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交警」條山高速大隊快速查獲一起危化品運輸車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誌的違法行爲

「白銀交警」條山高速大隊快速查獲一起危化品運輸車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誌的違法行為

2018年7月17日,條山高速公路大隊接交警支隊指令,某市民舉報吉C284**紅色半掛車違規裝載烏洛托品(屬危化品,易燃,具腐蝕性)從新疆昌吉經條山高速大隊轄區運往浙江,要求大隊布控攔截。收到指令後,大隊民警兵分三路,一隊由大隊長帶隊在景泰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口攔截,防止該車從景泰出口下高速;另一隊由教導員帶隊在營盤水收費站出口攔截;第三隊民警運用緝查布控系統實時監控、分析該車行駛軌跡。

「白銀交警」條山高速大隊快速查獲一起危化品運輸車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誌的違法行為

「白銀交警」條山高速大隊快速查獲一起危化品運輸車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誌的違法行為

「白銀交警」條山高速大隊快速查獲一起危化品運輸車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誌的違法行為

20時42分,該車在營盤水收費站廣場被條山高速大隊民警查獲。檢查發現:吉C284**半掛車具有運輸危險品資質,駕駛員孟某有危險品車運輸資格證,配有危險品押運員趙某且具有押運員資格證。經詢問得知,該車駕駛員為節省時間,逃避禁行(禁行時間:00:00至05:00)處罰,私自將危險品運輸車輛頂部固定的黃色三角警示燈,危險品警示標誌牌拆卸,偽裝成貨運車輛。該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被條山高速大隊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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