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否會被取消?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關係到所有人的切身利益。近期全國人大向社會公開徵集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改草案的意見,得到了稅收理論、實務等各階人士的熱烈反饋,相關征集意見的網站都被擠爆,出現了中國法冶史上空前的景象。隨後各路專業人員對草案進行了不同角度,不同維度的解讀。對於眾說紛紜的解讀中關於全年一次性獎金被取消的說法,個人是無法認同的,具體原因如下:

其一、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歷史的產物。

是符合我國國情中,年終獎金佔收入比重較高的國情的,特別是在國有、集體以及季節性收入波動比較大的企業中的實際報酬給付方式,平時收入較低年終按公司業績發放相關績效獎金的收入分配方式。

其二、全年一次性獎金在本次修法草案中並沒有明確給予取消。

從公佈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改草案中並沒有一條關於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條款。就是說提交給人大審議的修法條款中並沒有提到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修改,按常理是不應該取消的。

其三、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法的配套法規的修訂,還是需要制訂稅法基本法來給予規範。

需要一部稅法基本法來明確,如何規範以及如何讓配套法規的修訂,希望一樣如此次修法一樣聽取社會各界的反饋,可以更加好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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