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公司拒不還款 法院依法強制搜查

“老賴”公司拒不還款 法院依法強制搜查

強制搜查現場

“老賴”公司拒不還款 法院依法強制搜查

“老賴”公司拒不還款 法院依法強制搜查

對車輛進行搜查

“老賴”公司拒不還款 法院依法強制搜查

對營銷中心前臺進行搜查

“老賴”公司拒不還款 法院依法強制搜查

在辦公室保險櫃發現大量售房合同及票據

“老賴”公司拒不還款 法院依法強制搜查

對搜查的資料進行扣押登記

6月14日上午,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在太和法院的大力配合下,依法對被執行人阜陽市睿華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睿華公司)位於太和縣雙浮鎮的“商廈時代廣場”營銷中心進行了強制搜查。

王某某與王國華、睿華公司因民間借貸糾紛,法院經審理判決王國華償還借款本金4850000元及利息、其他費用,睿華公司承擔連帶清償義務。因王國華、睿華公司未履行義務,王某某於2017年7月申請執行。因王國華下落不明、睿華公司也未查找到有價值的財產線索,且系多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執行一度陷入僵局。經多方調查,睿華公司在太和縣雙浮鎮開發一處商鋪和住宅,正對外出售,法院對該處樓盤的土地和部分房屋進行了查封。後據申請人反映,睿華公司仍在繼續出售房屋,但售房款都不再匯入公司賬戶(已被凍結),而是匯入售樓部的負責人孫磊的私人賬戶。因睿華公司拒不履行還款義務且有隱藏財產行為,法院決定對睿華公司的“商廈時代廣場”營銷中心辦公場所和孫磊駕駛的車輛進行搜查。

上午9時40分,潁州法院執行局局長徐傑帶領執行幹警們來到太和縣雙浮鎮的“商廈時代廣場”營銷中心,法警們迅速拉起警戒線,執行法官進入營銷中心,找到負責人孫磊。“我們是潁州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現在對你公司辦公場所及車輛進行搜查,這是搜查令。” 出示搜查令後,執行局副局長劉晨暉根據事前分工,帶領搜查組幹警對營銷中心前臺及辦公室進行搜查,搜查出公司財務賬本及大量的售房合同、售房款收據,並對辦公室的保險櫃、電腦等物品進行進一步的搜查與查封。經過仔細核對與清點,發現睿華公司為躲避執行,對銷售房產的收入並未直接轉入到公司的銀行賬戶中,而是轉至孫磊和其他個人賬戶中,公司的運營收入並不能被法院控制。法院當即對這些資料及電腦主機進行了扣押,以利於後續查明睿華公司經營收入具體情況及對轉移的財產進行追繳,營銷中心負責人孫磊也因幫助公司轉移售房款且系其他案件的被執行人被帶走予以司法拘留。

為了這次強制搜查能順利實施,潁州區法院執行局進行了精心準備,制定了詳細的工作預案,將30餘名執行人員分成現場警戒、現場實施兩個組開展工作,太和縣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吳濤親自帶領10名法警作為現場後勤支援組配合執行,為搜查行動的順利完成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此次搜查行動也展現了潁州區法院窮盡一切執行措施和手段加大對“老賴”的打擊力度及打好“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的信心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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