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西上饒一位母親私挪女兒10萬彩禮給丈夫治病,被女兒告上法庭」這件事?

趣聞視圖


我看這姑娘生活是不會幸福了!

跟父母都較上勁了,父親得病不但不主動拿錢,還要告母親,可想而知,她會如何對待自己的丈夫、公婆。可能只有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自私至此,怎會幸福!


這彩禮錢是誰的?

在我們老家的規矩,男方給的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感謝女方父母養育女方。為此我查了下民俗:彩禮本就是給女方父母的。彩禮又稱之為“聘禮”,就是結婚前男方給女方家的錢或者物,本意上是感謝女方父母這麼多年把女兒養大成人的意思。所以這個錢應該是歸屬與女方的財產,是屬於孃家的。至於女方父母是把這個錢留著自己養老,還是暫時替女兒保管著,或者是直接給女兒,又或者有的女方父母會再加一點給小兩口。不管哪一種方式那是女方父母的事,彩禮的決定權是在女方父母那。

也就是說這錢本來就是父母的,女兒這叫無理取鬧!


父母教育失責!

如果是父母有什麼錯,那就是教育失責。為什麼會有這樣白眼狼的女兒,可能是父母也曾經對自己的老人如此,被女兒看在眼裡?可能是父母從小對女兒感情關懷太少,導致情感淡漠,可能是家庭裡其他人的金錢觀念太強,女兒耳濡目染,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這樣的女兒,這對老人一定是有教育失責的地方!


母女因錢反目,對簿公堂,是人生鬧劇,亦是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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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財富密碼


女兒把母親告上法庭,因為母親挪用女兒的10萬彩禮錢給父親看病。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只感到氣憤和心寒,多狠心的人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不管不顧生病的父親,眼裡看到的只是錢。幾十年的養育之恩和父親的生命竟然抵不上幾萬塊錢,真是可笑。


一、按照習俗,彩禮錢應該歸誰?父母有沒有權利使用這筆錢?

就我們當地而言,彩禮錢是歸孃家所有的,父母完全有權利使用這筆錢,不需要向任何人打招呼。彩禮錢是給父母的,是男方為了感謝女方父母生育和養育自己家的媳婦。一般家庭都會把這筆錢交給女兒和女婿讓他們好好過日子。

二、女兒還是人不?

烏鴉反哺,羔羊跪乳,動物尚且知道感恩,更何況人呢?難道因為利益,因為金錢,我們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嗎?難道父母的生育和養育之恩就那麼一文不值嘛?為人子女,為人父母,難道就從來沒有考慮過如何讓父母欣慰,讓孩子有個榜樣嘛?錢不是萬能的,買不來真情和有愛!

希望女兒能好好想一想,不要在傷害父母,血脈親情是我們一輩子的聯繫,怎麼都割不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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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校生315


說實在,很多人的回答都太片面了,大家都在指責這個女兒,可是有多少人換個角度想過?如果是這對父母太過於重男輕女,兒子明明很有能力出這筆錢,卻不讓兒子出,認為女兒的錢反正都是別人家的,所以動用女兒的錢。

要想一下。這女兒並不是一個壞女兒,不然父母為何能私自動的了女兒的錢?還不是因為女兒相信父母,把錢交給父母管,而父母卻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去私自動用女兒的錢!

很多人肯定認為沒有如此重男輕女的思想。特別是北方人更是不會理解,但是南方很多地方重男輕女思想特別嚴重,一些鄉下的家庭就很多這種例子,兒子條件明明比女兒好,父母身體健康沒生病是最好的,但是生活買大小件就會找女兒買,覺得兒子不該花這些錢,女兒的錢反正也是夫家的,想要什麼就找女兒!反正在他們的思想裡就是兒子的錢就是錢,女兒的錢反正是別人家的錢!有對這種看法不同的也別噴。這是我親眼所見的真實的!你沒有這麼重男輕女的父母,不代表別人沒有!


農民巖松


首先鄙視這個不孝女兒,救你爹的命,你還告上法庭,沒有父母養育你早不知道死哪裡去了,還在這裡法庭上瞎比比。其次要弄明白彩禮錢是誰的?中國農村傳統娶媳婦要花一大筆錢,除去結婚過日子的房子車子嫁妝之外,還有一筆彩禮錢,這個錢理論上是給女方父母的,可說是用來抵頂女兒的養育費用,畢竟傳統上嫁女就相當於閨女送給你了,所以男方即使拿材料也心甘情願,人家給你一個人啊,以後到男方家裡吃住勞動掙錢,不然的話豈不是養女兒就虧大了?這個錢就是給女方父母的,家庭富裕的,為了孩子好,會偷偷給女兒帶著,但多數家庭會將這個錢一部分用作家庭其它用項,也有不少用這個錢再去給兒子說媳婦的,這個事都是成為鄉約俗成了,大家都接受這個現實,這個閨女告父母,只能說明這個女人太自私,不管是不是她的都是她的,這樣和孃家斷了門,以後一旦在婆家過不好,孃家人估計也不會管她,那時候,就有她好看了。


