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質量互變規律(三)(2)

二、質量互變規律

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形式和狀態。

1.質、量、度

質是指事物成為它自身並區別於另一事物的內在規定性,質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的規模、程度、速度以及構成要素在空間上的排列組合等可以用數量表示的規定性。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質的數量界限。度的極限叫關節點,超出了關節點,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質、量統一體,成為另一事物。

2.量變、質變和質量互變

量變和質變,是事物變化發展的兩種基本狀態。量變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數量上的增減變化。質變是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在量變階段,事物保持質的穩定性,處於相對靜止狀態。在質變發生時,事物的穩定性被破壞,處於劇烈的變化中,事物的性質發生變化,轉化為其他事物。量變和質變既是相互區別,又是相互聯繫、相互轉化的。一方面,量變是質變的前提和基礎,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另一方面,質變又為新的量變創造了條件。這就是事物質量互變的辯證圖景。也就是唯物辯證法所揭示的事物變化發展的質量互變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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