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立法是爲了保證科技發展與社會發展相協調

科技立法是為了保證科技發展與社會發展相協調

科技立法不是為了限制科技的發展,而是為了更好地促進科技的發展。由於科技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是人類認識、改造自然的強大武器,同時也是人類掠奪自然、破壞自然的工具。

科技立法是為了保證科技發展與社會發展相協調

強調科技的正面影響,利用科技來謀求未來經濟發展的優勢,是各國進行高科技立法的重要價值目標。社會的進步離不開科技的發展,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經濟保持了100多個月持續增長的原因就是其知識經濟的發展。就我國而言,通過高科技立法,促進技術創新,激勵各門類高科技的發展與運用,不僅事關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提高綜合國力,而且也是我們順應世界經濟發展潮流、迎接知識經濟挑戰的需要。

科技立法是為了保證科技發展與社會發展相協調

但是,當人們充分發揮現代高科技在經濟發展和競爭中的作用的同時,不能不關注現代高科技給人類生存帶來的危險。譬如,核技術的開發與應用,使得人類還未嘗到喜悅就蒙上了眾多核電事故的陰影;伴隨著高科技產業的擴大,二氧化碳排放量急劇增加,全球氣溫變暖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困擾著追求現代化的人們;伴隨著網絡和信息技術的發展,電腦病毒肆虐及其與之相關聯的恐怖主義等人類生存危機,等等。

科技立法是為了保證科技發展與社會發展相協調

因此,科技立法不能單就科技來談科技立法,應當適度拓展科技立法的思路和空間範圍,注意科技發展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和法律問題,將高科技納入規則發展的軌道,從法律上來規範其對人類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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