雙囍盈門


我覺得這個女兒徹底不孝,彩禮本來就是女方父母索要,陪嫁過去還不還彩禮是父母親的事情…與女兒何干,家庭條件好的女方自然還彩禮還會多陪嫁一點過去,條件不好的家庭像她們家這樣的不還也是情有可原,女兒為了自己幸福生活不顧及生養自己的父母,不孝、不仁、不義。這樣的女兒自當養她成人養育費也不夠這十萬,她既然把母親告上法庭說明沒有多大人性,希望父母看清楚這樣的女兒,以後不要對這個女兒抱有期望,也希望看過此文的人都記住父母才是自己最親近的人,錢多錢少以後都可以慢慢賺,相信婆家有一點良心的人都會覺得這樣的女兒太過分了,大家想想自己女兒若是如此心有多疼,此女不孝、不仁、不義、不親,此女多敗兒生了小孩也一樣教育不好👎


用戶01361221295


用就用唄!只是用來救自己的父親,何必這麼認真,難道你看到你父親過早地離開人世嗎?你們這些年輕人的心都怎麼長的?你若違背這三條法規彩禮你必須返還借錢也得還。你倆若是打上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媽媽是用你們夫妻共同的財產。女兒救父應該的,女婿一個女婿半個兒也是應該的。\n法律是用來專治壞人的,不是亂用的,更不是專告養育我們的父母'所以你完全沒有必要告你母親。\n你的行為叫不孝,將來會有報應的


醉夢荷塘月色


不請自來!

我就一個看法:中國彩禮就像纏足,陋習!

很多人說:給女方父母彩禮,是男方表達女方父母對女方多年的養育之恩。 我就想說,養育之恩這關男方有個雞毛的關係? 父母養育子女,為了圖什麼回報?作為子女,嫁人結婚回報父母是用彩禮來回報的?

為什麼說彩禮是陋習,古代就有窮人家用女兒和有錢人換金錢,為了冠冕堂皇一點,彩禮就應運而生了!

現代人嫁女兒,就算依然要給彩禮,但是彩禮你覺得作為一對正常父母,他會拿走嗎?如果拿走,那麼這做父母的就是嗜錢如命的人,那麼女兒也就差不多。像文章中那樣,三觀正的父母,應當是將錢給女兒,丈夫有病缺錢,再和女兒商量,女兒根據家中經濟狀況,再給父母多少錢財。說句實話,這母親錯在先,女兒錯在後,真是一家人!


Abigpigrun


一.母親不應該在女兒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挪用女兒的彩禮錢。

二.女兒不應該把這麼多錢放到母親那管理。

三.不應該把母親告上法庭。10萬元母親就還不起了,愛咋地咋地!妳有如何辦法?要命?把老母攆出去,愛哪去哪去,賣她的房子?讓老母當她的用人還錢?死後把房產給她頂錢?


飛魚嬃


肯定都會說是父母沒把女兒教育好,怎麼怎麼……其實,風氣如此,絕不是單純的家庭教育問題,現在的“白眼狼”到處都是。彩禮本身就是給女方家裡的,並不是給新娘個人的,所以說原本就和這個女兒沒關係。只是這位母親心善,說只是替女兒保管,所以才留下了隱患。有句古話叫“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你家女兒估計早就想要這筆錢了。女兒想打官司就打吧,反正這樣的女兒也不怕跟她翻臉了。你們把她養大成人,她是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的,現在你丈夫患病,那你可以理直氣壯地問她要醫藥費。彩禮錢一分錢別給她,醫藥費一分錢也別少要,手頭放點兒錢,年齡大了,以備不時之需,這個女兒是靠不上了。


崔大乘


呵呵!林子大了啥鳥都有!攤上這樣的女兒真是父母的悲哀,父親病了,不是積極籌錢給父親治病,而是給母親要當初讓母親保管的彩禮錢,母親挪用給父親治病了,卻被女兒告上法庭!

在我這裡,女兒出嫁,彩禮錢就是男方給父母的,意思是撫養女兒不容易的一種補償行為。不過一般的家庭都要把彩禮錢當嫁妝陪送給女兒,這是仁義,不配送,也是應該的,不該有啥怨言的!

自古就有女兒是父親貼心棉襖的說法,可是面對重病急需用錢的父親,這位小棉襖卻於父母對簿公堂,索要彩禮,這可是斷了父親的後路,不得不說這位女兒也夠狠心的了!

女兒不孝,這是首先肯定的,本應該跪在床前伺候重病父親,可為了錢財和母親公堂相見,父母肯定不會想到自己心愛的女兒會用這種方式來索要錢財!

父母教育失誤。啥父母就有啥孩子,這是家庭教育的必然結果,雖然不是絕對,但相對都是這樣!



現在的孩子自私、任性,為了自己的目的可以說是不擇手段,即使是生養自己的父母,為了錢財也會鋌而走險!可以說也是一種心酸的悲哀!

“孝道”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本應該發揚光大,可看到一次次由於兒女不孝造成的醜聞,實屬讓人感到汗顏和悲哀!社會需要愛,家庭更需要愛,當我們面帶微笑伸出雙手來幫助別人時,當我們在困難中得到別人的幫助時,我們會感到社會的美好,生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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