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瑞士的「老有所依」

古人云:“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養老是整個社會、國家都關注的民生焦點,“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是大同社會的標準之一。不論你身在何處,不論你是否年輕,不論你從事什麼職業,每一個人都會面對這樣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今天的老人如何養老,明天的我們如何養老。養老,無疑已經成為一個社會熱點問題。

放眼國際社會,人口老齡化和養老也是大多數發達國家所面臨的問題,以“高福利”著稱的瑞士,不僅擁有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還有全球公認的現代化養老體系。

特有的養老餐

瑞士養老模式的最大亮點,是養老餐項目。瑞士國家老年協會同各地方政府合作,利用先進的互聯網技術,建起“網絡+家庭”的點餐、送餐系統,為全國的老人提供24小時點菜、收款和送餐的“一條龍”服務體系。

當地政府在有老人的家庭裡,免費統一安裝“雲計算”的點餐系統。該系統整合在一個巴掌大小的鍵盤上,鍵盤可以固定在老人隨手按得到的牆上,可以安裝在餐桌上,也可以放在方便老人操作的任何地方,並附有詳細的點餐使用說明書。鍵盤上有1-10號鍵,每個按鍵代表一套固定套餐,另外還有“1+10”的單點模式。當老人點好菜後,20分鐘內,養老餐服務公司就會把熱騰騰的飯菜送上門。

根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以及飲食要求,養老餐由專門的營養師製作,注重低鹽分、低熱量。在保證營養均衡的前提下,每天會更換菜單,每種配餐都會詳細列明熱量、蛋白質、脂肪及鹽分含量。食物的硬度、大小和口味均可根據顧客的個別要求進行細緻加工。飯菜美味可口,送達時間短,為那些常年忙碌在外的兒女或自己不方便做飯的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選擇。

瑞士的養老餐是以公益性、服務性為原則,並不以營利為目的,價格便宜。瑞士的有關部門對養老餐的營養和安全問題管理得十分嚴格,供貨渠道大多來自於知名養老服務商,同時運用電腦系統嚴格控制成本。瑞士政府每年根據用戶反饋的服務質量,對養老餐服務公司進行補貼或獎勵。

隨著老齡化加劇和空巢家庭的增加,這種養老餐服務越來越受到歡迎。目前在瑞士,已有20多個城市和地區開展了這項服務,每天為近10萬老人提供營養餐。

成熟的機構養老

在政府資助下,瑞士形成了三種比較成熟的養老方式:機構養老、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其中大約25%的老年人更加青睞選擇機構養老。

養老機構主要包括養老院、護理院和臨終關懷機構等。以養老院為例,瑞士的養老院規模通常不是很大,一般設有50—70張床位,床位最多的養老院也只有300張床位。瑞士政府會對養老院進行資助並嚴格管理,要求養老院為老人提供專業化護理和人性化服務。相比歐洲其他國家,瑞士養老院服務人員與入住老人的配比是最高的,基本能夠做到1對1服務。養老院會視老人的身體狀況,將護理等級細分為8個等級,每個等級的護理都有相應的工作要求。

養老院也會提供“寄託”照料模式,老人可白天在養老院活動、用餐和娛樂,晚上在家休息。有些老人病後康復期需要夜間看護,或者是由於特殊情況短時間無人看護,都可以把老人臨時“寄託”在養老院。

此外,瑞士養老院還常常帶有其他複合功能。比如,養老院吸納幼兒園進來,這樣祖孫輩可以住在一起,又各自都有了照顧。不僅如此,養老院的員工也可以帶著自己的孩子來上班,這樣的安排,讓他們更能安心地上班,可謂僱主和僱員同時得益。

除了養老院,養老公寓模式在瑞士也非常流行。養老公寓與正常公寓的不同之處在於:有專門為老年人設計的服務層。服務層有針對老年人的食堂、活動室、醫務室等功能空間。如果家有老人,可以全家一起住進養老公寓,兒女們照常工作、生活,老人則可以享用服務層提供的各種服務,老人與子女其樂融融。

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

成熟的機構養老、特有的養老餐是瑞士養老成功的表現,而養老保險體系則是整個養老保障制度的基石。

1948年1月開始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標誌著瑞士的現代養老保險制度正式確立。隨後確立的職業養老保險以及多樣化的個人養老保險,使得瑞士的養老保險制度成為全球最現代化,最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之一。

瑞士的基本養老保險,目的是為了保證退休老人、遺屬和傷殘人士的基本生活費用需要。國家要求所有在瑞士居住的居民都要參加此保險,在職人員從17歲生日後的第一個1月1日起開始支付保險金,大學生在內的無職業者和無財者則從年滿20歲後的第一個1月1日起開始支付。

居民的保費按收入的8.4%收取,一半由僱員個人承擔,一半由僱主支付。每兩年會根據工資增長和通貨膨脹指數調整一次費用。針對各個家庭的不同狀況,政府會視家庭的困難程度給予補貼,如果家庭中配偶沒有收入,則由其有工作的配偶為其繳納最低保險金。這樣,瑞士每家每戶甚至每人都能夠保證基本的生活需求。

企業也會提供職業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一起保障老年人能基本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職業養老金計劃以法律的形式規定,所有受僱者年收入超過最低標準線的人都必須強制參加該項計劃,支付的費用同樣是僱員和僱主各自承擔一半。

在領取養老金時,投保人每年領取的養老金佔其累積資本的7.2%,直至去世那天,投保人去世後剩餘的資本積累歸基金會所有。除此之外,企業還可以按照盈利狀況,為職工建立自願的企業養老保險計劃,瑞士政府會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基本養老保險在保證居民基本生活之後,企業提供的職業養老保險又幫助居民提高了養老的質量。

為進一步滿足居民的個人特殊需要,瑞士政府又出臺了個人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前兩種保險制度的補充。

個人養老保險,居民可自願購買,不強制要求。其種類可以大致分為受約束保險和自由保險兩種。前者只對從業者開放,從業者可向保險公司投保,也可在銀行開戶,並享受稅收優惠,但只能在退休時或退休前五年支取。後者一般不享受稅收優惠,但支取不受限制。

在三種保險的相互支撐與補充下,瑞士退休人員除了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領到相當於退休前工資60%的養老金之外,再加上滿足特定需求的個人養老保險,他們足以過上較為優裕的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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