又与此无干。因此甚以为奇,结论竟是这个男孩子也许会是错投了胎——原本是个女儿,误“托生”了一个男孩的躯壳。

这正是一般常人常理所难理解的人物的“怪僻邪谬”。雪芹自己借了“警幻仙姑”之口,而评他自己的这种言行,说成是“千古第一淫人”!这就是雪芹“大旨谈情”的真正本旨了。

06

生活潦倒坚写《石头记》

雪芹在内务府当差都是他十八岁以后的事。然而,他在内务府当差大约最多只到乾隆十三年左右。这也就是他一生为皇家“服官”(做“奴才”)的唯一一段经历。

雪芹在内务府的几年,是他一生中生活稳定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言行不守“正规”,惹恼了上司,“罢职丢官”了。

从此,他便转入了一个十分困难的流浪的时期——这种处境也是他后半生的基本状况。

他是一个公子哥儿出身的人,不懂得生计的事,也不会经营之门路,甚至连衣食也不能自理,是需人服侍的“废物”。这就是他自谓的“天下无能第一”了。他很快就陷入了缺衣少食,举目无告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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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极端的困窘折磨着他的时候,他发出了“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奈凄凉”的感慨。当时潦倒的雪芹所能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求亲告友,忍辱受贬地求一个寄食借住之地,暂且勉强苟活。

在无亲友可投时,雪芹不得不住在庙院里,有时还住过马棚,甚至还住过“水窝子”!此时的情况可真是“每况愈下”了。雪芹小时去过的古庙卧佛寺,如今成了贫无可归的雪芹的寄居处。

住处是勉强有了,可是三餐无计。于是雪芹就靠写小说来维持生计。可是写小说是要用纸的,而他连纸也无钱去买。他就把旧历书拆开,翻转了页子作稿纸(中国古书都是横长纸从中缝折叠成为双页的),每夜一个人挑灯写作。

比寄食生涯略为强一些的,是他后来有了在富贵人家做“西宾”的机会。由于人人都知道他才学最富,罕与之匹,于是被“明相国”府请去做了西宾。

明府的主人明亮本人是通文墨的,能作小诗句,还能画几笔墨竹。但他对雪芹这样放诞不拘的人,未必喜欢,再加上旁人的嫉妒和诬谤,给雪芹加上了一个“有文无行”的罪状。不久,就把雪芹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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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相府辞退了的雪芹,声名大坏,别的人家大抵是不敢再请他了。雪芹在北京城内已无立足容身之地。

雪芹做西宾时继续写人人皆知的《石头记》了,不少人爱看他的书稿,及至看不到下文时,就来催促他快些接写下去。

雪芹每当此时,就对催书的人说:“你给我弄来南酒,烧鸭,我吃饱喝足,就给你续写下一回!”

此时的雪芹形貌已经变得体胖、头广、面黑了。性极诙谐,善谈,能令听者终日忘倦。他的小说里写的名王府第,都是实有的,只是掩换了名称。他也知道曹家与平郡王府是姻亲,是诸府中之一门。

雪芹在无衣无食之际,自然也曾忍耻求告过自己的骨肉同胞和至亲近戚。但是他得到的是侮谩多于帮助。这使他回想自身所受的轻贱。他在小说中特写一个村妪到荣国府去攀亲求助的经历,这位贫苦老妇人却得到了她所不敢想象的厚待。在这回书的前后,各有诗句:

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

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

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

这无疑是直接间接地反映了作者在这方面的切身体会。“炎凉世态”,乃是他书中的主题之一大方面。

07

说者不倦 聆者忘倦

曹雪芹在北京城居住、游荡、播迁、流浪,所结识各样朋友中有两位宗室弟兄,是雪芹的至交。此二人名叫敦敏(1729-1796)、敦诚(1734-1791)。一次,曹雪芹因到宗学串门,结识了一些朋友,其中最重要的要数敦敏、敦诚兄弟二人。

在敦敏、敦诚和曹雪芹结识之初,首先引起他们注意的是曹雪芹的才华风度。凡是有机会和他接近的人,最容易发现的是,他善谈、会讲“故事”,只要他高兴起来,愿意给你说,那他可以说上一天,说者不知倦,也更能使聆者忘倦。

而且,他的能谈是有特色的。

第一,是他那放达不拘的性格和潇洒开朗的胸襟,能使他的谈话挥挥霍霍,嘻笑怒骂,意气风生。

第二,是他的素喜诙谐,信口而谈,不假思索,便能充满幽默和风趣,每设一喻,说一理,讲一事,无不使人为之捧腹绝倒,笑断肚肠。

第三,是他的不同流俗,别有识见,如鲠在喉,凡是他所不能同意的,他就和你开谈设难,绝不唯唯诺诺,加以他的辩才无碍,口似悬河,对垒者无不高竖降旗,心悦诚服。

第四,是他的傲骨狂形,疾俗愤世,凡是他看不入眼的人物事情,他就要加以说穿揭露,冷讽热嘲,军形尽相,使聆者为之叫绝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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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处熟悉了一些,慢慢地发现曹雪芹的可爱绝不止这些,他“嘴”上的妙处固然过人,“肚子”里的妙处更是不一而足,同时“手”头也不绝活。越是和他相处,越是发现这个人的更多的了不起。渐渐地他们成了“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好朋友。

爱诗的敦诚,一旦发现曹雪芹有着惊人的诗才的时候,他的惊喜佩服,使他们之间的友情越来越密切亲近,于是乎,敦诚在课余无事之时,就爱和雪芹交谈。他们每逢日里事毕,教师退憩,晚间多暇,便聚在一起,剪烛快谈。尤其当每年金风乍起,暑气日消,夕事渐长,秋灯有味,他们的夜话是多么大的享受!

这恐怕也就是少年敦诚学校生活中最大的快乐,所以他在若干年后,还总忘不了这种真正的乐趣,见于吟咏,印象永难磨灭。

08

死后扬名 皇家亦叹

敦诚有一位幼叔,名叫额尔赫宜,由他把《石头记》的一部抄本借给了永忠(被雍正阴谋篡夺了帝位继承权的胤祯的孙儿),永忠读了之后,感动得不由自主,写下了三首诗哭吊雪芹。他说:“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表示了极大的钦慕与憾恨——此乃雪芹殁后五年(1768)之事。

傅家的“明”字辈有一个叫明义的,一生上驷院(御马圈当差)。他读了《石头记》抄本,写诗二十首,其末后两首尤为重要——

“神童”曹雪芹的一生,才不止叛逆和潦倒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也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报伦!

可知明义所见抄本是雪芹原著,与现今流传的一百二十回假全本不同。全书的一条主线是大观园中众女儿由聚而散,荣国府之家亡人散,是政治关系的惨局。

“神童”曹雪芹的一生,才不止叛逆和潦倒

再后,到乾隆四十几年上,新封睿亲王淳颖得读《石头记》,也感叹作诗,说雪芹的书是“英雄血泪几难收”

——这是第一个这样提法的例子,异常之重要!

我们由这儿看到一个极有意味的历史现象:清代的皇家贵胄,对本来是他们的卑贱的奴仆身份的曹雪芹,佩服得五体投地,对着他的书,为他流泪抱恨,作诗抒感,思欲一识。并且开始认识,这不是一位一般的文家才士,而是一位英雄人物!


作者简介:周汝昌,生于天津。字禹言、号敏庵,后改字玉言,别署解味道人。中国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被誉为当代“红学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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