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 「眼花」釀事故:疲勞駕駛要不得!

疲勞駕駛危害大,後果堪比酒駕!日前,黔江區新華大道譚家灣紅綠燈路口就發生一起了因駕駛員疲勞駕駛而導致的交通事故。

5月27日凌晨,張某駕駛車麵包車沿著新華大道由西向東行駛。5時48分許,行駛至譚家灣紅綠燈路口時,突然車前“砰”的一聲響,張某立即下車查看,發現自己撞上了一位老人,導致其身上多處骨折。事故中,麵包車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損壞。

司機 “眼花”釀事故:疲勞駕駛要不得!

事故發生後,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民警迅速前往現場調查處理。“我當時眼睛是花的,有點想睡覺,沒有注意,聽到響聲馬上就踩剎車了……”張某告訴民警,當日凌晨3時30分他就起床做豆腐,一直沒有休息。

經查,張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和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先行”之規定,交巡警支隊依法認定其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行人龔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蜀黍微言警語:

駕車出行前應注意休息,保證睡眠的充足;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連續行車4小時的,必須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駕駛中若感覺睏倦、狀態不佳,請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之後再繼續安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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