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國師年譜》註譯(卷上:40歲)

【題解】

玉林禪師40歲那年,憶起了住溈山舊願,婉拒了派人住持十方庵的邀請,創作了體現其禪法的《題藥師日課語》。這一年,繆太夫人去世,玉林禪師生養死葬,盡了作為人子最後的孝道。

《玉林国师年谱》注译(卷上:40岁)

釋超琦 輯錄

徐華根 點校

徐梵筂 註譯

【原文】

順治十年癸已,師四十歲。

按,是年,《浴室對鏡偈》。《自序》雲:向侍先磬山,聞溈山寂,有願四旬體胖曳杖往住。二十年於茲矣,適浴室臨鏡,因此有偈——“不是溈山舊住僧,年來四十骨稜稜。金峰峰下堪鋤石,待個英靈剔祖燈。”又《自題肖像》雲:“曲阿人,荊溪釋,成全報恩祖庭,重興大雄古剎,身惟一關,性喜作客,事逐緣興,書空咄咄。題此贊,時年四十。”

張侍郎靜涵居士欲師擇一人,主江上十方庵,師復書雲:“承以十方庵繼住者見問,彼中賢緇,想皆在居士玄鑑中,此間不易其人,虛辱長者之命,奈何奈何?大抵覓一好說俗禪者易,覓一善能接待者難。海內狼藉殆遍,非師承有據手眼明正者,潔淨杯土,不如不玷汙之為愈也。山中褚墨不備,眾護法書不更裁謝,晤間幸叱致。”

《復嗣遠著公書》(著公乃久侍弟子,聞有謂師養親過禮,以書上師,師故復之):草堂老人凡為吾弟子者,當稱太師母,餘稱者非。王制,僧拜父母;佛制,父母不拜。僧尊王制,應曰:“此吾父母也。”拜之。父母應尊佛制,曰:“此佛子也。”當返拜之。故曰:“出家父母反拜。”反者,還也,非反常之反也,此雲棲再三申諭之。通論:凡為人子、為人親者,所當力行不悖者也。至八旬與三歲之說,因度姨示敬,非為母訓也,非示為人弟子者侍太師母之禮也。若佛為母說法,而有此言,何以免斯世無父之誚?母師老人遵慈訓,嘗在佛前作禮,或時展禮,則老人反拜殷勤,暗合佛制,然答拜則老人於僧俗皆然,又不獨不肖而已。至於朔望不開扉,新正半月靜坐不見人,皆老人不欲以太師母之尊,勞人敬禮,妙全王法佛法,竊以草菴養親,不甚違世出世間佛祖聖賢之訓。觀來書,似不悉草菴規範。略述廣聞,或更有至論卓見,幸不辭詳復,或為一考雲棲諸書及經律供養父母等訓,互相參定,亦學問中一快事也。

是年,太師母憶江干親故,欲往勸導存問。師於五月初旬奉太師母還江上,住止敔山庵。

按,師《書自偈寄與齊高居士》雲:“到處耕荒翻石筍,今來坐月友寒煙。半間老屋安親膝,五合香粳倩客煎。古德雲,萬事隨緣是安樂法。吾江上報恩堂,室難施席,庭不容蓋,得以閉門卻掃,此正禪寂膝下者之殊勝緣也。與齊高居士寄紙索書,舉此拙偈,倘會意忘言,則安樂法當自得之。”

題程晏如藥師日課。

至秋,太師母仍還“報恩”草堂,於是冬十二月十六日遂示寂,世壽七十一,芟染秉具者十夏。師於龕側席地跏趺,粒米不沾唇,惟啜白水,不見人、不言語者七日七夜。只一侍僧徹臥者立師側,亦七日七夜。至足膝黃水長流,不暫去。大眾以師哀毀過禮,亦封鍋閉廚。師聞之,垂示雲:“我作哪吒太子時,如何?”時雲居嵿公為第一座,進雲:“樂則同歡。”師遂吸米飲,令眾開鍋。麻衣草履,寢苫枕塊,跪捧二時及藥食者。百日至期滿,始往江上卜葬地。

《玉林国师年谱》注译(卷上:40岁)

【今注】

題程晏如藥師日課:為程晏如新刻的《藥師日課》題詞,文曰《題藥師日課語》。藥師法門是玉林禪師力推的法門,從這篇題辭中可以看出玉林禪法的許多元素。原文如下——

予辭恩絕塵,不睱披覽。偶入藏閱藥師如來本願功德,不覺手額失聲,願人人入如來願海也。

或問:何於此經驚歎如是?

告之曰:予見世人,順境淪溺者不一,富貴可畏,甚於貧賤。今此如來,使人所求如願,遂從此永不退道直至菩提,則欲於王臣長者、一切人中作同事攝。不乘如來願航,何從濟乎?大凡修持,須量己量法,直心直行。誠能厭惡三界,堅志往生,則專依阿彌陀經,收攝六根,淨念相繼。所謂執持名號,一心不亂,決定往生。此先自利而後利人者之所謂也。若於現前富貴功名未能忘情,男女飲食之慾未知深厭,則往生法門未易深信。即信矣,身修淨土而心戀娑婆,果何益乎?則求其不離欲鉤而成佛智,處於順境不致淪胥者,固無如修持藥師願海者之殊勝難思也。

癸巳之夏,山居不寧。偶奉親,歸養江上。晏如程君以刻成藥師日課,見示此出人意表。是經流傳已久,編成日課未之聞也。乃得之吾江之善士為之助喜,信能修持久久不懈,知不獨富貴功名、轉女成男。離危乃吉,如如意珠隨願成就,即得於一切成就處直至菩提,永無退轉,何幸如之。

