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雷潮你需要注意6點!

面對雷潮你需要注意6點!

在網貸的至暗時刻,筆者給出幾個建議供出借人參考:

1、基本合規。基本合規等於存管+非活期,這個組合基本屬於底線,對於沒上存管銀行或者還銷售活期產品的平臺基本可以一票否決。待銀行存管白名單出臺之後,出借人可以進一步縮小出借範圍。

2、消費信貸平臺。上文已經描述過了消費信貸資產的優勢,出借企業貸平臺需要更加審慎投資理財。

3、資本實力強勁。信息披露指引出臺使平臺的財務數據公之於眾,持續盈利、資本實力較強的平臺更加安全。最近,不少平臺通過X輪融資以提振出借人信心,但其融資金額大小的真實性無從考證。一些平臺則是通過增加註冊資本增信,其中,拍拍貸註冊資本提高到10億,同時秀了資產負債表中的37.3億可用資金,壕無人性。相比之下,資本實力強勁、持續盈利的平臺一是運營風險較低,跑路和倒閉概率極低;二是萬一發生極端情況,不排除平臺出手相助的可能。

那麼,這些數據哪裡來?上市平臺定期披露財報,交易所以及平臺IR頻道可以查閱。對於非上市平臺,出借人可參考互金協會或平臺的財務報告披露欄目。

4、項目真實性。平臺信息披露的核心之一是項目真實性,出借人與借款人、債權受讓人與出讓人之間的協議合同均應該屬於披露範圍,以確認資金的實際流向。

5、風險保障機制清晰。風險準備金+質保專款的增信措施已經逐漸淡出市場,出借人對於風險保障機制描述較為含糊的平臺需要更加審慎,平臺可能以“第三方擔保”之名行自擔保之實,有一定的合規和運營風險。目前,符合監管要求的增信措施包括履約險和融擔合作,筆者的不完全統計結果如下:

6、分散出借分散的是資金而不是平臺。第一,分散出借的本質是資金的分散,而不是平臺的分散。一些出借人以為將資金分散在不容平臺就能降低出借組合的風險,實則不然。試想,甲:10萬投向10家平臺的10個企業貸項目;乙:10萬投向一個平臺的資產管理計劃,10萬被分散出借給1000個消費信貸借款人。請問,甲和乙誰才是真正的風散出借呢?第二,資產組合理論中,分散出借需要考慮資產間的違約相關性,在資產違約相關性為1時任何分散都是徒勞的。這告誡我們,分散出借N個高風險平臺並不能減少出借組合的風險,因為劣質平臺的違約概率和違約相關性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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