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我縣查處的第十期酒駕醉駕人員向社會予以曝光,其中飲酒駕駛4例、醉酒駕駛2例。希望廣大駕駛員通過這些案例能得到警示!“醉貓”們,請尊重法律、敬畏生命、嚴禁酒後駕駛。
飲酒駕駛篇
姓名:范寬祿
違法時間:2018年6月22日
違法地點:吳鳳公路173KM+100M
酒精含量:45.09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駕駛
處理處罰: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
姓名:張亮
違法時間:2018年6月9日
違法地點:吳鳳公路173KM+300M
酒精含量:30.01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駕駛
處理處罰: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
姓名:何麒明
違法時間:2018年5月31日
違法地點:長慶路長慶橋橋頭50M
酒精含量:31mg/100ml
違法行為:未取得駕駛證駕駛其他機動車的,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理處罰: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
姓名:劉小天
違法時間:2018年5月31日
違法地點:長慶路長慶橋橋頭10M
酒精含量:70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駕駛
處理處罰: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
醉酒駕駛篇
姓名:邱朋興
違法時間:2018年5月27日
違法地點:吳鳳公路173KM+900M
酒精含量:175.18mg/100ml
違法行為:醉酒駕駛
處理處罰:刑事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姓名:蘇建軍
違法時間:2018年5月31日
違法地點:長政公路23KM
酒精含量:147.26mg/100ml
違法行為:醉酒駕駛
處理處罰:取保候審,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閱讀更多 寧縣公安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