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8-07-19 16:12:17
暑假期间,“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再次被念“紧箍咒”。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16号)精神,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山东省教育厅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各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暑假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可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山东省教育厅反映。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存在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
●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将学校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山东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为0531—819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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