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新產品系列」(8):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

檢察新產品系列⑧

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

「檢察新產品系列」(8):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

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是北京市檢察機關在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過程中,推進繁簡分流,為實現“簡案快辦”,讓更多的檢力資源投入到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和不認罪案件精細化辦理的目標,根據實際辦案需要在部分基層檢察院設立輕罪案件檢察部或輕罪案件辦案組,集中承擔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工作,形成的以專門化辦案組織為主導的具有北京特色的檢察工作體系。

輕罪案件檢察部(辦案組)在辦案過程中實行捕訴合一,綜合運用刑事速裁、簡易程序、刑事和解等訴訟程序,深化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和不批捕、不起訴等相關機制制度,科學構建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通過檢察官權力清單和職位說明書,以明確規範的形式為檢察官正確行使權力提供參考和依據。

2016年8月,北京市檢察機關在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充分考量輕罪案件佔相當比重、直轄市基層檢察院辦案量大的實際,在朝陽、海淀、豐臺三個基層院設立輕罪案件檢察部。

在此基礎上,將輕罪案件辦理的工作經驗向其他基層檢察院輻射,在通州等多個基層檢察院設立輕罪案件辦案組,逐步構建並完善輕罪案件檢察工作組織體系。

「檢察新產品系列」(8):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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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新產品系列」(8):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

「檢察新產品系列」(8):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

圖為輕罪案件檢察部檢察官辦理案件

在輕罪案件辦理實踐中形成了一系列制度規範,推動形成輕罪案件檢察工作制度體系。朝陽區檢察院積極探索類案審查標準,制定《刑事案件相對不起訴適用規範(試行)》;建立不起訴案件常態評查和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對存在較大爭議或當地有較大社會影響擬作不起訴的案件,實行公開審查。

海淀區檢察院建立與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銜接機制,探索在羈押場所和院內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動形成公訴人、辯護人和犯罪嫌疑人三方同時在場簽署具結書的辦事模式;推出“48小時全流程結案”的高效辦案模式。豐臺區檢察院設立了認罪認罰工作室、值班律師工作室、刑事和解工作室等功能室,形成輕罪案件辦公辦案區域的專門化專用化。

「檢察新產品系列」(8):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

輕罪案件檢察工作體系推行以來, 成果顯著。

有效提高了辦案效率,辦案週期大幅縮短,偵查機關對不批捕決定的複議率有所下降。如豐臺區檢察院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辦理的案件平均辦理時間為12.3天,其中酒駕類案件平均辦理時間為3.2天;海淀區檢察院輕罪案件檢察部成立至今,偵查機關的不捕複議率從7.25%降到5.70% 。

實現了檢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有效化解了檢察機關“案多人少”的頑疾。在“少數人辦理多數簡單案件”思路的推動下,約佔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部門人數20%-30%的輕罪案件檢察部檢察官、檢察官助理,承擔本院超過50%的審查逮捕案件、約65%的起訴案件,確保其餘70%-%80%的辦案人員可以集中精力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

在確保案件質量的前提下,節約了司法成本,在實踐中有效兼顧司法辦案公平與效率。探索並完善相應的工作機制和辦案方法,為構建多層次訴訟體系提供了有益經驗,推動刑事訴訟制度不斷完善。

(供稿:市院公訴部、海淀等區檢察院輕罪案件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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