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對一起涉惡案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近日,我院以尋釁滋事罪對一起涉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華、伍某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我院依法對一起涉惡案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今年4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梁某瑜(在逃)糾集林某華、伍某基等人以討債為名多次在深夜或凌晨時間到縣城某小區住宅門口進行噴油漆、打砸大門、放鞭炮、撒冥幣以及持兇器毆打他人等行為,對周邊住戶造成嚴重滋擾。4月13日凌晨,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林某華、伍某基抓獲歸案,並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我院對犯罪嫌疑人林某華、伍某基審查逮捕。

我院依法對一起涉惡案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經過依法審查,犯罪嫌疑人梁某瑜(在逃)、林某華、伍某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涉嫌尋釁滋事罪,我院以尋釁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華、伍某基。同時,該案符合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惡勢力”犯罪,我院將依法從嚴懲處。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我院依法對一起涉惡案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文字 | 辦公室

案件來源 | 偵監科

排版 |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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