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省仍被批肅清腐敗影響不徹底,咋回事?

這個省仍被批肅清腐敗影響不徹底,咋回事?

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對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蘇、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寧夏等省區的巡視情況,得到了外界的高度關注。近日,中央巡視組陸續向被巡視地方、單位黨組織反饋巡視情況。今天(7月23日),首批公佈的14個省區巡視反饋內容摘編在《中國紀檢監察報》上發佈。

這個省仍被批肅清腐敗影響不徹底,咋回事?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每個被巡視的省的問題各不相同,有些是新問題,有些是老問題未得到全面整改。

比如,福建省被指出“幹部隊伍幹事創業精氣神不夠足”,河南省被指出“對上次巡視整改部分問題搞選擇性整改”,四川省被指出“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壓力不夠”,遼寧省被指出“消除薄熙來、王珉惡劣影響不徹底,修復政治生態任務還很重”以及“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仍有市場”,江蘇省被指出“不敢擔當不願擔當問題有所抬頭”,山西省被指出“肅清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惡劣影響不夠徹底”......

其中,山西省是罕見地被批評為存在“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問題的地區。巡視發現的問題包括:

推進轉型綜改進展緩慢,脫貧攻堅不夠精準、不夠紮實,防汙治汙工作存在短板,執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關制度不嚴格,掃黑除惡不夠有力;

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不鮮明,破解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還比較乏力,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

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全面肅清系統性塌方式腐敗的惡劣影響不夠徹底,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的措施不夠系統有力,巡視巡察工作仍有薄弱環節;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出現隱形變異;對上次巡視整改不全面、不徹底。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文指出:“出現(塌方式腐敗)這種現象,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政治生態出了問題,不良政治生態對一個地方和單位造成系統性傷害,敗壞了風氣,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營造良好政治生態,是制止塌方式腐敗的重要方法。

這個省仍被批肅清腐敗影響不徹底,咋回事?

塌方式腐敗給人的教訓是深刻的。2014年山西省被查處的腐敗窩案可謂觸目驚心,金道銘、令政策、杜善學、陳川平、聶春玉、白雲、任潤厚等多位高官相繼落馬,山西反腐力度之大、程度之深令人印象深刻。“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在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時任山西省省長李小鵬指出,“必須嚴查根源、汲取教訓、糾正錯誤,認清山西腐敗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複雜性,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曾任山西省委書記的王儒林提到,在一個腐敗重災區的地市,省委組織部採取了很多辦法遴選適合擔任縣委書記的幹部,“組織部在這個市直接談話622人,在這個基礎上形成一個名單。”“結果,排在第二位的,半個多月時間就被牽進去了。還有一個排位靠前的幹部,還向組織自薦,打包票自己沒問題,而且推薦他的也不少,結果一個月內也掉進去了。”

據相關資料,從十八大到2015年3月,山西省共有7名省級領導幹部落馬,僅2014年山西省處分違紀黨員幹部就達15450人,其中包括市廳級幹部45人,縣處級幹部545人。以至於到了2015年的全國兩會前夕,山西省管幹部空缺近300名,包括3個市委書記、16個縣委書記、13個縣長。這些“殘酷的數字”在全國都是非常罕見的。

這個省仍被批肅清腐敗影響不徹底,咋回事?

認清現實問題、解決腐敗難題、修復政治生態,成為此後幾年山西省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2016年6月,駱惠寧被任命為山西省委書記,山西的反腐和廉政建設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山西省委的領導班子曾多次談及反腐問題,也實行了一系列有助於恢復山西省政治生態的措施。

2017年7月,在山西省政府召開廉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山西省長樓陽生指出,從去年以來,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有力地促進了山西政治生態由“亂”轉“治”、發展由“疲”轉“興”。但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政府廉政建設取得的成效還是階段性的,工作中還有不小差距。他還強調,要堅持放權不放責任,切實改進事中事後監管,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促進公平監管、科學監管,防止權力任性。

這說明,山西省在反腐方面的確取得了一些進步,但仍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2018年3月,山西省委書記駱惠寧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全過程領導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是堅持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本質要求,是標本兼治推進反腐敗鬥爭的客觀需要。”可見,在未來的發展中,山西省會讓反腐敗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這也正應了那句話:“反腐節奏不會停,打虎拍蠅永遠在路上”。

資料來源:新華網、中紀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中青在線、山西省政府網站、山西省紀委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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