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荒唐的恋情,最后男方一定要分手女方一定要两万分手费

徐大哥和于大姐各自都有家庭,在他们相互都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两个人就住在了一起生活。这可真是够荒唐的了。

一段荒唐的恋情,最后男方一定要分手女方一定要两万分手费

后面在两个人接触了一段时间后徐大哥对于大姐越来越不喜欢了,也开始对于大姐诸多挑剔了。在两个人多次争吵之后徐大哥选择要后于大姐分开。可是这于大姐也又还是不愿意和徐大哥分手。

而徐大哥在提出和于大姐分手后经过朋友介绍外面又认识了一个女的和对方谈起了恋爱。因为徐大哥有新的喜欢的对象所以这次坚决要和于大姐分手。

在多次哭闹吵架之后于大姐看改变不了徐大哥要和她分手的决心于是提出分手可以,必须要两万分手费。而徐大哥又说没有钱最多给一万,于大姐又不肯妥协必须要两万。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他们请了调解人员过来帮他们调解。

于大姐说:“当时我们是自愿在一起的,他现在一定要和我分手。所以他要补偿我。”

调解人员说:“首先你们两个就是不对的。各自都没有离婚怎么可以在一起,还有那既然是自愿在一起的现在分手了为什么一定要让他补偿给你两万块钱呢?”

于大姐说:“那是分手费嘛。”

调解人员说:“那法律上没有规定要分手费的啊。”

于大姐说:“他喜欢我时就叫我来不喜欢我时就叫我走那法律上这个规定有没有的。”(哎,听到这对话我觉得很好笑啊,这于大姐是个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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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经过调解于大姐也是接受了徐大哥的态度,给她补偿一万块钱,但是于大姐还提出了一个要求说要把徐大哥的电瓶车也给她。徐大哥对于于大姐的要求也是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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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开始就已经是一个错误了,最后还要一万两万的拿爱情的幌子来讨价还价,留点尊严给自己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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