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這類人羣即將大禍臨頭!

重磅!個稅起徵點提高到5000,這類人群即將大禍臨頭!

定了,個稅起徵點將由3500提高到5000!

6月19日上午,新華社發佈最新消息稱,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於今天(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按照我們國家的立法程序來看,審議通過的概率幾乎是100%。因此,大家所期盼已久個稅問題,終於有答案。

提高起徵點 ,能少繳多少

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而言,大家最關心肯定還是,這次起徵點提高之後,我們能少交多少稅錢?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現行的個稅標準。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此次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

這裡要說一個重點,此次除了提高個稅起徵點之外還首次採用了綜合所得稅率。

這就意味著過去大家還經常在採用的“勞務報酬”“稿費”“特許權使用費”等工資以外的收入形式將被統一納入6萬元/年的標準中,不在獨立繳納稅費。

如果僅僅按照調整後的綜合稅率來計算,以月薪1萬元為例,扣除五險一金之後大概為8000元:

按照現在的3500元起徵點標準計算,應繳納345元;

如果按照調整後的5000元起徵標準計算,則應繳納195。

實測每月將少繳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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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考慮起徵點變化因素

但這僅僅只是考慮起徵點變化因素,實際上此次個稅改革還在另外一個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那就是優化調整稅率結構。

具體內容為: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

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

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

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也就是說,超出起徵點5000元以外的部分,原來應該按10%稅率區間的將按3%來收。同理,原來應收20%和25%(部分)的區間下調為10%來收。

這樣看來,我們前面計算的應繳稅費出現了偏差,調整後的應納稅費還應更少,

因此每月少繳的並不止150元,應該為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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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稅率結構之後

但目前對10%、20%、25%的級距具體怎麼調整還沒有得到確定,所以還要再等等看。

此外,草案在三險一金扣除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等專項附加扣除。

也就是說上述這些個人或家庭開銷要從收入中扣除,屬於免稅項。不過,實施細則依然待定。

這樣前前後後算下來,確實能夠省下不少錢,但具體有多少,要跟你的年收入以及家庭結構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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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調,大家都不滿

跟過去的歷次個稅改革一樣,不管起徵點如何調整,總還是免不了一片罵聲和指責。

僅就這次而言,網民們的最大反映是起徵點依然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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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3月份的兩會期間大家都在期盼的7000元的預期相比,5000元的起徵點的確讓很多人大失所望。甚至有網友在評論中嘲笑稱,別以為在長江裡面打了幾個雞蛋,就以為大家都能喝上雞蛋湯。

但實際上我們發現,個稅不管怎麼調整,最終的結果都是不滿意。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假如這回把起徵點提高到了8000元甚至是10000元,那些月收入8千和1萬的肯定就會過來吵,憑什麼定這麼低啊,就不能定2萬嗎。

這樣的爭吵,除非國家徹底把個人所得稅取消才會徹底罷休。

但取消個人所得稅明顯是不太現實的,這倒不是因為取消了會減少多少多少財政收入,而是取消個人所得稅之後,企業就能光明正大的通過把錢轉給個人來偷稅、避稅,將極大的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的徵收。

實際上,國家從個稅上所獲取稅收並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多。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個稅早已經淪為了“工資稅”,也就是說,只有工薪階層在交稅,而且是中層的工薪階層。低收入階層還沒有達到每月3500元標準,別認為這部分人群沒有,實際上佔據著很大一部分。而高收入階層早就通過各種手段避掉了個稅繳納。

所以最後躲不開的只有領工資的這些人,而且是中等收入群體。

原財科所所長賈康在2015年的時候說過一個數字:當前只有2800萬人在繳納個稅,佔總人口數不到2%。

2017年個稅收入達到了1.2萬億,也佔全國財政收入6%左右,這個錢對國家來說並不是太多。

但為什麼大家會覺得個稅負但很重呢?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在擔負起繳稅任務的都是中等收入家庭,這些家庭的收入剛好卡在個稅徵收的重稅區。

二、本該成為繳納個稅大頭的的富人們通過各種手段逃過了稅收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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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面這張圖,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工資、薪金所得在個稅收入結構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大,說明更多的是工薪階層在繳納個稅。

稅法調整,富人這回難逃

個稅本應該是調節收入差距的重要武器,如果再繼續讓窮人繳稅補貼富人,那就是失責。

因此,此次個稅改革的草案整篇中都透露著對這部分富人的“殺氣”。

一,採用綜合所得稅,避免高收入群體通過多種收入形式逃避徵稅。

把個人所得稅分項徵收改成綜合所得稅已經呼籲過很多年,其初衷就是避免有多收入來源的高收入群體將自己的收入分散到不同收入形式中去,例如“稿費”“特許權使用費”等,從而躲避徵稅門檻來實現避稅。

而工薪階層,顯然並沒有這麼多的收入來源,面對個稅徵收避無可避,逃無可逃。

二,優化調整稅率結構,降低了中等收入群體的個稅繳納稅率。

前面我們提到,此次稅收結構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但對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對個稅有過研究的網友肯定會知道,適用於前幾檔稅率的都只是超出起徵點之外很少的一部分,都是些滿足起徵點,但收入並不是很高的群體;但後面的幾檔費率可都是算得上高收入群體,就以當前的稅法來算,適用於30%稅率的,月收入也在4萬到6萬,適用於45%的月收入在8萬以上。

可能有人要說,這些高收入的不是通過各種手段給避稅了嗎,怎麼能徵收到?別急,後面還有第三招。

三、增加反避稅條款,讓富人們避無可避。

草案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規定稅務機關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徵稅款的,應當補徵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看到了吧,國家對這些人要來硬的了。

聯想到最近崔永元所牽涉出的娛樂圈一些列逃稅、避稅黑幕,以後這些人都將無處可逃,也無處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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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能還會出現法律現在沒有設想到的避稅方式,但法律也在隨著時間而不斷改進,終將會堵住這些漏洞。

讓富人們繳納他們該繳的稅,莫再讓“窮人補貼富人”,調整收入差距的目標方能實現,而人民最終會對這樣的個稅方案致於最熱烈的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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