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隴西高速交警大隊查獲一起公職人員無證駕駛一輛逾期未年檢、無保險機動車的典型案例

2018年7月20日上午9時42分,隴西高速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文峰收費站執勤時,例行檢查一輛甘E牌照的小型轎車,發現該車逾期未年檢、保險也已經過期,隨後民警要求該車駕駛人劉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但劉某說他要去送病人,走的急,忘記攜帶,執勤民警依法將劉某帶到大隊進一步調查,經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劉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劉為武山縣某鄉鎮工作人員,甘E牌照的小型客車車主為其本人,在事實面前劉某承認其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對駕駛員給予200元罰款並記扣3分的處罰;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對劉某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並處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我們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一定要對自己的愛車按期進行年檢,購置保險,否則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的,切莫為貪一時便宜,害人又害己。

典型案例】隴西高速交警大隊查獲一起公職人員無證駕駛一輛逾期未年檢、無保險機動車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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