人間亦有揚州鶴,

但泛如來功德船。

《玉林国师年谱》注译(卷上:40岁)

【今譯】

1653,40歲。

這一年,玉林禪師作《浴室對鏡偈》,在《自序》中說雲:當年侍奉磬山圓修老和尚的時候,聽說溈山祖庭清寂,曾發願在四十歲心廣體胖的時候拖著柺杖曳前往溈山住山。時隔二十年,今年四十歲,恰好在浴室裡看到鏡中的自己,所以有這首偈子——

沒有住溈山的前緣,四十歲仍瘦骨嶙峋。

在金峰之下鋤石頭,將來為祖師剔燈花。

另外,玉林禪師《自題肖像》上說:“曲阿的人,荊溪的僧,成全了報恩祖庭,重興了大雄古剎,色身還是一個關口,本性喜歡客居四方,事情跟隨因緣興起,寫文章都是空洞的感嘆。這篇贊寫於四十歲的時候。”

侍郎張靜涵居士希望玉林禪師選一個人主持十方庵,玉林禪師回信說:“承蒙來信,記得有在十方庵常住的人問及,那裡優秀的僧人,居士也都心知肚明。那裡如果不換一個稱職的住持,恐怕會辜負曾經在十方庵應化的長老們的願望,怎麼辦?怎麼辦?大致而言,要找一個喜歡說口頭禪的人容易,找一個善於接待的人難。現在四海之內的寺院,全都狼藉不堪。如果找不到有明確的師承,有明證手眼的高僧,十方庵這一片小小的淨土,還是不要去玷汙的好。山裡面紙墨不多,眾多護法的書信來不及一一答謝,幸好有空匆匆回覆。此致。”

當時有一個著公,長久以來侍奉玉林禪師,他聽別人說玉林禪師奉養母親超越佛制,就寫信詢問,玉林禪師就寫了《復嗣遠著公書》回答這一問題,回信說:草堂裡的老人,只要是我的弟子,應該稱呼其為“太師母”,其他稱呼都不合適。按照王制,僧人也要拜父母;按照佛制,僧人不該拜俗世的父母。在中國,僧人應該先遵王制,說“這是我的父母啊。”拜父母。父母則應該遵佛制,說:“這是佛子啊。”回禮。所以說“出家人的父母要反拜”,這個反,是還的時候,不是反常的意思。這個規矩,雲棲老人蓮池大師曾經多次教諭。通而言之,只要是為人子,為人雙親的,都應該力行不悖。至於八十歲老比丘尼也要禮敬三歲沙彌,這是佛在度化姨母的時候的說法,不是針對母親的說法,也不是作為弟子對待師父的母親的禮數。如果佛祖為母說法,也說八十歲拜三歲的話,又怎麼能免除後人數落他不孝的言論呢?我的母親也好比我的恩師,她遵照慈訓,經常在佛前禮拜。老人家反拜非常殷勤,這都合乎佛制,而且老人不論僧俗,都是以相等的禮數答謝反拜,又不是單單反拜我一人而已。至於,老人家初一、十五不開門,經常半個月靜坐不見閒人,那都是老人不希望以太師母的尊貴身份,勞動別人敬禮,即成全了王法又成全了佛法。私以為,在草菴奉養母親,並不違法世間法或出世間法,以及佛祖、聖賢的遺訓。從來信判斷,那個提問的人不熟悉草菴奉養雙親的規範,所以我簡單敘述一番,以增廣大家的見聞,幸好有機會認真回覆。你們也可以考證魚蝦雲棲蓮池大師的書籍,以及經律中供養父母的遺訓,互相佐證,確定真相,這也是治學學問的一件快事啊。

這一年,太師母思念江陰的親戚故舊,想要前往交流。玉林禪師在五月上旬,事奉太師母一起回江陰,住在敔山庵。

玉林禪師的《書自偈寄與齊高居士》中說——

到處墾荒翻出石筍,坐在月下看著寒煙。

半間老屋僅容雙膝,香米飯是倩客煎煮。

古德說,萬事隨緣是安樂法。我在江陰的報恩堂,房子小,庭院也小,正好閉門杜絕外援,也是禪者承歡膝下的殊勝因緣啊。給齊高居士寄去題字,索閱書籍,舉了這首拙劣的偈子,如果能夠領會真意忘掉言辭,那麼也就自己得到了安樂法。

為程晏如刊印的《藥師日課》題辭。

到了秋天,太師母仍然回到報恩寺草堂,到冬天十二月十六日去世。世壽71歲,戒臘10年。玉林禪師在太師母的龕旁就地打坐,粒米未進,只喝點白開水,不見外人、不說話一共七天七夜。只有一個侍者,站立在玉林禪師一旁,也是七天七夜,就算是膝蓋上一直流黃膿,也不肯離去。寺院裡的僧人,覺得玉林禪師過於哀傷,有違禮制,也不開鍋下廚,一起捱餓。玉林禪師聽說後,就問大眾:“我還是哪吒太子的時候,是怎樣的?”當時,雲居行嵿禪師為報恩寺首座,他進言道:“高興了就一同歡愉。”玉林禪師於是吸食米粥,下令大眾開鍋下廚。但他依然穿著麻衣和草鞋,睡草蓆枕木塊,吃飯時都跪捧著齋飯進食。就這樣一直滿了一百天,才起身前往江陰尋找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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