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雲國《細說宋朝》一書的錯誤列舉

1. 第2頁,“1253年,大理國被蒙古軍征服”,第550頁,先說“寶祐元年1253……”,接著說“次年就破其國”

2. 第3頁,“祥興二年(1279年)”,在其後的615頁,說:祥興三年(1279年);618頁說:祥興二年(1279年)

3. 第163頁,景祐二年(1034年),當為1035年

4. 第289頁,“天興三年”,當為天興四年

5. 第293頁,“六月……耶律淳病死”,297頁說“七月,耶律淳病死”

6. 第350頁,高宗說張浚“寧至覆國,不用此人”,在秦檜死前;366頁,此話則在秦檜死後

7. 第355頁第二段,“張浚”,當為張俊

8. 第425頁,“汝愚暴卒”一事,作者因劉光祖的墓誌銘沒有說其“中毒”,(我沒有考證墓誌銘的寫作日期,如果是韓侂冑專政的時期,劉光祖敢直白寫出來嗎?)

9. 第455頁,一個人、一段用了三個名字:術虎,高琪,術虎高琪

10. 第461頁,乾定三年(1225年),當作1226年

11. 第493頁,有“嘉熙五年……”,其實嘉熙四年即1240年,淳祐元年即1241年;495頁也有文字“淳祐元年(1241年)”

12. 第507頁說“程朱理學吸取了禪宗的營養”,這是俗見,沒有讀過《二程集》。曾經有人問明道先生,“讀了佛經有沒有見到可取之處”?明道先生說了三個字:“無所得。”又說過:“一部《華嚴經》,一個‘艮’字可了。”後來的胡寅專門寫了一本書《崇正辨》,從表到裡一一把佛教批了個體無完膚。胡寅的弟弟胡宏,傳下去就是朱熹,他倒是和佛教走得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