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之殇再次重燃,我们还需要再给制造厂家重生的机会吗?

疫苗之殇再次重燃,我们还需要再给制造厂家重生的机会吗?

疫苗之殇,再次重燃。国家药监局7月15日发布通告,对长春长生生物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长生生物已经被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并在全国范围内紧急通知停用、召回该公司生产的所有狂犬病疫苗。

疫苗之殇再次重燃,我们还需要再给制造厂家重生的机会吗?

疫苗,那可是命啊。

法律的还是交给法律吧,因为我不懂法,所以也就无法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我只能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老百姓角度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但我们已经数次三番的踏入了同一条河。

我们还需要多少次的教训才能让悲剧不再重演呢?我们可以容忍食品上的安全隐患,也可以容忍环境上的污染,甚至还可以用身体的健康来换取一些东西,但我们绝不能容忍疫苗夺去生命的可能。疫苗的存在,本质上就是生命的保证,可当假疫苗成为生命最大危险时,这是一个天大的讽刺。我们原谅第一次失误,但无法接受再三的渎职,关于疫苗问题,这些年已经发生数起,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生命不容试错,我们不需要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罚款不是目的。是的,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可以挽救错误的手段。事关重大医药事件,每次似乎都用这种自罚三杯式的方法结束,事情过后,涛声依旧,没有真正的入脑入心,所以也就有了铤而走险的投机意识。我坚持认为,对于在医药行业的重大违规违法,必须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次错误终生禁入,直接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从此无出头之日,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造假制假的代价是付不起的,是具有毁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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