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房產限購政策襲來

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炒的”戰略定位,昆明市政府辦公廳7月1日發佈《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穩定商品住房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明確規定:從2018年7月1日起,在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呈貢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滇池旅遊度假區範圍內,暫停向已擁有上述區域內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戶籍人士銷售新建商品房;暫停向未滿十八週歲非本省戶籍人士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在上述區域內無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戶籍且年滿十八週歲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購1套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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