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明年起,社保交稅務局統一徵收,這些企業將遭嚴打!

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擴散!明年起,社保交稅務局統一徵收,這些企業將遭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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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發出了疑問,我們省早就在地稅申報社保了啊。

是的,其實包括河南、遼寧、黑龍江、江蘇、寧波、大連、廈門市等省、計劃單列市都陸續開展了社保由稅務局徵收工作。

但是大家要明白,雖然同為稅務徵收,但實質還是有區別的。

稅務代徵,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繳費數額,由稅務部門負責徵收,你比如說河南是這樣規定的。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徵收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將核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額傳遞給地方稅務機關,作為地方稅務機關據實徵收的依據。

本質上徵收基數還是由社保部門核定的,稅務只是代徵。基本之前大部分地區都是採取這種方式。

稅務全責徵收,即稅務部門負責包括繳費數額核定、徵收在內的全部徵繳環節。你比如說單列市廈門還是這樣規定的,各參保單位應如實向稅務機關申報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執行。用人單位申報後,稅務機關依據繳費文件的規定,自動生成參保單位及個人的繳費基數。

代徵情況下,稅務局有點類似打下手的角色,可能不會過多幹預社保推送的基數,但是如果是全責徵收,情況就有所不同的,稅務機關會自己根據用人單位申報情況,生成繳費基數。

那可想而知,用人單位申報情況稅務局就會重點“過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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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按照最低標準申報社保的單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每個地方不一樣。如果工資低於基數,按照最低標準繳納,如果高於基數且不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實際工資據實繳納,如果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最高上限繳納。

以前長期按最低工資標準申報申報基數的單位,你的個稅申報基數稅務局是有的,兩者一對比,差異過大,未足額繳納的部分,補繳的可能性很大。

勞務派遣、物業安保、建築勞務類似用工多的企業要注意了

這些單位很多不會給職工辦理申報,私下籤訂放棄社保協議的比比皆是,而一些建築勞務公司還會大量做工資成本,在建築用工未實名的庇護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製作工資表,列支成本。

你的工資表信息、你的個人所得稅信息、你的社保申報信息,你的企業所得稅申報信息,現在都由一個部門來核查了,這裡面的邏輯關係,細思極恐啊。

應繳未繳的行為更容易被曝光了。

拒交社保費的企業要注意了

以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社保費時候,你可能對其不理不睬,檢查到你少繳,應繳未繳也拿你沒辦法,現在要注意了,地稅機關是專職組織收入的政府執法機構,有獨立的徵收體系,專業稅收團隊,徵收能力強大,金稅三期工程能夠實現全國徵管數據應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徵繳效率。

給你核定了申報基數和期限,就按照稅種的申報嚴格給你管著,你延期申報,不申報,不僅影響你信用,更可怕的是,萬一說你沒申報,限制你開票呢,反正管你的手段就比社保徵收多多了。

總之,很多企業可能要在未來要面臨劇痛了,不過還是希望在嚴格徵管的情況下,適當降低社保費率,讓企業不至於負擔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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